以深化改革为动力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中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字号:【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立足纪检监察职责职能,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抓手,把监督落实到农村基层,持续整治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营造了农村基层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厚植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保证党的“三农”政策贯彻落实、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论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习近平总书记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作出系列重要论述,贯穿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是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相统一的成果,为新时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根本遵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深入领会、系统把握,主动对标、始终坚守、坚决贯彻。

  (一)准确把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对基层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深恶痛绝,他指出,在群众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市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基层单位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直接,其不良作风更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长期蓄积起来,就必然侵蚀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习近平总书记从基层党组织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危害正反两方面,深刻阐述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意义。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认识、深入领会,自觉对标党中央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监督执纪问责实际行动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准确把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工作思路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专项整治切口小、效果好,要求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在整治内容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从繁文缛节、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在工作方法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将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做深做实做细市县巡察和纪委监委日常监督”等。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将整治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治,推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三)准确把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责任主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建设必须全面从严,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抓住“问责”这个要害,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坚持行使权力与担当责任相统一,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基层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担当。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精准监督、精准问责,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落实到位。

  (四)准确把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治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并围绕加强纪律建设提出了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等具体方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离不开严明的纪律,必须大力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纪、精准执纪。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精准执纪,对发生在基层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提高纪律执行力、维护纪律严肃性,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

  二、持续抓紧抓实深化改革和专项整治,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推进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集中整治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

  (一)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基层监督提质增效。一是将村干部纳入监督范围,实现监督全覆盖。认真贯彻监察法中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作为监察对象的规定,将非党员村干部纳入监督范围,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全覆盖。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制度,不断完善乡镇纪委书记选配及管理制度,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二是稳步推进市县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督促指导全国31个省(区、市)全部部署开展了县级党委对村级党组织的延伸巡察工作,2019年全国市县巡察工作覆盖1.1万个乡镇、22.5万个村级党组织,推动解决了一大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提升基层监督效能。充分发挥县级纪委监委作用,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实行县域内片区协作、异地监督、交叉监督、提级监督等做法,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村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作用,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其他监督的协调贯通,强化村级监督合力。

  (二)专项整治农民群众反映强烈、漠视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一是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历次全会都将整治损害农民利益问题摆在突出位置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形成“省级部署统筹、市级督促指导、县乡抓落实”的整治工作格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督导督查、约谈问责、专项巡视巡察、责任清单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二是选取“小切口”,精准发力。督促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具体问题入手,按问题类型、分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牵头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把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维修养护不力、农村低保“脱保”“漏保”等具体问题纳入整治范围,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取得显著成效。专项整治期间,治理农村电力线路通道隐患443.7万处,完成农村公路“畅返不畅”整治里程7.8万公里;新纳入农村低保特殊困难群体104.9万户、175.6万人。三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形成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损害农民利益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纠正整改问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坚持把加强农村疫情防控监督作为维护农民利益的重要内容,坚决查处在疫情防控中失责失职渎职、贪污侵占挪用防疫款物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利用网站、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设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窗口,畅通举报渠道。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及时认真处置、督办查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发生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涉农项目资金等领域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426件典型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带动省、市、县纪委监委加大查处问题力度,强化警示震慑。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中,2020年1月至5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及损害农民利益问题的村干部3.5万余名。

  (三)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一是科学谋划部署,强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谋划部署了2018年到2020年为期三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并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监督、坚持抓常抓长、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向纵深推进。二是因时因势把握重点,强化脱贫攻坚监督。立足脱贫攻坚阶段性特点,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聚焦52个未摘帽贫困县,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摘帽后“四不摘”、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政策措施落实,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打赢脱贫攻坚战,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三是创新方式方法,打好专项治理组合拳。在专项治理中,打出督办督查、通报曝光、约谈问责、以案促改等组合拳,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和“回头看”,并实行台账管理、处理处置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344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方面典型问题线索进行督办,严肃处理了1500余名责任人;先后督促推动20余县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了76起典型案例。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5万余个、处理34万余人。四是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中央巡视组对26家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对发现的一些地方和部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脱贫攻坚工作不够精准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督促逐一整改到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进一步督促党委(党组)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推动解决了一批制约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和影响脱贫攻坚成色的问题。

  实践证明,通过大力整治农村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让广大农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就在身边,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在农村基层贯彻落实更加到位,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三、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新成效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作出部署。面对疫情防控对管党治党水平的重大考验、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大考,党中央运筹帷幄、总揽全局,就加强党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领导、着力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等提出要求。这些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指明了前进方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紧紧围绕密切联系群众、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目标,紧紧围绕保障党的“三农”政策贯彻落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紧紧盯住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持续深化扶贫、民生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标本兼治、“三不”一体推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补齐基层治理短板,助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一)督促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通过监督检查、约谈提醒、述职述廉、追责问责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农村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守土尽责。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二)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党的“三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不断完善创新监督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和新技术,拓宽监督渠道,织密监督之网。坚持把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重点,强化执纪问责。坚持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立足农村实际,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加强教育、强化监管、堵塞漏洞。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制度,因地制宜加强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立足当前农村基层监督工作实际情况、特别是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情况,加强农村基层监督机制制度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统筹抓乡促村的作用,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监督力量,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推动监督向农村基层延伸。

  (四)切实推动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和农村基层治理有关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督促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及时总结基层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治理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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