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物联网技术破解生物资产信贷抵押难题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李林 周涵 字号:【

  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是决定农业生产总量的重要保证。农业生产主体的资金来源,除了自有资金外,更重要的是社会筹集,主要是向银行贷款。当前农业资金投入不足是一个重要矛盾,在于农业生产主体自有资金有限,农业生产周期较长,使得自有资金不足以支撑整个生产过程。对于银行借款来说,当前针对种植养殖业发放最多的贷款品种,主要是个人信用贷款和不动产抵押贷款。个人信用贷款的额度在3万~50万元之间,一般只能满足分散的、小量的基本农业生产需求。银行抵押贷款认可的合格抵押物主要是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部分地区试点了存货、林权等动产和权利抵质押,但运作当中存在很多难题,范围不广。

  对于规模化农场而言,农业养殖投入大,信用贷款额度太小难以满足发展需求,自身又缺乏不动产抵押物。规模化农场最大的资产就是种植作物和养殖动物等生物活体资产,却又无法成为有效合格抵押物,难以从银行获得充分的金融支持。总体看,银行现有贷款品种确实难以满足种植养殖户特别是产业化养殖场的发展需求,这就导致巨大的农业生物资产一直沉睡于广大农村中,无法有效盘活。以养殖业为例,我国2019年存出栏生猪约8.5亿头,肉牛1.3亿头,羊9亿只。粗略估计有4万亿元生物资产可以激活。

  生物资产难以作为合格抵押物的难点

  为了解决农业信贷抵押难的问题,很多地方也采取了一些尝试,如“抵押+第三方担保”“抵押+信用保险”等,即借款人以生猪为抵押物贷款,政府农业担保基金根据借款人信用评定以及对抵押物价值的评估结果,按一定额度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这种抵押融资模式,是将银行的部分贷款风险转移到担保方,贷款额受担保方能力限制,并未解决抵押物缺陷问题。一方面银企双方都认为生物资产价值不小,但另一方面又不能作为合格抵押物,其悖论不能仅归结到主观意愿方面,更重要的是要认识到生物资产作为合格抵押物的客观不足。《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提出,合格抵押物要求真实存在,权属清晰,变现容易。与房地产等合格抵押物相比,生物资产作为抵押物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难点。

  一是难以计数。房地产、汽车、土地使用权等合格抵押物,清点计量方便准确。生物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分为动物和植物两类,可以按成本法和市价计量。生物资产计量的办法是抽样预估,其局限就是,无法精确地计算出生物资产的准确数量,样本偏差非常大。即便是在样本计量中,也多是依靠会计师的实地现场清点,面对一个养殖场不断活动的猪牛羊,用人工逐个清点实在是困难。最后还是依赖抽样和经验数据估计数量,存在估计值与实际数量差异很大的隐患。

  二是难以监控。资产一旦设定了抵押之后,就要保证资产的唯一性,并且时刻都在监控之中,否则可能导致抵押物丢失和不足值。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做抵押,既不会移动被盗,还要去管理部门做他项权证登记,不解除抵押不能处置,押品管理可靠。当前生物抵押方法,是按猪舍里的动物批量设定抵押,看似权属清楚,实际上不能够锁定到具体的押品上。用传统的监测方法,很难监测到存栏养殖数量是否足够,也很难保证这些猪不被转移调包私自出售。银行不可能派一个人时时刻刻到猪场盯着。在过往的案例当中,出现过用其他圈舍的猪调进来充数,贷款到期养猪场的猪集中死亡的事情。灭失的是否是抵押物,其真实性很难界定。当前抵押物管控的方法,都不大适合生物资产。

  三是难以准确估值。不动产设定后,其形态相对固定,其估值只需考虑市场价值变动,通过市场评估价值的一定比率折算,是对银行来说比较可靠的方法。而生物资产生长状态一直在变化,例如,猪的生长期为7个月左右,小猪从出生到最后出栏150公斤左右,每个月的体重变化大,价值变化也大。但到了成年之后,其生长曲线又开始变缓,对养殖的牛羊来说,到冬季甚至会下降。因此,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市场法、成本法都不能准确估计生物资产的价值。按照成年毛猪市价估值,存在高估问题;按照成本法投入估值,又存在先有借款投入后有生物增值的资金需求时间矛盾问题。目前多数采取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