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村治理融入国家治理体系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申学锋 字号:【

  乡村是最基本的治理单元,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根基。没有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就没有城乡融合发展的整个现代化,更没有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是一项重大战略工程,必须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的理念,从国家治理的高度着眼,方能切实取得成效,推进乡村治理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之中。

  乡村治理要坚持城乡融合理念

  中央提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不是单纯的治理乡村概念,而是在城乡融合理念下推进乡村治理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的战略决策。这是由乡村治理的地位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性决定的。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根基。乡村治,国家安。乡村是基层治理单位,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乡村治理是协调利益关系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环节。党的十九大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一系列新的要求,而乡村治理就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我们强调乡村治理,不是说乡村治理是游离于国家治理之外的,而是要补上乡村治理的短板,推进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

  很长一个时期,我们习惯说“郡县治,天下安”,这在国家战略重点放在城市和工业化的时代是正确的。随着我国进入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和各种风险挑战增多,基层不稳定因素抬头,城乡二元结构对国家治理的桎梏日益凸显,仅仅依靠省市县的地方治理已无法满足现代化的需求。为此,中央下决心突破二元结构,走城乡融合之路,这表明我们对乡村治理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知。

  郡县治,国家不一定安;乡村治,天下才能稳。这是新时代历史方位下的新判断。国家治理,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所以必须切实破解乡村治理的难题。乡村治理问题解决不好,即便国家治理从形式上实现了现代化,也只能是空中楼阁、无根之木,难以为继。

  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任务。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为彻底改变这一局面,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在城乡融合理念下补上“三农”短板。乡村振兴战略与以往的“三农”发展思路一脉相承,但它站位更高,实现了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城乡统筹发展到城乡一体化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转变,强调了“人的振兴”。

  乡村振兴离不开稳定的秩序,稳定的秩序则源自有效的乡村治理。乡村振兴战略20字方针中,“治理有效”即是主要一条。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构建良好秩序、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由之路。

  城乡融合是乡村治理的基本原则。坚持城乡融合理念,是为了矫正过去资源单向流动的状况,促进城乡资源双向流动、互通有无,从而有效推进乡村治理。换言之,乡村治理必须坚持城乡融合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涵有两个。

  一是城乡之间要相互借鉴优点,避免不足。乡村治理要学习借鉴城市治理的经验,同时避免城市治理出现的问题;要想办法吸引城市人才、资金等要素回流乡村,同时推动乡村有意愿和能力的居民正常转移到城市并成为真正的市民。

  二是坚持城乡一体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乡村治理要集中精力啃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块硬骨头,促使乡村居民享有和城市居民大体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拥有丰富的文化、健康的发展、良好的生态,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坚持党建统领是乡村治理融入国家治理的政治保障

  乡村治理水平的滞后,固然有二元结构的直接原因,但基层党组织的弱化和党建工作的虚化更应引起注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遵循。为此,乡村治理必须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这是党领导“三农”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客观要求,也是乡村治理融入国家治理的政治保障。

  近年来的脱贫攻坚战,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