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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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财政部农业农村司积极承担财政支农的职责使命,准确把握“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方位方向,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部党组工作要求,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以实际行动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确保农村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党建与业务融合 在实践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自觉讲政治,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农业农村司党支部始终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时刻对标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司党支部建立了重大事项党支部与司领导班子、各处处长共同研究机制,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要求体现到财政支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凝神聚力确保各项工作方向正确、重点突出、落实有效。1987年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毕业后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长2年、村党支部书记6年,曾任乡镇、县、市党政主要领导的农业农村司党支部书记、司长吴奇修同志更加深切地认识到,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战斗堡垒和组织保证,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关乎全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要更加自觉地把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坚持从政治高度认识和把握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的重要性,带领司领导班子和全司党员干部在服从服务党中央工作大局上敢担当、勇作为。农业农村司将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作为激励农村基层干部在决战脱贫攻坚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担当作为的有效抓手,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以村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新时代乡村组织振兴、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的坚强保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政策保障,加强督促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尽心尽力尽责,扎扎实实推动地方抓落实、求实效。

  坚持制度先行 激发村级组织“内动力”

  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基固本、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等重要指示精神,司党支部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会同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深入调研,认真研究,统筹谋划,坚持立足长远,突出重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有力举措,从建立健全制度入手激发村级组织“内动力”。2016年,中央组织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经费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经费来源,对强化管理监督、健全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等做出具体安排;其中,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每村每年不低于9万元。各地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农村基层党组织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服务群众的能力持续提升,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速推进。

  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提高基本报酬和办公经费保障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紧补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各种短板。办好农村的事,要靠好的带头人,靠一个好的基层党组织,村干部是农村基层工作的主体和基石,常年风里来雨里去,是落实党的政策、推动乡村振兴、带动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力量。农业农村司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去年9月以来,会同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精心谋划,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有关意见建议,进一步聚焦落实保基本民生、保基层运转等“六保”重点任务,统筹研究提出具体保障措施报部党组。2020年6月,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和建党99周年之际,按程序报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财政部、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自2020年起,将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由每村每年不低于9万元,提高至每村每年不低于11万元,以后年度视情逐步提高,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按照就高不就低的标准予以保障,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进一步激励农村基层干部担当作为,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是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重要补充。农业农村司从2016年开始安排资金,在部分省份组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2016-2018年的试点实践充分证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手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深入调研和系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程序报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2018年11月,财政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加大政策扶持和统筹推进力度,鼓励和引导各地有效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突出强调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过程中,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组织动员作用,使发展集体经济过程成为发挥、检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过程,成为提升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和影响力的过程,成为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村民集体意识的过程。2016-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累计安排290亿元,扶持全国5.7万个行政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到2022年计划扶持约10万个行政村,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提升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党支部将带领全司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机关意识、走好第一方阵,始终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具体行动上,自觉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彻到支部党的建设和本职工作中,认真履职尽责,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发全国50多万个行政村的200多万名村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扎实工作,为农村疫情防控、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供稿)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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