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今年“三农”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抓好“三农”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做好全年“三农”工作,切实强化和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意义十分重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重农固本,是民生之基。”做好2020年“三农”工作,稳住农业基本盘,强化和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具有特殊重要性。这是由2020年党和国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决定的。2020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一年。这一年,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一年,要收官“十三五”规划并承接转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时期,完成乡村振兴第一步战略任务;这一年,要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强农保供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因此,2020年“三农”工作任务宏伟艰巨,事关大局。总之,2020年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三农”工作是极为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经济下行的压力,面对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面对推进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面对确保民生需要和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全面做好2020年“三农”工作,稳住农业基本盘,不断强化“三农”压舱石作用尤为重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脱贫攻坚质量怎么样,小康成色如何,很大程度上要看‘三农’工作成效”。因此,要持续加力,在提高“三农”工作成效上下功夫。这是实现新任务、应对新挑战的迫切要求和坚实基础。
切实强化和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最为重要的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并贯穿“三农”工作始终,贯穿农业农村发展、合力攻坚补短板的全过程,要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地位,农业农村发展放在优先位置,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新时代“三农”工作上台阶、提成效、强支撑。要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聚焦两大重点任务,笃功务实,集中力量,志在必得,务求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要强化举措,加大力度,优配资源,狠抓落实,精准施策,确保实现2020年“三农”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切实强化和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必须千方百计抓好和实现全年“三农”工作的重点任务,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只有抓住抓好重点任务,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三农”工作的新要求,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坚实、有力、有效的支撑,才能充分发挥“稳住基本面、支撑经济社会全局”的压舱石作用。一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集中力量完成剩余脱贫任务。既要巩固脱贫成果,又要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坚持现有扶持标准不降低,确保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同时,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二是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切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加强和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和公共文化服务。三是切实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下大力气抓好粮食生产,粮食生产要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考核,各地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要保持基本稳定。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确保2020年底前生猪产能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县级抓落实责任,保障猪肉供给。支持奶业、禽类、牛羊等生产,引导优化肉类消费结构。四是大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发展富民乡村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快建设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办好农村“双创”基地,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下乡。稳定农民工就业,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整治力度,落实根治欠薪各项举措。五是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动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坚持县、乡、村联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乡镇和村,提高乡村治理效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完善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全面排查整治农村各类安全隐患。
切实强化和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必须认真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操作性强、政策取向明确的政策措施,应认真全面落实到农业、到农村、到农户。一是认真全面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的政策措施。在普遍实现“两不愁”基础上,全面解决“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狠抓政策落实。继续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部分主要向“三区三州”倾斜,要保持脱贫政策总体稳定。二是认真全面落实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方面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扎实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和农村社会保障,以及改善乡村公共服务和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等有关政策措施。三是认真全面落实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方面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支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富民乡村产业,稳定农民工就业等政策措施。四是认真全面落实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方面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加强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优化配置乡村发展资源下沉,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加强平安乡村建设等有关政策。五是认真全面落实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优先保障“三农”投入,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难题,推动人才下乡,强化科教支撑,深化农村重点改革,切实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这一系列政策是紧紧围绕2020年“三农”工作的目标和重点任务而制定出台的,充分体现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脱贫攻坚、全面实现小康的需要,是稳定农业基本盘,强化和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的有力保证。
(作者系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经济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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