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位于长江上游,96.5%的面积属于长江流域,更有嘉陵江、大渡河、岷江等重要长江支流。四川是长江流域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堪称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第一道关口。2019年7月在全国率先印发《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四川长江流域水域开启全面禁捕时代。
提高政治站位
落实保护责任
四川在落实中央决策基础上,扩大了禁捕范围,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扩展到全省整个长江流域水域。据四川省水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禁捕将覆盖全省90%以上的天然水域,涉及18个市(州)、115个县(市、区),关系到1万余艘渔船和2万余名渔民,是四川史上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措施最严格的禁捕措施。
四川禁捕工作将分三个部分和三个阶段实施。具体而言,到2019年底,区域内45个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完成渔民退捕,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到2020年底,完成全省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到2021年底,完成全省长江流域其他水域的渔民退捕工作,暂定实行10年禁捕。
沱江自北向南流经资阳市雁江区,这条河曾是雁江区渔民的主要收入依靠,322艘渔船聚集于此。今年7月14日,雁江区出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业船舶禁捕和渔民退捕转产转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了沱江禁捕工作,确保雁江区在今年9月15日前完成渔民全部上岸和渔船拆解报废任务。
为此,雁江区创新建立了区级领导、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道)三级包联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将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区级领导按照分工切实指导督促联系镇(街道)做好退捕渔民建档立卡、转产转业及渔民安置保障相关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工作专班,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包镇(街道)督促指导业务工作,抽调32名业务骨干深入一线一对一包户开展政策宣传、信息采集等相关工作,每人平均联系包户10户;镇(街道)落实工作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全面负责,镇村干部包联到户,负责具体的退捕相关工作。
雁江区农业农村部门深入退捕渔民家中发放告知单、宣讲政策,同时各镇(街道)在显要地方将渔船、渔民名单、船信息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退捕渔民和普通群众均掌握退捕政策。精准摸排,信息采集做到户户见面,对渔船、渔民等信息全部做到现场核实,渔民纷纷表示认可,并全部进行了签字确认和影像资料留存。在做好政策宣传和信息采集的同时,雁江区切实从渔民的利益出发,充分征求退捕渔民关于退捕转产转业的意见,深入了解退捕渔民转产专业的需求和困难,对转产意愿、需求等逐一建立了台账、制定了解决措施。
推动渔民转业
做好社会保障
四川在引导渔民退捕转产过程中,主动把握两个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有效结合渔民专业和兼职特点,稳妥引导退捕渔民就业创业,解决好最低社会保障等问题。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实行政策文件公开透明,渔民减船退船、补助资金张榜公示,渔船拆解销毁彻底,做到全程公开、规范有序,广泛接受公众监督。
自贡市富顺县境内河流面积3269公顷,禁捕退捕涉及13个镇乡(街道),退捕渔船470艘,退捕渔民881人。自2019年起,富顺县全流域推进禁捕退捕工作,根据渔民就业意向、技术特长等情况,对842名有劳动力的退捕渔民开展各类就业转产培训和就业引导,设立公益性岗位12个,实现转产就业559人,就业率66.39%。
在推进渔民转产转业中,富顺县做到了“三个到位”:通过线上原有登记数据、线下实地摸排情况比对,准确锁定退捕渔民生产资料、家庭组成、人员收入等信息3000余条,确保渔船渔民底数清、情况明,做到了摸底到位;完善退捕渔民补偿、生活补助、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统一宣传口径,通过渔民组长会、代表会等形式做好退捕动员、政策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组建专班进村入户召开院坝会以及融媒体等多形式宣传,确保政策知晓度100%,做到了宣传到位;落实专项资金4100余万元(其中,县级、乡镇资金865.48万元),完成捕捞许可证回收、生产资料报废、转产就业补助等工作,依法依规发放了灵活就业社保、就业培训等补贴,促进渔民平稳转产过渡,做到了保障到位。
下一步富顺县将继续抓好渔民转产安置工作,特别是做好81名贫困户、低保户返贫监测,确保退捕渔民转得出、稳得住、能小康。同时积极选育鲈鱼、南美白对虾等多个新品种,推行稻渔综合种养等新模式新技术,促进渔民发挥所长,引导渔民走上新的创业道路。
近日,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宣布,该市已全面完成退捕任务。为确保渔民退得出,宜宾市精准建立渔船渔民信息档案并录入全国渔民退捕管理系统,已兑现退捕渔民补偿资金9542.66万元,推动应补尽补。为确保渔民安置好,当地按照产业发展安置一批、务工就业安置一批、支持创业安置一批的要求,采取专场招聘、送岗上门等方式,推进渔民重新就业。
截至目前,宜宾通过技能培训上岗就业的退捕渔民达299人,占已实现转产就业2019年退捕渔民数的31%。从事种植养殖产业的退捕渔民达731人,占已实现转产就业2019年退捕渔民数的76%。针对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再就业的渔民,则通过提供水上救援、协助执法、保洁环卫等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截至目前,经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31名。
加强监督管理
整治非法捕捞
宜宾市重拳出击打击非法捕捞,今年1月1日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渔以来,翠屏区渔政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多次发现唐某的水产品门市在禁渔期间仍大量收购、销售来自岷江流域的野生鱼。7月2日15时许,翠屏区公安大队在唐某的门市上当场抓获唐某,同时现场查获野生玄鱼子1公斤,野生黄辣丁9.95公斤。
经查,犯罪嫌疑人唐某自2017年以来,每年禁渔期间从30余名商贩手中收购在长江、金沙江、岷江等水域非法捕捞的野生河鱼用于销售至多家餐馆及175余户商家,且有数名“打渔子”(捕鱼人员)为其捕鱼。检查发现,唐某收购、贩卖野生河鱼的交易金额达860余万元,非法牟利120万元以上。在查实相关线索后,翠屏区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以唐某为首的非法捕捞、收购、销售野生河鱼的团伙进行打击,目前已完成了对非法捕捞、收购、贩卖以及餐馆加工的全链条打击。
“保护雅安野生桃花鱼就是保护雅安的名片。”6月29日,汉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有不法分子在汉源湖违法捕捞,根据举报情况,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对汉源湖违法捕捞行为进行打击整治;7月8日上午,芦山县农业农村局和天全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水上、陆地相结合的全方位清查方式,彻底清理取缔两县共管河道水域内涉渔违法行为;7月13日晚,雅安市雨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街道办及派出所、城管支队共同开展了夜间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长江流域青衣江支流非法捕捞和非法游钓行为……一个个具体案例落到实处,让非法捕捞行为无处遁形。
常态化打击非法捕鱼行动,是四川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整治行动的一个缩影。据了解,自禁渔工作启动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强化执法力量配置,组建河道巡查组全天候开展执法检查,以常规巡航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提升执法效果。在落实行动过程中,各级农业农村局主动担当作为,迅速采取行动,与相关部门联动协作,形成强大合力,做到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抓好打击非法捕捞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尽快形成与长江禁捕新形势相适应的监管能力,斩断违法链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本刊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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