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禁捕 长江生态保卫战全面打响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曾诗淇 字号:【

  2002年起,农业农村部开始在长江中下游试行为期三个月的春季禁渔。18年后,这一“禁渔令”升级为史上最严——十年禁捕。

  根据中央总体部署,今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经按期实现全面禁捕;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为期十年的禁捕。这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全世界无可借鉴经验的生态保护行动,意味着中华母亲河将获得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与此同时,11.1万艘合法持证捕捞渔船将实现有序退捕,23万捕捞渔民将退江上岸谋求新生活。

  一场攻坚战,正在长江流域全面打响。

  只有禁渔才能有鱼

  作为我国第一大河流,长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据不完全统计,长江流域有水生生物4300多种,其中鱼类400余种、特有鱼类180余种。千百年来,渔民追随着江河湖海生活,鱼、水、人之间保持着平衡和谐的关系。

  然而,在过去几十年快速、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下,长江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水生态环境持续恶化、水生生物资源严重衰退。为获取捕捞收益,渔民不惜使用迷魂阵、滚钩等非法捕捞工具,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捕猎行为一时泛滥。据农业农村部统计,长江流域濒危鱼类物种达到92种,濒危物种接近300种。

  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长江经济带,指出“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强调“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已经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要求“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江若无鱼,人何以渔?近年来,即使大规模增殖放流,长江每年的捕捞量也不足10万吨,仅占我国水产品总产量的0.15%,长江已经基本丧失捕捞生产价值。与以往的春季禁渔不同,这次禁渔期长达十年,在部分水域,还将实行永久禁渔。

  “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实施长江禁捕退捕,既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打破原来“一家一户”分散的竞争式捕捞导致“公地悲剧”、改变渔民“下水无鱼上岸无地”生计困境的有效途径。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安排,要求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确保如期实现禁捕目标任务。

  江苏是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据了解,全省34个国家级、省级水生生物保护区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行全面禁捕;长江干流江苏段,滁河、水阳江、秦淮河等重要支流和石臼湖等通江湖泊暂定十年禁捕,在禁捕期内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和娱乐性垂钓。江苏要求,2021年1月1日前,这些区域要全面实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专家介绍,这些区域分别承担着鱼类产卵、育肥等功能,对维持长江鱼类种群结构和数量具有重要意义。

  渔民上岸何去何从?

  全面禁渔,妥善安置渔民是关键。

  “故水难离,渔民喜欢水和农民喜欢土地是一样的。”目前渔民整体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劳动技能单一。

  禁渔令下,渔民生计何去何从?虽然中央和地方都给予了相应的财政补贴,但补贴只能解一时之困,上岸渔民更希望通过自己的双手谋一个新的出路。

  但面对“水里一条龙,岸上一条虫”的客观现实,大部分渔民转产就业存在诸多困难。

  对渔民转型的难处,四川省自贡市农业农村局水产科科长朱飞龙深有体会:当地登记在册的渔民有上千户,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90%多,年龄普遍在50岁以上。

  当然也有转型成功的。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荔江镇蒋湾村渔民张淀明曾在赤水河上捕了24年鱼。2017年上岸后,通过当地政府的小额贷款和农技支持,流转土地20多亩种植真龙柚200多株、养殖跑山鸡上千只,并承包4亩多水面养殖水产,如今年收入在8万元左右。“不比打鱼少,还轻松得多。” 张淀明表示。

  根据最新文件要求,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切实抓好退捕渔民的就业安置工作,针对渔民就业提出四个渠道。

  发展产业。依托沿江沿湖资源生态优势,发挥渔民水产捕捞等技能专长,发展稻鱼综合种养、池塘养鱼、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等涉渔产业,增加产业就业空间。同时,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在适宜的湖区库区统一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吸纳退捕渔民参与资源养护。

  务工就业。充分挖掘农业生产、工程建设、企业吸纳、扶贫车间等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对有转产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加大岗位推送、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力度,开展职业培训,提升退捕渔民就业能力,帮助他们尽快实现转产就业。

  支持创业。对有意愿在渔业等领域创业的退捕渔民,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支持各地设立一批富有特色的渔业创业孵化基地。对退捕渔民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一定期限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及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兜底帮扶。对大龄、长期未实现就业的退捕渔民,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对一”援助服务和针对性政策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统筹退捕安置和禁捕监管任务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退捕渔民参与巡查监督工作。

  据了解,湖南省在原有财政奖补方案和奖补标准的基础上,新增预算资金2亿元。对退捕渔民坚持市场就业与政策帮扶就业相结合,采取“送服务、送培训、送政策、送岗位”等措施,引导退捕渔民转产安置;退捕专业渔民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财政资金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入保,应保尽保。截至7月18日,全省已落实退捕渔民社保12985人,安排转产就业6233人。

  四川的退捕补贴也已确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9月30日前,全省将全面落实退捕渔民的生活补贴等补助资金。同时,结合赤水河流域禁渔经验,针对渔民年龄层次、就业技能等不同特点,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产业扶贫等,实现就业解决一批、自主创业解决一批和公益性岗位解决一批,“确保所有上岸渔民退得出、稳得住、有保障”。

  此外,退捕渔船和渔民基础信息全面准确是各项措施精准落实落地的前提条件,要精准建档立卡,健全退捕渔船渔民信息档案,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不漏一船、不落一户。

  护渔面临众多挑战

  实施全面禁渔,必须斩断捕捞野生河鲜利益链条,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动执法机制,实行“群管群护”。

  记者了解到在消费端,同样品种,野生河鲜市场价是人工饲养种群的五至六倍。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随着全面禁渔的实施,野生河鲜的利益诱惑会更大,如不能取缔野生河鲜市场、斩断非法捕捞的利益链,很难保障全面禁渔的效果。

  为此,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牵头,会同交通运输、水利、林草等部门组建长江渔政特编船队,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电毒炸”“三无船”“绝户网”等非法捕捞行为。2020年7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先后开展执法行动4061次,出动执法人员10.29万人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1750起,查获涉案人员1837人,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10起、涉案人员610人,累积没收非法捕捞渔获物11.24吨,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13万艘、违规网具4.74万张(顶),执法监管取得积极成效。

  与此同时,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加大市场清查力度,严肃查处制售非法捕捞渔具、交易非法渔获物等行为,从源头斩断地下产业链。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公开查处曝光,确保“禁渔令”落实落地。

  各地也在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行动。

  四川省禁渔河道长达数万公里,如何打击跨区域非法捕捞,是个难题。“全面禁渔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能单靠一个部门、一个区域单打独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正在筹划成立涵盖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多个部门的禁渔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形成部门合作、地域联动的全面禁渔工作机制,重点通过取缔野生餐馆等打击地下产业链和跨区域非法捕捞,补齐渔政执法力量薄弱环节。

  重庆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禁捕管理秩序交叉执法检查、禁渔打非“零点行动”等。截至7月23日,累计开展执法检查5010余次,查处涉渔案件1136件,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438艘、非法网具8880套,查获涉案渔获物3081公斤。

  江苏八部门联合发布通告,禁售“野生江鲜”。针对部分不法分子借“娱乐垂钓”之名行“非法捕捞”之实的状况,江苏出台方案,明确禁止在保护区、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等禁捕区进行娱乐性垂钓,及时堵住了“垂钓领域”违法犯罪的监管漏洞。严厉打击捕捞、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构建了从“水里”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防范网络。截至7月20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8000余人次,查处涉渔违法违规案件415起、559人。

  长江生态保卫战已经打响。目前,渔船渔民建档立卡工作顺利收官,标志着长江禁捕退捕工作转入全面推进、精准实施、狠抓落实的新阶段。根据建档立卡情况,共有退捕渔船11.1万艘,涉及退捕渔民23万人。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表示,各地要尽快推动工作重心转移,根据建档立卡数据,加快推动船网回收处置、补偿资金发放、渔民转产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有条件的地区要抓紧出台参照被征地农民标准把退捕渔民纳入社会保障的具体政策措施。在转产就业方面,积极组织退捕渔民成立合作社,开展水产养殖、休闲农(渔)业等,实施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通过组织劳务输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拓宽就业渠道,确保每个退捕渔民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要加强日常执法监管,有针对性地强化基层渔政执法力量,特别是“一江两湖七河”227个重点县,必须做到有独立或相对独立机构、有专门人员、有执法装备、有专项经费、有协助巡护队伍、有公开举报电话,健全“专管+群管”“人防+技防”的长效监管机制。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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