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龙口把加强“三资”管理作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坚持在探索中实践、在实践中创新,突出制度约束、严把关键环节、理顺监管机制,推动“三资”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获评全国、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
坚持制度先行
明确规范标准
龙口多数村居集体经济殷实、经营性资产较多,在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明确“三资”所有权属、体现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都亟需加强制度建设。为此,龙口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三资”管理制度,从顶层设计、制度层面明确了标准、强化了措施、规范了行为。
量化有标准。龙口市明确家庭承包的耕地等资源性资产、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不纳入资产量化范围;对不适宜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需摸清底数、明确权属、做好登记;对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各村可视情况而定,一般只登记产权(权属、名称等),制定保护性措施和正常运行管理办法;集体经营性净资产一次性全部折股量化到户,作为该户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股权配置可以纯成员身份为标准,也可以成员身份和劳动贡献为标准配置股权;对无净资产或净资产为负数的,可通过虚拟股份的方式分配股权,作为将来资产量化的依据;以确份额不确金额的形式完成股权设置后,提倡实行“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式管理等,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2019年,核实资产总额57.01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不含南山村)38.55亿元;605个村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完成了赋码登记、股权证书打印发放以及改革基础信息录入。
过程有根据。龙口认真把握“四议两公开”要求,由组织部门牵头制定并实施了“双流程一记实”操作法,全面提升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对重大建设项目立项、重大财务支出、村民福利待遇发放范围及标准等决策,严格按照八步决策法进行;同步设置决策监督流程,由乡镇党委政府把关,乡镇包村干部全程参与、全程跟踪、全程指导,并配套建立村级事务立项审批、镇级会审等机制,倒逼制度落实;村集体财务实行月公开和年度公开制度,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于次月5日前公开,年底公开年度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每次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天,不得拖延或缩短公开时间,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将公开情况拍照存档备查。
分配有章法。为体现公平、推动发展,龙口市对收益分配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分配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持有的股份是其参与集体资产经营收益分配、享受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分红的主要依据,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保障其成员(股东)享受收益分配权。细化了分配办法,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经成员(股东)认可、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收益分配办法和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并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了分配原则,分配前准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核算成员(股东)年度收益,真实完整地登记到成员(股东)个人账户,无收益不得分配,严禁举债分配,严禁变现和变相私分集体资产行为,推动村级经济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聚焦关键节点
精准实施把控
针对“三资”管理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龙口坚持靶向原则、突出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制定和落实了一系列把控措施,全力堵塞漏洞、消除盲区、降低风险。
严把账前业务。为规范经济业务、杜绝不合理票据入账,龙口积极实行账前审计,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在经济业务入账前,由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对其进行审计把关,审核合格并加盖审计专章后方可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经济业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填写账前审计问题整改台账,对能立即整改的,退回整改;对违反财务制度及相关法规的,予以退回纠正。
严控资金往来。为防止虚报、冒领、套取,龙口开通了“银农直联”系统,村集体提出资金申请,经工作片片长、镇长(主任)通过手机APP软件审核通过,由镇级委托代理中心在银农直联系统上予以确认后,资金方可转入收款方银行账户,完成资金支付业务;为避免白条抵库、控制资金占用,严格执行备用金制度,经济往来较多的村,如需增加备用金数额,要由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报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领导小组逐级审批,村集体收取的款项必须在三日内送交村集体“三资”委托中心指定账户。
严格资产运营。龙口资产资源管理贯穿集体资产运营全过程,资产形成前需按程序进行重大事项报告及经济合同审批;资产形成后,镇村两级要建立集体资产台账,具体登记资产的状态、价值、使用情况,每年都要进行资产清查;资产处置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并按程序进行合同审批,达到重大事项的要按重大事项规定流程报告、立项、审批;村级经济合同签订后,要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监督,镇经管服务中心对合同签订、履行、终止实行动态管理。
创新管理方式
理顺监管体制
龙口边实践、边摸索、边创新,通过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分设政经账户、创推村居直审等方式,在“三资”管理上走出了特色。
强化组织领导,优化治理格局。从县乡村三个层面入手,逐级理顺体制、改进领导架构、提升治理效能。县级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主抓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对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为村记账的功能进行了剥离,探索实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记账与监督管理职能分离模式,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办法,将村级财务记账和报表等业务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让专业的人来干专业的事,使镇级经管人员有更多精力履行监管职责;村级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确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三会”组织架构,形成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股份经济合作社“三驾马车”一套班子的运管模式,进一步加强了党的领导、促进了集体经济增收。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村“两委”成员担任理事长的比例高达98.5%,近1/6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
实行分账管理,合理划分权限。在遵循现有财务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探索建立村民委员会与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核算分账户管理机制,确保在党支部领导下,村民委员会与股份经济合作社各司其职、有效运营。村民委员会、股份经济合作社可暂时使用一套账,账内分设“村民委员会”和“股份经济合作社”两个银行账户,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村级运转经费在村民委员会账户核算,其他款项在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核算。有个别分账管理需求的村,可分别设立“村民委员会”和“股份经济合作社”两套账,独立核算各自经济业务。
创推村居直审,规范审计监督。2015年以来,龙口市在烟台县市区率先实施审计部门直审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工作,将审计监督与执纪问责结合起来同步推进,由组织部门牵头成立村居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专门设立村居审计服务中心,出台村居审计暂行办法、审计问题处理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对村级审计进行全面规范。通过这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村级审计监督效力,村干部知敬畏、守规矩、明法纪的意识明显增强。
(山东省烟台市委政研室、烟台市委农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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