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为统领,致力于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统筹推进五大振兴,深入推进城乡融合,示范引领、梯次推进、全域提升,全省“三农”呈现出农业进程快、乡村经济活、农村环境美、农民生活优、城乡融合高、区域均衡性好的良好态势。
落实五级书记抓
构建乡村振兴领导体系
浙江把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牛鼻子”,建立健全“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领导组织体系,形成乡村振兴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步前行格局。
建立乡村振兴组织架构。2018年,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省委副书记、分管省长任副组长,54个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步建立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实绩考核办法等机制。全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均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县级由县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委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农办作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各市县均参照省里成立了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第一时间研究制定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意见,率先开展乡村振兴立法工作,起草《浙江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责任压实一线指挥部。制定《浙江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暂行办法》《2019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细则》,明确年度市县和省成员单位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五个纳入”切实推动各级书记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即把乡村振兴纳入富民强省十大行动,把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纳入考核对象,把乡村振兴10项硬任务纳入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把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情况纳入党委巡视巡察范围、审计范围和报告范围,把乡村振兴纳入市委书记工作例会、县(市、区)委书记工作交流会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对2018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效明显的7个县(市、区)予以激励。
夯实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整乡推进、整县提升”,高标准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深化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优化农村党员队伍,全域推进农村党组织巩固提升,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关键作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建立乡村振兴乡镇牵头实施、村级具体落实的工作体系,全面打造乡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平台”,助推乡村振兴。
抓好顶层设计
构建乡村振兴指标体系
把高质量开展战略谋划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先手棋”,按照打造乡村振兴排头兵、持续推动“三农”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方位,设定“跳一跳就能够得着”的5年目标、年度目标,立起乡村振兴指挥棒。
绘就乡村振兴新蓝图。制定《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浙江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共同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省合作框架协议(2018-2022年)》3个纲领性文件,明确了乡村全面振兴、农民共同富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高水平实现的总目标,设定三步走实施步骤。截至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均已完成规划编制,90个县(市、区)中已有37个完成规划或实施方案,53个正在编制。
设好任务量化新指标。围绕乡村产业振兴、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目标,区分约束性和预期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35项主要量化指标目标。每年分解硬任务,实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2019年,对照中央1号文件任务分解,结合全省乡村振兴实际,明确了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农业农村工作必须完成的93项硬任务指标,做到阶段方向清晰明确、年度任务清楚明了。
定好评价考核新标准。采取工作性考核和水平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可衡量、可比较。依据《浙江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暂行办法》,根据每年重点工作任务,动态修订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评分细则,建立纵向到县、横向到部门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体系。省委省政府每两年表彰和奖励70个在乡村振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积极研究《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对省市县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进行全面监测。在省级层面率先发布乡村振兴发展报告,全面反映乡村振兴新进展、新成效、新趋势。
探索新模式新路径
构建乡村振兴创建体系
把深入创新发展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动力源”,顺应发展趋势、创新发展模式,探索实践、先行先试,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省创建。
研究确立六大创建思路。聚焦乡村十大主导产业,加快构建万亿级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探索“两山”理论引领下的绿色发展;启动实施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标准化提升、数字化融合、品牌化打造,探索“千万工程”迭代升级;启动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高质量推进十大类数据资源库建设,探索数字化背景下的创新发展;深入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推进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加快推进扶贫开发从解决基本生活保障向实现全面小康转变,探索减缓相对贫困体制机制;全面开展美丽城镇建设,打造小城镇连城带村战略支点,探索“四化同步”背景下的城乡融合发展。
探索实践五大创建模式。打破地域、城乡界限,加快推动从单村发展向村与村抱团、县域一体设计、市域一体打造、省域一体谋划以及省际合作交流转变,串村成珠、全域提升。积极推进以德清县为代表的城乡均衡型、杭州萧山区为代表的都市辐射型、云和县为代表的小县大城型、嘉兴姚庄镇为代表的乡镇带动型、东阳花园村为代表的村域集聚型等乡村振兴五大模式探索实践。持续涌现出衢州乡村振兴示范带打造、桐庐“多规合一”规划引领、大下姜乡村振兴联合体建设、天台后岸村乡村休闲旅游助推、安吉鲁家村生态富民实践、余姚横坎头村党建带动、桐乡越丰村“三治结合”助力、丽水下南山古村落复兴、绍兴闲置农房激活、黄岩要素资源撬动等一大批乡村振兴新做法、新实践。
筛选形成三大创建类型。区分海岛、山区、平原等不同地域类型,结合发展水平、人口规模、资源禀赋、人文习俗等,首批筛选杭州等6个市、武义等31个县(市、区)作为先行创建市县,并采取一县一模式、一村一主题方式,全面推进先行先试。筹备召开乡村产业振兴、新时代美丽乡村等全省现场会,基本形成一个专项一个会议推动,形成部省每年召开座谈会,省市县每季度进行工作报告、课题研讨、经验交流等制度。
聚焦措施落地
构建乡村振兴建设体系
把可操作、可评估、能执行的平台载体建设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有效切入点,抓实抓细4项重大举措,着力打通从宏伟蓝图到乡村振兴的实践通道。
实施“1+5+12”重大工程。充分发挥重大工程龙头作用,围绕五大振兴,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启动实施万家新型农业主体提升工程、万个景区村庄创建工程、万家文化礼堂引领、万村善治示范工程、万元农户收入新增工程“五万工程”,制定实施12项乡村振兴标志性工程。2018年,农民收入达到27302元,连续34年位列各省区第一,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2.04∶1;农村厕所、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三大革命”加快由建造全覆盖向生态化、标准化、长效化转变。建成农村文化礼堂11059家,初步建成“农村30分钟文化服务圈”,乡村文化繁荣呈现出潜移默化去旧俗、润物无声植新风的新态势。
推进“五千亿额”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省级层面制定投资额超5000亿元的重点项目清单。按照省定共性项目、市县定个性项目的思路,着眼厚植优势、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制定创优示范类项目清单71项、提档晋级类项目清单60项、改革创新类项目清单48项,细化明确预期目标、进度安排、工作举措等。有序推进省、市、县三级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库建设,加快县域平台、乡镇平台、村域平台打造,乡村振兴项目招商洽谈会在各地广泛开展,乡村营商环境更优、投资氛围更浓。
制定“3+5+N”重大政策。突出政策精准供给,制定印发《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80多个,基本形成以行动计划、战略规划和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综合性政策为引领,《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等五大专项性政策为主干,《关于开展农药实名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单项具体政策为支撑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
深化以人为中心重大改革。坚持“城乡等值化”理念,深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为依据”的“人地”挂钩机制。开展农房确权登记攻坚行动,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深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德清、义乌试点后土地征收规模分别缩减141%、11.52%;义乌市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创新推出“集地券”,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余额107.06亿元。德清已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08宗1594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获得净收益3.4亿元,惠及农民群众22万余人。创新推进农药实名制、化肥定额制“两制”改革,全省7318家农药经销门店全部推行实名制购买,农药化肥使用量比全国提前7年实现“零增长”并持续减量。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构建乡村振兴保障体系
把破解“人、地、钱”等难点重点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突破口”,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作用相结合,优存量和引增量结合,大力推进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乡村、乡贤回乡村,着力构建“人往农村走、钱往农村投、政策往农村倾斜”格局。
着力推动多路人才进乡村。强化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农村专业服务型人才“四支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农村指导员、科技特派员、驻镇规划师等制度,鼓励引导科技、教育、卫生等各方面人才下乡直接服务“三农”,构建“聘请一名首席专家、结对一所高校院所、引入一个人才团队、培育带动一支队伍、推动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