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试点推行畜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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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农业农村部“改革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继续深化。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强制免疫疫苗补贴政策改革实施方案》,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调整强免疫苗补助方式,制定印发《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部署各地推进改革试点。

  2016年起,农业农村部安排山东省青岛市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试点,允许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免疫,免疫合格后申请财政直补(以下简称“先打后补”)。经过三年多的努力,试点工作进展总体顺利,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已初步建立,“先打后补”有序推进。

  青岛市按照全国强制免疫计划,结合辖区内防控实际,确定试点病种为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建立试点工作制度,开发信息化管理系统,创新拓展疫苗供应渠道,逐步完善准入、审核和监管要求,不断建立健全试点运行管理体制机制。试点主要包括以下环节:养殖场户注册、自采疫苗、自行免疫、在线申请补助经费,乡镇、县、市三级畜牧兽医部门在线审核,县级财政部门发放补助经费;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抽样监测评价免疫效果。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青岛市畜牧兽医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2017年青岛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接补贴试点项目的通知》,为试点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市畜牧兽医局研究制定印发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试点运行模式以及疫苗采购、监测评价、审核监管、补助发放等要求。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逐步调整优化准入条件,简化申报材料和程序;放宽疫苗种类限制,明确只要满足免疫要求,无论使用单苗或联苗,均可纳入补贴范围。

  拓宽疫苗供应渠道。按照现行规定,疫苗生产企业只能将强制免疫疫苗销售给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符合有关条件规定的养殖场户,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为鼓励和方便养殖场户参与试点,青岛市请示农业农村部同意后,允许辖区内试点养殖场户直接从生产企业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允许部分企业经营强制免疫疫苗,养殖场户可从经营企业采购。依托获得兽用生物制品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的兽药经营场所,在乡镇(街道)建立配送中心,进一步方便养殖场户采购。

  开发应用信息系统。在现行“青岛市畜牧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中,开发“先打后补”模块,实时掌握参加“先打后补”养殖场的畜禽存栏、免疫、效果评估、检疫、疫病监测等情况。信息平台对接农业农村部全国兽药二维码信息系统,及时核对疫苗信息真伪。开发手机APP,养殖场户在线填报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和使用数量、补助金额等信息,上传证明材料,经所在地基层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监督站初审、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复核、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审定后,及时发放补助经费。

  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全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按照动物疫病监测计划,重点做好辖区内“先打后补”养殖场户的免疫效果监测评价,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抽检。同时,鼓励有关养殖场户自行开展监测,或采样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对免疫抗体水平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养殖场户,监督其及时补免,所需费用由养殖场户自行承担。

  严格养殖场户管理。要求参加“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签订承诺书并上传至信息系统,承诺按规定采购、使用强制免疫疫苗,仅限本场使用,严禁转让和倒卖。督促养殖场户如实备案畜禽养殖情况,发现虚报、瞒报、谎报等问题,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补助经费的申请资格。要求养殖场户做好免疫记录,加强抗体监测,自觉接受各级畜牧兽医部门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

  优化补助发放流程。全市各级畜牧兽医和财政部门均可通过信息系统,实时查看养殖场户注册、补助经费申请、审核等情况。对通过审核的养殖场户,由县级财政部门将补助经费直接发放至养殖场户注册时提供的银行账号。

  2020年,青岛市有144家猪、牛、羊、禽养殖场户申请开展“先打后补”,涉及所有养殖区(市),养殖量约占全市的20%。截至目前,累计免疫口蹄疫疫苗11.5万毫升,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225.06万毫升;线上报送申请188条,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共在线审核完成188条申请;发放补助资金84.13万元,开展线下抽检188批次,抽检比例达100%。

  在试点实施工作过程中,农业农村部对试点上报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加以总结提炼,为下一步工作的进行和试点经验推广打下基础。

  一方面,强制免疫疫苗无法自由销售采购,落实改革试点任务存在制度制约。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动物强制免疫疫苗不能由经销商自由销售,只能由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疫苗生产厂家招标采购,再发放给养殖场户使用;或者由符合规定的规模养殖场户向管理部门备案申请后,再向疫苗生产厂家采购,限制性规定多,制约了改革试点范围扩大。

  另一方面,基层动物防疫机构队伍弱化,落实改革试点任务存在体制制约。省市两级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编制数大幅减少,三分之一以上省份撤销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撤并现象普遍,近20%的县不再设立乡镇畜牧兽医站,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职能淡化、力量弱化、支持虚化”等问题突出,影响了改革措施落地和效果跟踪服务。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紧部署,推进改革试点落地见效,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形成更多有影响力的制度成果。

  进一步推进改革进展。制定出台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文件,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强化信息支撑保障,加强效果监测评价和跟踪服务。

  加快审议出台配套规章。加快审议发布《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放开强免疫苗经营渠道,允许疫苗生产企业及其委托的兽药经营企业面向各类养殖场户销售疫苗,加快培育充分竞争和有市场活力的疫苗产销体系。

  推进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开展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专题调研,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建议国务院出台专门文件,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健全县级动物防疫行政管理机构,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和牧区半牧区县原则上要设置独立的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乡镇或区域设立畜牧兽医站,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FormatImgID_0#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青岛市农业农村局供稿)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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