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全托管” 种地不再难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字号:【

  近年来,河北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的部署要求,以强化组织指导、典型带动、制度建设和政策扶持“四个强化”为抓手,引导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强化组织指导,夯实托管服务基础。一是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省农业农村厅把在粮食主产区实施农业生产托管和推广服务模式作为重要日常性工作,加强部署安排,大力推进。二是认真谋划。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落实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制定了《关于加快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在全省粮食主产区推行生产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发展粮食生产托管和服务模式的目标路径和措施。三是加强指导。强化相关管理和业务人员培训,2019年省市县开展专题培训活动200余次。

  强化典型带动,引领托管服务提升。一是推广服务模式。对全省特别是粮食生产托管服务发展情况进行总结提炼,加快在粮食主产区尤其是地下水压采区推广实践中成效较好的全产业链托管、菜单式多环节托管、土地股份合作分红、股份托管并行、专业化托管服务、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6种托管服务模式。二是开展示范引领。从2019年起,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根据托管服务面积、示范带动小农户数量等因素,开展省级示范托管服务组织评定,认定了100家省级示范托管服务组织,并将其制度化,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全省托管服务品牌“二十强”评选活动,发挥标杆旗帜的引领作用。三是加强案例带动。以粮食类大田作物为重点,总结印制托管案例汇编,通过沙河金福临农机合作社、滦州百信种植合作社等典型做法和经验,示范带动全省粮食生产托管服务发展。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托管服务行为。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制发了《河北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式样(试行)》,建立健全托管服务主体名录管理制度,指导各地在项目实施中既要推广适合本地工作的模式做法,也要加强对托管服务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二是规范项目实施。要求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切实做到“五个不得突破”“三个必须做到”。“五个不得突破”,即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项目任务实施县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项目补助资金补助小农户的比例不得少于50%;项目实施主体选定不得少于3家。“三个必须做到”,即必须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县级政府承诺的项目管理经费必须落实到位;必须每月登录河北省农业财政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反馈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各地采取智能信息系统留痕查验、第三方抽查核实项目面积质量等举措,强化项目实施监管。省市指导项目实施县互相学习好的经验做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项目县并督促整改,防范化解项目实施风险。

  强化政策支持,增强托管服务后劲。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相关任务职责分解落实到各地和相关部门,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用真劲、出实招,齐心协力研究探索促进托管服务开展的方式方法,推动粮食生产托管服务健康发展。二是争取财政支持。用好中央财政项目资金,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支持托管服务,利用支持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1.1亿元扶持开展粮食生产托管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占资金总额比例接近60%。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500万元,支持开展托管服务示范县创建。三是对接金融保险。省农业农村厅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8家省级金融保险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积极协调金融保险机构对服务模式优、托管效果好的服务主体给予支持,有效缓解服务主体发展中遇到的难题。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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