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 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农村部取消下放5个行政许可事项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沈立宏 字号:【

  9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日前,国新办举行新一批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司长王乐君在会上介绍,农业农村部此次取消的5个事项可分为三类。

  一是在农业投入品监管方面,取消了“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查”和“七类肥料登记”两个项目的许可,改为备案。七类肥料登记包括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等。今后新农药的登记试验、水溶肥料等七类肥料的生产不再需要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办理许可。

  二是在职业准入方面,取消了“乡村兽医登记许可”事项,改为备案。今后取得中等以上畜牧兽医专业学历,或取得畜牧兽医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5年以上,或经培训合格的,可在备案后直接从事乡村兽医工作。

  三是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方面,取消了“兴建可能导致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海岸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相关工程可在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开展;取消“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审批”事项的省级初审,将审批权限由农业农村部下放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人在所在省区即可办理许可事项,不再需要到农业农村部办理。

  取消“乡村兽医登记许可”改为备案,充实壮大兽医队伍

  记 者:国务院决定取消“乡村兽医登记许可”,改为备案,是出于哪些考虑,下一步如何做好乡村兽医备案管理工作?

  王乐君:这次《决定》将乡村兽医的登记改为了备案,一是有助于让更多具备兽医专业知识的人员能够参与到乡村兽医工作中去,充实壮大兽医队伍,满足农村中小养殖户对兽医人才的需要;二是有助于促进每年大概3.2万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具有中等以上兽医、中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在备案后直接从事乡村兽医。

  乡村兽医由“登记”改为“备案”后,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做好备案信息的管理工作。将加快实现对乡村兽医备案情况的统一信息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备案情况,加强对乡村兽医从业情况的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培训和指导。将指导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对新入职乡村兽医的岗前培训,并在从业过程中定期开展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乡村兽医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强从业监管。将修改完善现行的《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乡村兽医的从业行为。

  将七类肥料产品取消登记许可改为备案,减轻企业负担

  记 者:国务院决定将七类肥料产品取消登记许可改为备案,这项改革会对肥料行业产生哪些影响?改为备案后,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肥料市场的监督管理?

  王乐君:这次由登记改为备案的七类肥料产品,生产工艺成熟,产品标准明晰,原料来源也是很清楚的。同时经过长期使用,效果稳定,安全可靠。将登记改为备案,不会影响到肥料产品的质量安全,又可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肥料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效率,最终使广大农民受益。

  改为备案之后,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确保管得住、管得好。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尽快出台配套措施。将建立网上肥料备案平台,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备案事项,方便肥料生产企业便捷快速备案。二是修改完善规章制度。尽快修订《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细化完善肥料登记与备案制度,对备案产品明确备案的程序及其监管措施。另一方面,对继续登记的产品将加强有效性、安全性、实用性把关,推动肥料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肥料产品,特别是这次改为备案的七类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将日常监管与重点监测相结合,为肥料产品质量和农业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加强试验单位监管,保证新农药试验过程规范

  记 者:《决定》中提到要严格实施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的认定许可,把牢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的准入关口。农业农村部将如何具体去落实把牢关口这项工作?

  王乐君:目前农业农村部已认定164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我们可以通过严格试验单位的认定条件,加强试验单位监管,来保证新农药试验过程规范,结果有效。为鼓励农药产品创新,方便新农药研制者开展试验,可以不再对农药研发生产企业的试验活动单独审批。

  在严格试验单位认定条件方面,将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把牢准入关:一是规范认定标准。已制定了《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规则》《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制度。还将进一步完善并落实试验单位的组织机构、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要求。二是规范认定程序。制定并公开了《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服务指南》,明确了试验单位认定的申请条件和程序。下一步,将在许可实施过程中重点把好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综合评审等关键环节。三是规范专家评审。登记试验单位认定许可的现场检查环节实行专家组长负责制,将严格筛选相关领域的专家,经培训后纳入现场检查专家库。参加检查的专家,将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确保专业性和公正性。

  在加强试验单位的监管方面,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保证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一是要求已认定试验单位要建立自我检查、自我约束的机制,每年向农业农村部报送执行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况。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监督抽查,发现试验过程存在安全风险的,要及时责令停止试验。三是对登记试验单位出具虚假报告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并从登记试验单位中予以除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蔡薇萍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新闻热线: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