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剥夺“迷彩裤”求知的权利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许雅 字号:【

  9月7日中午,陕西西安市民李先生穿迷彩裤走进一家书店时,被保安当作农民工拦下盘问身份,经过沟通才被准许进入,随后李先生在网上进行了投诉,并引发热议。9月8日,书店发文致歉,表示后续将加强员工培训,欢迎每一位顾客的到来。

  假如李先生确实是一位农民工,难道他就没有权利进入书店看书吗?如果一位农民工在紧张辛劳的工作间隙,还争分夺秒地汲取知识,这种精神难道不是更加值得我们钦佩和学习吗?

  这个事件让笔者想到了今年6月,打算回老家的湖北人吴桂春临走前他在读了17年书的东莞图书馆写下的留言:“想起这些年的生活,最好的地方就是图书馆了,虽万般不舍,然生活所迫,余生不忘你……愿你越办越兴旺,识惠东莞,识惠外来民工。”后来,吴桂春不仅在相关机构的帮助下找到了工作,还被聘为“东莞职工书屋公益代言人”,鼓励更多职工加入到读书学习的队伍。

  与之类似的,还有被称为“最温暖的图书馆”的杭州图书馆,其自2003年起对包括乞丐和拾荒者在内所有读者免费开放,而图书馆对这些读者的唯一要求,就是把手洗干净再阅读。

  在书本面前,没有谁比谁更高贵,知识是最公平、最不会歧视人的资源,知识公平是最现实可行的平等。任何人都有求知的权利,书店作为提供知识的重要场所,公平地向所有人渴望求知的敞开大门,帮助他们不断获取进步的能量,用周到的服务帮助净化歧视存在的土壤、消弭社会不平衡发展带来的差距,才是真正地秉持了知识的应有之义。

  数年前,“农民工搭乘城市公共交通”的话题曾引起广泛讨论,时至今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达成了共识——这些也许看起来并不那么“光鲜亮丽”的建设者和其他人一样,理所应当平等、充分地享受公共服务带来的便利。个人空间相对狭小的车厢、车站尚且如此,自诩“开放、包容”的书店又怎能落后呢?

  2014年,北京三联韬奋书店开启24小时营业模式时,一位跨越半座城到访“深夜书房”的读者说:“书在哪里都能买到,但文化氛围买不到。”书店作为文化消费和传播体验的场所,其开放程度,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和治理理念的体现。城乡协调发展,绝不能只停留在硬件层面,文化领域也不该成为短板,这不仅体现在城市能够给农民工提供方便自由地获取相同知识的渠道,更应该进一步根据不同需求为他们提供具有个性化、趣味性、实用性的学习服务,帮助农民工更好更充分地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梧高凤必至,花香蝶自来。受知识芬芳熏陶而来的求知者,岂不比单靠装潢、营销吸引来的“网红打卡者”更能赋予书店乃至城市更加独特的精神内涵和鲜活持久的生命力?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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