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又对农村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为新时代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到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从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到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从户籍制度改革到城乡融合体制机制改革,新时期农村改革的征程更加波澜壮阔。
40多年来,我国“三农”发展的每一个重大进步,都是依靠农村改革的推进和深化取得的。农村改革的轨迹概括起来,是一条不断解放农村生产力的路子,是一条从不自觉到自觉的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路子,为中国经济腾飞和社会进步作出了最重要的贡献。
“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改革的大潮滚滚向前,浩浩荡荡奔腾澎湃于长江南北!当前,城乡二元体制藩篱仍未有效打破,制约“三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凸显,制度约束明显刚化,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攻坚期。诸多难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牵一发而动全身。
面对新的压力与挑战,不深化改革不行,深化改革力度小了也不行,不科学地深化改革更不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改革吹响了新的号角,一些长期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逐步得到破解,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形成。我们务必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部署要求,敢于迎难而上、啃硬骨头,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科学理性、积极稳妥地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要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坚定守底线,坚持把主线。农村的重大改革,如土地制度、宅基地、集体产权等,极为复杂和敏感,稍有偏差就会影响大局,要明确基本原则和底线,积极稳妥向前推进。要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继续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统筹谋划、把稳方向、全力攻坚。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健全粮食安全制度体系和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增强了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真正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公平分享现代化成果。
要准确推进农村改革,不缩手缩脚,不盲目推进。很多改革有着明确的前置条件和限制条件,不能脱离这个范围谈改革,要于法周全、依法改革,不能盲人摸象、以偏概全,更不能断章取义、搞为我所用。比如,既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让农民户有所居;又要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严禁占用耕地违规建房。再比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并不意味着所有农村建设用地都可以自由入市,只有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可以。
要有序推进农村改革,定好时间表,画好施工图。加快完善新时代农村改革方案,用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平台,分类有序推进农村改革实践。对于方向明确、实践中有经验、认识上较一致的改革,要加快推进,比如合作经济发展、农村金融创新、经营主体培育等。对于目标明确、取得共识但具体办法还需要完善的改革,要大力深化,比如“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等。对于认识还有争议、但又必须推进的改革,要在限定的范围内开展探索,比如宅基地和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改革。
要协调推进农村改革,既系统集成,又协同高效。当前,农村改革已进入新的阶段。要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农民各领域改革系统集成,推动农村各项改革在政策取向上协同配合、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改革成效上同向叠加。要加强改革的项目集成、政策集成、要素集成、力量集成,从全局上更好地指导和协调农村各项改革,加强各项改革之间的衔接配套和与面上推广时的客观条件相适应,形成系统集成、前后呼应、整体推进、统筹实施的农村改革新格局。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永远在路上。让我们披荆斩棘、打破藩篱,在改革路上走得更好更快更远!让我们在潮声起处、乘风破浪,再创农业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新优势!让我们在希望的田野上,收获更多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