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党委所属党支部部分党员个人心得体会抄袭只改标题、老干部局正式文件中出现“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政法干部队伍”字样、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分领导干部党课讲稿中出现“抓好收费站形象提升和星级收费站创建”字样……近日,青海省纪委监委官网发布的《玉树州纪委监委通报7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披露了上述问题。
玉树州纪委监委通报的这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表明,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文抄之风依然很盛,文抄乱象依然很多,文抄思想依然很严重。
无论是公文、方案、信息,还是讲稿、述职述廉报告、心得体会,都关乎履职,关乎工作作风和态度,关乎部门的公信力或官员的诚信,关乎相关群体的利益。如果一些部门或官员在撰写相关材料时都没有诚意,不愿负责,抄袭了事,弄虚作假,敷衍应付,那么,他们在相关实际工作中也很容易保持一种浮躁风格,很容易落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窠臼。
党政机关或官员当“文抄公”可不是什么小事,而是一个大问题,对此,监督部门须高度重视,下决心、动真格予以严肃整治。实际上,要打击文抄行为并非难事。媒体编辑或相关学术部门、学校在稿件、论文的校验编辑工作中,只需以文中部分内容加作者姓名为关键词在网上检索,或者利用查重软件进行检索,便能轻而易举地发现抄袭问题。相关监督部门也可以借鉴这种防抄模式,对相关部门、官员的公文、材料进行抽查或专项检查,进行网上检索,进行新旧比对及横向比对,这样,无论是自我抄袭,还是抄袭他人,都会露出马脚。
监督一较真,文抄便现形。各地各级监督部门应该把文抄作为重点监督的问题,形成常态监督机制,丰富监督的方式方法,拓宽监督的视角,加大对文抄部门或官员的问责力度,让抄袭者付出应有代价,为文抄划清红线,为反四风持续加压,积极营造一种不能抄、不敢抄、不想抄的行文环境。
(河北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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