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方针。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把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一总方针学通弄懂做实,必须加深对其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通过机制化的建设,引导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激活各相关主体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相关政策协同发力、形成农业农村发展的大推动之势。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对标,农业农村发展短板突出,需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一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任务艰巨。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硬任务。但农民收入的四大来源均增长乏力,特别是工资性收入增速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明显;领先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的优势在快速减退,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的步伐在放缓;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在扩大,按五等份分组,顶部20%人群与底部20%人群的收入倍差,2010年为7.51,2017年达到9.48。二是农村人居环境欠账多。到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硬任务。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明显滞后,补齐短板需要巨大努力。2016年底我国52.3%的农户没有用上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38.1%的村没有路灯,67.7%的村没有幼儿园、托儿所,82.6%的村生活污水没有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三是巩固脱贫成果面临较大压力。到2020年,消除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要求和硬任务。至2017年底我国农村仍有贫困人口3046万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依然艰巨。即便在2020年扶贫攻坚获得完胜、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之后,由于贫困人口集中的这些地区自然条件差、脱贫基础弱,持续扶贫、防止返贫仍然面临巨大压力。
与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对标,农业农村发展将面临巨大追赶压力,需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2035年乡村振兴所要达到的目标进行了详细阐述。与这些目标对标,农业农村发展面临巨大的追赶压力。一方面,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时农业农村比城镇发展水平明显要低,农业农村已经输在起跑线上;另一方面,在未来的现代化进程中,受经济规律作用,多种因素在促进乡村相对衰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相对滞后,固然有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但也不可忽视市场规律等客观力量的作用。在我国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这些客观力量仍将持续产生作用,我国仍将承受农业弱势、乡村衰退的巨大压力,需要注入多种对冲力量,才有可能实现乡村振兴。
与2050年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对标,农业农村发展将面临巨大跟跑压力,需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党的十九大强调,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要求,届时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与此对标,农业农村发展将面临巨大的跟跑压力。国内外农业生产成本和价格倒挂幅度将进一步扩大,农业承受的进口压力只增不减,如何发挥农业的比较优势和多种功能,以高品质支撑高价格、以高价格覆盖高成本,是避免农业出现系统性衰退必须破解的难题。农村代际差异进一步扩大,年轻人口持续流向城市,农村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乡村活力下降问题将日益明显。应对这些挑战,需要始终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
着力构建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六大机制
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需要系统性的大推进和全方位的制度保障,从根本上转变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发展导向,以公共资源的重点倾斜撬动配套基础条件和互补领域环节的协同投资,突破最低短板和最小规模约束,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