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江苏灌云县“两名已故村民上了扶贫名单”一事,灌云县委宣传部5月7日晚间向媒体通报称,经调查,此事系相关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导致名单未及时修改而引发的。灌云县决定给予县、镇、村7名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
已经去世一年和两年的两位村民竟然顺利通过村、镇、县三道审核关口,上了扶贫名单,成了扶贫对象,实在是荒唐,让人震惊。扶贫以精准为要,精准就需要选对人、施对策、花对钱。当一个地方的扶贫机制把已故村民纳入了扶贫名单,不仅说明相关环节的扶贫责任人履职不到位、层层失守,也说明扶贫机制存在不小的漏洞和“误差”。
“已故村民上扶贫名单”所暴露出的不仅是相关扶贫责任人个人的问题,也有扶贫机制的问题。因此,当地处置此事不能仅止于问责,而是应该进行更深层次的反思,从源头查找问题,从机制上进行系统性补漏。“已故村民上扶贫名单”可能暴露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村级在选拟扶贫名单时决定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发扬民主不够,没有广泛听取甚至没有听取村民意见;镇级在初审扶贫名单时,没有实地调查核实,盲目相信村级的意见;县级在审定扶贫名单时抽查覆盖面过低,监督审核机制不能满足精准扶贫工作的需要,很容易给不符合要求的“贫困户”留出机会;村、镇、县的相互监督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灌云县应该针对这些问题对症下药,进一步完善扶贫审核监督工作机制,扎牢制度的篱笆。在村级层面,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推选扶贫对象制度以及公示制度,保证村民充分知悉和参与扶贫名单选拟工作。在镇级层面,必须针对村报扶贫名单严格落实实地核查制度,做到每村必查、每户必查,既要明察,也要暗访,既要听村“两委”成员意见,也要听群众意见,既要看档案,也要了解吃穿住行等实际生活情况,杜绝形式审查、书面审查。在县级层面,如果条件允许,有必要改抽查为普查,如果难以普查,就应该提升抽查覆盖率,并充分利用大数据融合,综合对接研判民政、公安、金融、房地产、交通等部门的信息,提升审核效率和质量,增强核审监督的精准性。
(河北省滦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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