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半月谈》一篇文章指出,由于扶贫政策“福利化”,导致一些贫困户本可以在乡镇看的小病非得要到县级或省级医院住院治疗,而且一旦住下就赖住不走,春节都要在医院;一个老人得了重疾即将去世,在外地打工的3个儿子也不回来,最终老人去世还是由政府兜底料理后事;一些贫困户的厕所冲水设备坏了也要找村干部来维修,甚至连室内和房前屋后的卫生也要扶贫队员来打扫。
这样的种种现状导致了扶贫干部工作任务繁重;周边的普通农户心中存在怨言,凭什么自己家和贫困户差不多,就得不到这些“福利”;个别地方的医保基金见底。这充分说明了过度兜底的扶贫政策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却产生了不良的负面效应,催生了一帮“懒汉”,需加以警惕,及时刹车。
据笔者多方了解,一些地方之所以要拔高扶贫标准,出台福利化的扶贫政策,也有一定苦衷,直接原因还在于应对上级检查的压力重。比如,现在存在很多因病致贫的现象,在检查中被指出还存在返贫的风险,因此为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一些地方政府才想出了贫困户看病兜底的政策。还有一个原因在于对扶贫干部的考核机制过于在意被帮扶贫困户的评价。有的贫困户说,“我脱不了贫,你们就交不了差”。有的基层干部抱怨说,“有的时候贫困户一句不满意,一年工作就白干了”。这就使得扶贫干部大包大揽,贫困户也养成了“坏毛病”。
在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一些地方在推行扶贫政策时还需要把好度。在源头上,首先应该解决的是完善考核方法,建立容错机制,对于扶贫干部的考核也应做到兼听则明,多方面听取意见,引导基层干部的扶贫工作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基层在完成扶贫任务时,首先也要深刻理解中央和国家有关扶贫政策的精神内涵,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灵活制定一些帮扶政策,确保扶贫工作落到实处,重点保障扶贫效果的长效性、可持续性,不只是在数量上、形式上完成任务。
据一位基层干部反映,其实真正的贫困户对于扶贫工作心存感激,反而是少数因不求上进、好吃懒惰而贫困的人天天想着占国家的“便宜”,不愿意摘掉贫困户的“帽子”。因此扶贫要注重区别不同情况。对于因病、因残或因老而贫困的人,重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对于无技术无致富门路、但有劳动能力的人,要通过国家的优惠政策发展产业,通过提供技术引导就业而带动脱贫。而对于一些思想上懒惰、存在等靠要想法的贫困户,要重点做思想上的扶贫工作,激发其内在动力,并定期进行考核,建立退出机制,以防引起普通农户的攀比,不利于弘扬公平正义的社会风气。
总之,扶贫要扶真贫,真扶贫。各地政府在推行扶贫政策时要因地制宜,防止其福利化倾向,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扶志”工作,帮助贫困户真正实现物质与精神的双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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