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在农村产业融合中受益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曾衍德 字号:【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乡村产业的内涵特征、发展思路、实现路径和政策措施等,同时对当今农村进一步做好产业融合发展作出要求。适应现代产业要素聚集、业态层出不穷的要求,把融合贯穿于产业发展的全过程。通过发掘新功能新价值,培育融合主体、催生融合业态、搭建融合载体、建立融合机制,发展连接城乡、打通工农、联农带农的多类型多业态产业,就地就近安排农民就业创业,通过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在产业融合发展中同步受益、同步提升、同步进步。

  一是培育多元主体促进农村产业融合。融合的本质不单是农业“接二连三”“隔二连三”,更重要的是经营主体的融合。要壮大龙头企业队伍,引导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向产业链中高端延伸,打造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带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等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多种经营,向综合合作社方向发展。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这是一种新的产业组织方式,是主体融合、业态融合和利益融合的实现形式。要扶持一批以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农民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成“离农业最近、联农民最紧”的产业集合体,带领千千万万的农民、家庭农场、合作社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效对接。

  二是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村产业融合。乡村产业呈现“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这是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特征。近几年,各地已探索形成了一套业态融合模式,要认真总结,因地制宜加以推广。《意见》要求,推行“种植+”林牧渔,形成林下种养、稻渔共生等业态,实现“内向”融合。推行“农业+”加工流通,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会员农业等业态,实现“顺向”融合。推行“农业+”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发展创意农业、亲子体验、功能农业等业态,实现“横向”融合。推进“农业+”信息,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业态,实现“逆向”融合。

  三是打造产业融合载体促进农村产业融合。针对乡村产业趋同性结构、分散化布局,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建设一批一二三产融合、产加销游一体、产业链条完整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一批特而强、聚而合、精而美的产业集群,将小商品融入大市场、小农户融入大产业、小企业融入大集群。建设一批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区域主导产业、紧密利益联结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特色小镇建设要立足产业基础,促进要素聚集和功能拓展,更好地服务农业发展、乡村繁荣和农民富裕。

  四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村产业融合。乡村产业一个显著特征是联农带农,让农民分享更多增值收益。做到这一点,关键是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真正实现利益融合。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合作模式。推行“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等模式,打通融合结点。《意见》要求,加快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此外,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真正在股权层面实现利益融合,让广大农民在融合发展中同步受益、同步提升、同步发展。

  (作者系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司长)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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