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来,全县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2017年被住房建设部列为全国农村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示范县。麻江县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贫困山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行了一些探索。
主要治理模式
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与资料收集,我们梳理总结了当地3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这几种模式是全县现有主要治理模式。
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通过城乡统筹,以基层设施共享为原则,在交通条件便利的农村地区,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的模式。原则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的服务范围为30公里,生活垃圾水泥窑协同处置工程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服务范围为50公里。
片区相对集中治理模式。在县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服务范围以外,较为集中的相邻镇区域内,按照服务范围为30公里新建村镇级垃圾处理设施并完善垃圾转运系统。
偏远村庄分散治理模式。除上述乡镇外,仍有部分布局分散、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在环境相对不敏感的农村,有机垃圾就地堆肥,其他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垃圾采用卫生填埋或卫生焚烧进行处理;重要区域的村庄有机垃圾就地堆肥,惰性垃圾就地填埋,塑料、电池等有毒有害垃圾定点存储、定期清运。
主要经验做法
麻江县积极探索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利用的道路和模式,切实提高对垃圾分类工作认识,在垃圾分类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并积累了一些值得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基本实现了农村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村容寨貌明显改观、管理机制不断创新、村民幸福指数得到提升。
党委政府关心,科学决策有统筹。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制定实施方案,为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配齐收运设施,投入资金1080万元建设垃圾压缩站3个,中、西部片区已投入使用;东部片区将于近期投入使用;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采购垃圾斗1012个、垃圾车25辆、垃圾分类桶3万个。用好农村卫生保洁员,麻江县自筹资金598万元,聘请了59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负责村寨公共路段、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和垃圾分类引导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健全轮流观摩、先建后补、“回头看”督查和评比挂牌等制度,确保统筹有效。
村民自治用心,长效机制有亮点。注重发动村民的自觉性、自主性、积极性和能动性,注重发挥村规民约的有效监督约束和自治管理作用,各乡、村、组、寨相互学习借鉴,有效探索、健全了400余个行之有效的村规民约。如:“一委三包五按月”(“一委”指村级卫生管理委员会,“三包”指包农户、包路段、包河道;“五按月”指按月收费、按月评比、按月公示、按月表彰、按月奖惩)、“七户联诚”(指以7户村民为一个小组,向村委会承诺在卫生、孝亲、消防、禁赌等方面做到位,而村委会根据他们的承诺完成情况在惠民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4+5”管理模式(“4”是指四个责任主体,即各农户、各自然寨管理小组成员、各组管委成员、各村两委班子,“5”是指对垃圾处理的5个分类办法即:将有机物垃圾作为沼气池的原料,与猪牛粪便一并倒入沼气池进行处理成肥料;将可回收再利用的金属、玻璃、纸壳、电器等集中收集,卖给废旧收购商;将废弃妇幼用品、化纤物以及枯枝落叶、纸屑等其他垃圾由农户自己在房前屋后焚烧处理;对破砖碎瓦等建设垃圾用作铺路或在指定洼地堆填;其他不可分类处理垃圾进行统一填埋,杜绝对农村垃圾不分类或简单填埋的问题)等。宣传引导机制。通过村规民约、民风民俗等广泛宣传发动,普及垃圾治理常识,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积极性,从“要我干”到“我要干”。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编进民歌传唱;通过村民会议商议,每户每年缴纳120元用于垃圾转运。
因地制宜为核心,异彩纷呈有创新。突出生态理念,坚持不砍树、不拆房、不推山、不填井的“四不”原则,因地制宜建设。突出特色创新,深入挖掘,大胆探索,按照“乡乡有创意、寨寨有特色、组组有新招、户户出亮点”模式推进,创新取得突破,特色体现到位。突出业态培育,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有机结合起来,为业态培育发展奠定基础。评选“明星村寨”40个、“优秀村寨”40个、“优良村寨”60个,奖励经费300余万元。成功创建“全国文明村寨”1个、“省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4个、“国家卫生乡镇”1个、“省级卫生乡镇”1个、“省级卫生村寨”19个、“州级卫生村寨”27个,“县级卫生村寨”29个,“和谐乡村”15个。
下一步工作建议
规划先行,统筹发展。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原则,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与城市发展一体规划,努力促进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功能区域、农村人口分布等因素,区分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确定建设时序,提出合理目标任务。
资金保障,治理关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属于准公共产品,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应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整县整村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探索适宜合规的市场化运营模式,吸引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等形式,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县级层面对有关项目资金进行整合,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施“以奖代补”资金补贴政策,对验收达标的村庄,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予以支持,主要用于村庄保洁运维、垃圾转运、设施设备维护等。
因地制宜,选择模式。根据村庄或村组区位分布、农民生活习惯等条件,因地制宜选择城乡一体化治理、片区相对集中治理、偏远村庄分散治理等模式。同时,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比如配套垃圾桶、垃圾斗、清运车等。因地制宜选择专业公司运行管理、村民组织自我运行管理、乡镇统一维护管理、县有关部门运行管理等多种模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收集、转运、处理等。支持发展市场化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服务,探索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农户合理付费制度。
宣传引导,全民动员。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一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典型模式,加强基层创新经验交流。通过村规民约、宣传标语等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垃圾分类习惯,从源头上减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量,营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作用,以“小手拉大手”学校教育活动共同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调研组:习斌 谭炳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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