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党的十九大以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聚焦责任机制、民生改善、产业兴旺、改革创新等“四个聚焦”,进一步抢抓机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着力开启大理州乡村振兴新征程。
聚焦责任机制,抓实乡村振兴新试点。一是建立责任机制。州委成立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和推进小组,高位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抽调30人组建州推进小组办公室,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全面加强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在云南省率先推行州、县(市)主要领导责任制、州级领导挂钩县市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钩联系县市责任制、重点工作责任制、定期巡查制、定期通报制和报告制、追责问责制、考核激励制,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开展调查研究。2018年8月,协调由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主要领导及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率队,深入县市开展蹲点调研,形成一大批调研报告,制定贯彻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三是科学编制规划。州、县市同步开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制定《大理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四是抓实试点工作。围绕打造“农村人待得住、城里人喜欢来”“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农村绿色生活方式综合体验地为目标,2018年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乡村振兴试点。州级在各县市各选择1个乡镇、2个行政村开展试点,确定5个村分别开展四种类型村庄建设州级重点试点,目前试点工作正有力有序推进。
聚焦民生改善,焕发乡村发展新面貌。一是助力脱贫攻坚。建立健全州、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构建“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产业扶贫工作新格局。2018年,全州特色产业覆盖贫困户10.33万户、39.65万人,对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人口基本实现全覆盖;3807个新型经营主体覆盖带动贫困人口达38.44万人,占比达91.55%,产业覆盖率和新型经营主体带贫率比2017年提高13.57个和43.93个百分点。二是助力洱海保护。在洱海流域大力推行“三禁四推”(即禁止销售使用含氮磷化肥和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种植以大蒜为主的大水大肥农作物,大力推行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作物绿色生态种植和畜禽标准化及渔业生态健康养殖),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绿色生态转型发展,洱海流域已实现含氮磷化肥禁售和高毒高残留农药禁售禁用,大蒜种植面积比2017年调减10.18万亩,调增种植蚕豆、豌豆、中药材等9.62万亩;全面关停搬迁禁养区46个畜禽规模养殖场。三是助力改善民生。加强统筹协调,农村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现状全面改善,教育、文化、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四是提升人居环境。在全省率先推行村庄规划建设网格化管理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力有序推进,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州累计改造新建卫生户厕70.53万座,建成行政村公厕1064座。
聚焦产业兴旺,构建绿色发展新体系。一是打造“绿色食品牌”。建立健全州、县市打造“绿色食品牌”的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制定《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实施意见(报审稿)》,储备建立了62个重点建设项目库,估算总投资112.3亿元,一批产业扶贫项目等重大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3个产品和5个企业分别入选全省“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二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8年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1户、省级龙头企业13户、州级龙头企业19户,新增现代农业庄园11个、农民合作社235个、家庭农场38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园区(示范企业)10个、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622人。三是发展壮大农产品食品加工业。2018年,全州新增销售收入超1亿元的龙头企业4户,累计达到38户,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达304.65亿元,增长10.21%。四是推进休闲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增长。休闲农业接待1512.7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28.61亿元,分别增长14.95%和10.56%;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达14.1亿元,增长15%。五是夯实质量兴农。全州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97个;新增2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新增云南名牌农产品13个;2018年全州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聚焦改革创新,增强农村发展新动能。一是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8年底,全州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权面积415.08万亩,已颁发证书70.32万本,颁证率达95.05%;推进和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新增流转土地5.38万亩、累计达53.08万亩。二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宾川、南涧2个县每个乡镇选择1个村委会、在其他9个县每县选择2个村委会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改革成效;统筹推进大理市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为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提供了大理经验。三是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在全省率先启用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为重点的网络平台,全州村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经济合同已全部进入网络平台监管。四是创新金融服务。年内全州发放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果贷”“金蔬贷”“金猪贷”等金融产品“三农”贷款36.21亿元。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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