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联动 群众主体——四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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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四川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高位推进,通过完善政策法规、探索创新模式、补齐设施短板、建立长效机制,全省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达到“五有”标准。

  总体情况

  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为长江流域西南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行了一些探索。

  注重建章立制,建立上下联动、标准明确的垃圾治理机制。根据不同类型村庄特点,四川省科学确定相应的治理标准和工作重点,先后印发了技术性文件,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标准,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体系。2011年,省人大通过了《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明确了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责任,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实现了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从局部治理向整体推进深化、从专项攻坚向常态管理深化、从宣传引导向依法规范深化。

  探索治理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坚持从实际出发,总结经验成果,探索适合不同地区、具有示范作用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在平原地区,探索出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罗江模式”,将环卫实施修建到户、环卫工具配发到组、回收站点设置到村,统一修建标准、操作流程和技术规范。在丘陵地区,探索出因地制宜、分类收集、村民自治、市场运作的“丹棱模式”。合理规划建设倾倒池、分类减量池和村级收集站,由县统一转运处理;创新农村保洁清运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在村民大会公开竞标确定垃圾收集和常态保洁承包人,村民每人每月出1元钱,村民、村委会、保洁承包人三方互相监督。在高原藏区,探索出实施三个转变、降低垃圾危害的“阿坝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在农区从简单焚烧到生化处理转变,在牧区从乱扔乱丢到集中清运转变,在景区从粗放处理到精细化管理转变。

  补齐设施短板,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投入力度。采取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整合涉农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2009-2017年,省级财政安排13.68亿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用于镇、村环卫设施设备,带动各级政府累计投入资金70余亿元。统筹整合幸福美丽新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项目,整合资金重点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截至目前,已在42482个行政村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点,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92.47%。在全省推广“全域统筹规划、市州统一打包、投建运营一体、收集处理一体、政府购买服务”的垃圾治理模式,2017-2019年计划投资299.4亿元,实施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461个。

  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常态治理。通过强化保洁队伍建设、建立监督奖惩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常态治理。目前,全省村庄保洁人员队伍已达21万余人。制定《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制定了暗访督查工作制度和暗访曝光办法,省、市、县三级基本设立了曝光台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栏,发动群众监督。省政府把农村垃圾治理纳入政府民生工程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对工作推进不力且整改不及时的,予以通报。

  主要做法

  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2008年,成立了以省委副书记和分管副省长为组长、38个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州)也纷纷照此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协同、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11年,召开全省城乡垃圾分类处理机制暨持续推进治理“五乱”工作现场会;2013年,省政府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注重宣传动员,构建以群众为主体的垃圾治理模式。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如果缺少农民群众的参与一定做不好。四川注重走群众路线,通过开会、广播、电视、入户访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