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作为基本范围,但单个行政村或自然村所拥有的各类资源资产数量往往有限。因此,如果在贫困地区简单地采取单村发展模式,集体经济会因较为普遍地落入“发展能力陷阱”而难有作为,由于政策支持强度差异而带来村与村之间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矛盾问题也会加剧。贫困地区集体经济发展需要突破集体经济单村发展模式的局限,大胆探索多村联营和飞地经济的发展模式。一是探索集体经济多村联营制。鼓励多个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共同出资的方式联合成立多村合作集体经济组织,以农村股份合作社联合社或土地股份合作社联合社的组织形式实现对多村资源的有效整合,拓展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增强集体经济发展实力。二是鼓励发展飞地经济。鼓励受生态保护限制、规划限制、村内资源匮乏或发展空间较小的村通过向外购置商贸店铺、入股其他村集体或企业等异地置业、异地联建方式,克服集体经济产业发展的空间限制。(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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