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振兴的大局中推进农业农村环保工作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金书秦 牛坤玉 韩冬梅 字号:【

  充分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全局性和整体性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在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后党中央及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解决掉这个最大的不平衡和不充分。因此乡村振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事关两个百年目标的实现。

  乡村振兴的总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方针是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中心任务是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其中,产业振兴是核心、人才振兴是动力、文化振兴是品味、生态振兴是基础、组织振兴是保障,这五个方面是一个有机整体,实现五个振兴才是真的振兴,缺一不可。

  从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体性出发,新时期判断一项涉农工作是否正确,最根本的就是看其是否有利于乡村振兴,而且要对标乡村振兴五个方面的二十字方针,不能搞选择性落实。这就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指明了工作的方向,明确了行动的基本准则。各地各部门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要特别避免顾此失彼、以偏概全,即为了实现某个单项目标,却不利于其他方面目标实现的现象。

  正确认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的关系

  党中央把乡村振兴定位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要统筹所有的涉农工作,包括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环保工作和乡村振兴二者之间不是对立的,也不是并列的关系。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五个总要求之一,生态振兴是五个中心任务之一,所以说乡村振兴本身就要求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环境保护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抓手。但乡村振兴的五个总要求是一个完整的体系,需要协同推进、均衡实现,不能顾此失彼。乡村振兴,一定是绿色的振兴,但只有绿色没有产业、没有人气也不是乡村振兴;乡村振兴,也一定是富裕的振兴,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是乡村振兴的根本要求,必须让农民真正富起来。因此,总体来讲,农业农村环境保护本身就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乡村振兴的范畴大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环境保护要服务于乡村振兴。

  刚刚完成的机构改革将中央农办设在农业农村部,同时还对一系列涉农职能进行了整合,明确了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职责。这充分加强了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由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职能由原农业部划至生态环境部。随着环保督察制度的常态化,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深度和力度将空前加大,实现地上与地下、城市与乡村的全覆盖和常态化。而农业绿色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工作由农业农村部牵头,这意味着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承担更多的环保责任、需投入更大的力量,否则可能面临环保的问责。

  高度警惕一些不符合乡村振兴要求的“懒政”行为

  我们在调研和舆情中发现一些以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为名,却不符合乡村振兴要求的情况。例如一些地方盲目扩大禁养区,在补偿不到位、转产转业出路没找好的情况下,简单采取禁养、关闭和拆除的办法,搞“无猪区”“无鸡区”;有些地方以治理面源污染的名义禁种,强行铲除已经出苗的农作物,既给农户带来了损失,又对政府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这些都是典型的“以禁代治”的懒政行为,将农民的利益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立起来,完全不符合乡村振兴的要求。首先,这些行为方式本身就是低效、不文明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办事如此,如何去要求乡村的治理有效和乡风文明?其次,养殖业和种植业本身就是农业农村的主要内容,农村没有了产业,农民没有了收入,产业兴旺、生活富裕也无从谈起。再者,简单粗暴地将人的生产生活行为与环保对立起来,曲解了环境保护、实现生态振兴的真正目的,也不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正确理解。农村没有了人气,没有了“往来种作”“鸡犬相闻”,也就谈不上生态宜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产生以上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少数地方政府或其工作人员对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的战略地位认识不够,对农业农村环保工作与乡村振兴的关系没有厘清,甚至将二者对立起来。直接的原因就是目前环保有督察,乡村振兴还没有。但是乡村振兴的督查和考核评价机制不会缺席,很快就会到来,而且会要求更高更严。乡村振兴是五级书记共抓的“一把手工程”,下一步随着《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及评价考核机制的出台,乡村振兴搞得不好,就可以打板子、摘帽子,并且对象是党政一把手。所以各级部门必须树立正确的乡村振兴观念,部分地方把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对立起来是完全错误的,要立即停止“以禁代治”的行为,针对农业农村污染问题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要多方面考虑,科学设计,合理实施,采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手段。

  在乡村振兴的大局中推进农业农村环保工作

  乡村振兴是一个全局性的大战略,环境保护是建设农村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的重要举措,体现的都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怎么重视都不为过。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强化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总抓手的地位,把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放到乡村振兴的大局中去。在具体的污染治理措施选择上,既要着眼于其实现生态振兴的主体目标,还要考虑这些措施对产业发展、乡村风气、基层治理、农民生计的影响。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过度不仅不能达到目的,还会损伤农业本体,损害农民利益,损耗农村正气。必须要有正确的手段、科学的原则和合理的边界,既保护了环境,又发展了农业,富裕了乡村。在工作方式上,要重视农民参与乡村环境治理的主体地位,让农民能够从环境治理中获得切实的经济利益,而不是简单粗暴地一禁了之,把农民利益排除在生态环境“保护”之外。

  总之,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比工业和城市发展更复杂,因为目标众多、领域重叠,需要整体协调、系统发展,顾此失彼或者单方面的矫枉过正都是错误的。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是“三农”工作短板中的短板,亟须在人才队伍、资金投入、政策激励等方面补齐,在服务生态振兴目标的同时,也要与产业、人才、文化、组织四个振兴相协同,避免过激和走偏。

  (作者单位:金书秦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牛坤玉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韩冬梅 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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