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当前推进乡村建设的主要抓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处在改革前沿的广东省是如何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如何走出一条广东自己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路?记者就此专访了广东省委常委叶贞琴。
把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广东乡村振兴的“三大重点任务”之一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必然要求,更是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的迫切需要。叶贞琴用“三个有”向记者阐述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大背景和深远意义。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有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分重视,早在浙江工作期间启动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15年间的久久为功,使浙江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李克强总理批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任务,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胡春华副总理强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当前推进乡村建设的主要抓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是乡村全面振兴的综合性举措,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当头炮,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举,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开幕之战。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先后召开了四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2018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等,都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要求。2018年8月,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中央农办组织了8个部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督导调研。因此,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
二是广东省委、省政府有安排。广东省委书记李希在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强调乡村振兴要聚焦着力点和突破口集中用力,指出了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三大重点任务,即全面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深入整治乡村人居环境。其中,基层党组织建设是乡村振兴的组织保障,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的着力点。李希书记对这三大重点任务作了很好的部署。省委、省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乡村振兴过硬的政策措施。其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投入最大。目前,已经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已经出台“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行动方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因此,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实现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客观要求。
三是农民群众有期盼。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广东最大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是城乡差距的最直观表现。长期以来,广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农村垃圾成堆、卫生死角、黑臭水体等仍不同程度存在。粤东西北部分农村不仅与长三角地区差距很大,甚至与相邻的福建、江西、湖南、广西等省区的农村相比,都有明显差距,需要下功夫好好整治。不管是当地干部群众,还是外地干部,都期盼广东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的迫切需要。
走出一条广东自己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路
叶贞琴向记者坦言,广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压力大、任务重。农民生活习惯已经养成,而新生活习惯的养成需要一个过程;农村村庄布局零乱,房子都盖好了,不可能推倒重来;不少农民已经“进城”,留下不少“空心屋”“空心村”,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难度不小。但是,广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是零起步,不是白手起家,而是有经验借鉴、有很好的基础、条件和特色。叶贞琴话锋一转:广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有新起点,就是要站在更高的起点上,抓住乡村振兴的机遇,借好势、用好力,奋起直追,实现弯道超车;有自身特色,就是要充分借鉴兄弟省(区)的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大胆探索实践,走出一条广东自己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路。
首先是有更多的经验借鉴。浙江从2003年开始,历经15年,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年接着一年抓,坚定不移地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贵州自2013年以来,以“富在农家、学在农家、乐在农家、美在农家”为目标,持续开展创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活动,通过实施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等六项行动计划,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广西也从2013年起,通过“五个有”,启动“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五个有”即:有一个法规,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有一个规划,分“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四个阶段有序推进;有一个实施方案,每一个阶段、每两年制定一套成熟可行的实施方案;有一套专班,从各个部门抽调30多人成立“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一套督查考核办法,强化执行落实和鼓劲加压。广东完全可以大胆借鉴兄弟省(区)的经验做法,少走甚至不走弯路。
二是有更扎实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农村工作和全省工作的重点任务,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广东省先后启动了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工程、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其中有很多的创新点。比如,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2277个省定贫困村建成新农村示范村,推动贫困村由“后队”变“前队”,在全国的知名度很高。广东省还制定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指引》等系列专项技术指引政策文件,在博罗、德庆、新兴、翁源、四会等地先行先试。广东应该把自己的经验加以总结概括、归纳提升,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新起点。
三是有更优越的条件。广东是经济大省,GDP、财政收入全国第一,有条件和实力在较高起点上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财政投入看,省财政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资金将超过1000亿元,投资力度全国前列。其中投入66亿元支持粤东西北14市创建66个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发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4.24亿元;安排313亿元支持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从2018年开始,按每个行政村平均1000万元标准,补助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从社会资源看,广东市场化程度比较高,民营经济比较发达,拥有碧桂园、恒大、保利、星河湾、万科、美的等一大批知名企业。通过“万企帮万村”行动,大量知名企业以结对帮扶形式,助力农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四是有更鲜明的特色。广东珠三角、沿海经济带、粤北山区的农村各有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文化多样性非常突出。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雷州文化等岭南文化,有的独一无二,有的独树一帜,有的特色鲜明,并且海纳百川,开放包容。从历史遗址、建筑、园林,到民俗、商业、宗教,再到各种文化艺术,都具有自己独立的风格、精神,完全可以打造有自己特色的乡村。广东有理由、有必要、有条件、有信心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搞得更好,把农民栖身的家园建设得更美。
从时间、空间、主体三个维度把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推进路径
2018年是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开局之年,各地都动了起来,总体上进展顺利。但进展不平衡,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倾向性问题。如有的地方不顾实际,大干快上、大拆大建;有的地方不顾特色,千篇一律、千村一面;有的地方政府干农民看,农民成为旁观者。叶贞琴强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和政治等多方面关系,涉及多个部门,涉及全体农村居民,需要系统谋划、有序推进。叶贞琴从三个维度分析了广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推进路径。
一是在时间维度上,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造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如村庄规划、建设机制、管护制度、思想动员、人力组织等,做扎实、打牢固,稳扎稳打,不急于求成。首先是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建设。要注重编制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哪些村要做大,哪些村要保留,哪些村要整治,哪些村要撤并,哪些村要提升,要有轻重缓急。村庄规划不能简单照搬外省的设计,要与全省乡村振兴规划统筹衔接,体现岭南的风土人情,体现岭南乡村的特点。然后是坚持建管并重,注重长效。要建立一套务实管用的管护运行机制,探索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实现自我运转、可持续运行。
二是在空间维度上,要注重差异性、以点带面。广东省不同地区、不同乡村禀赋条件和发展水平不一,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定要充分考虑这种差异性。要做好顶层设计,分梯度、分类型推进,同时做好以点带面,典型引路。首先是注重城乡差异,保持农村的特殊性。比如:在建设风格上,不能简单把乡村变成城市的缩小版;在建设形态上,乡村注重人居与自然协调,要有山有水,才有灵气;有历史有文化,才有灵魂。其次是注重地区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气候条件、地形地貌、经济水平、风俗文化等千差万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各有侧重,标准有高有低,进度有快有慢。如,有的要突出解决短板,有的要突出旅游;有的干净整洁即可,有的可以全面提升。再次是注重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有先有后。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既要“里子”也要“面子”。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环境基础整治、干净整洁为基础,用3年时间完成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率先从“四沿”(沿铁路、高速路等交通线,沿省际边界线,沿城市郊区,沿旅游景区)做起。这些区域既是广东省的“门面”,也是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同时环境整治还可以与旅游休闲观光结合起来。优先改变这些地方的脏乱差面貌,可以迅速提升广东农村形象,因而显得更为迫切。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创建10个左右示范县、100个左右示范镇、1000个左右精品村,探索模式和机制,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全域推进全省1.97万个村的环境整治。
三是在主体维度上,要发挥好农民和政府两个积极性。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是获益者,也是参与者、建设者,不能“政府干、农民看”。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发挥好农民的主体作用和地方政府的引导作用,调动好农民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如何发动农民?重点是要发挥好农村各类基层组织的作用。大力实施“头雁工程”,充分激发村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使其真正成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心骨。通过村民理事会、乡贤理事会等农村民间组织增强农村“自组织”能力。另一个是要发挥好乡贤的作用。充分发挥农村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老干部、复退军人、经济文化能人等乡贤的亲缘、人缘、地缘优势。倡导鼓励乡贤企业家为人居环境整治提供支持。同时要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要帮助乡村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把环境卫生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和引导村民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文明卫生意识,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让农民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坚决改变“垃圾靠风吹、污水靠蒸干”的脏乱差局面。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做什么?叶贞琴认为,关键是要落实“五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别是县(市、区)作为建设责任主体,抓好总体规划的制定实施、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督促检查等。借助各级人大、政协、监察委的力量,积极开展联动监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在保障投入上,要落实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省财政对粤东西北地区各县(市、区)已经安排了建设资金,并将出台涉农资金整合办法,由各县(市、区)统筹使用,各地要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全省各地市,特别是珠三角地区要向县里增加投入。结合农田整治、村庄整治“两个整治”,拿出一定比例的因村庄整治或者复垦增加耕地所获得的占补平衡收益,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国家开发银行、农发行提供信贷资金,农行、邮储银行扩大贷款投放。环境基础整治、实现干净整洁、村内小型公益性项目要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和社会帮助解决。大规模启动“万企帮万村”工作,争取更多企业、乡贤的支持,让工商资本参与当中。在保障用地上,要加快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当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推动农村废弃宅基地等建设用地复垦,盘活空心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等土地资源。在优化管理上,各地要大胆探索,依法依规优化乡村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程序、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研究出台乡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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