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彭舒婷 字号:【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成为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必然选择。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也是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标志性成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实践探索上,各地都积累了一些丰富的经验,也涌现了不少典型范例,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一些亟需关注的问题,集中表现为“七个关注”。

  要关注规划引领。目前,我国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虽然涌现出了许多发展模式,但就大多数村庄而言,仍处于自发兴起、攀比效仿的状态,不少村庄社区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农村土地利用不合理问题突出,规划内容普遍存在重住宅建设、轻配套设施,重社区建设、轻产业发展的倾向。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不完善,现有规划虽然在空间布局上明确了行政村未来发展建设格局,规划了农村新型社区整合建设控制数量,但普遍存在村庄建设详规跟不上、配套政策措施跟不上、后续宣讲发动跟不上等“三个跟不上”问题,致使规划实施缺乏必备的民意基础,约束力不强,整合推进难度大。现有规划在内容上大多只注重了优化村庄建设格局,较少关注配套的产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保障措施和管理服务机制建设等内容,村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标准、建设设计也缺乏与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致使规划引领功能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要关注建设与运维资金保障。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是传统村落向现代化社区转变的过程,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空间巨大,建设任务繁重。目前,我国农村社区建设大多数还是住房由农民自建自用自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仍依靠政府投入或村集体自筹。在政府投入不足、绝大多数村集体经济发展乏力的背景下,不仅农村社区建设资金严重匮乏,管理服务费用也捉襟见肘,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资金短缺的瓶颈制约非常突出,现有政府投入难以弥补农村社区建设及维持正常运转的资金缺口。从已建新型社区看,社区基础设施使用率高、损耗大,需要经常维护,但目前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基本处于无人管理、无钱维护的状况。有些社区,政府只考虑投入前期基础设施建设,不管后期维护资金;有的长期靠当地政府补贴道路维护、环境治理、物业管理等费用,未形成主体明确、责权明晰的长效管理机制,政府财政压力过大,长此以往必然难以为继。甚至不少基层干部、村民还认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只能用于村民的福利,而社区管理经费(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应由政府承担,这种片面性认识也严重影响着农村新型社区的健康发展。

  要关注配套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尚处在探索实践的阶段,支持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政策体系还未有效形成。我国长期实施的城乡二元经济以及与城乡二元经济相对应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涉及土地政策和制度、户籍管理制度和法律体系、农村金融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方方面面,许多政策的制约瓶颈依然没有实现有效突破。如在盘活农村土地政策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和土地增减挂钩政策上缺乏可操作性,现有土地政策难以向农村社区建设倾斜,土地更多地为城镇建设所占用。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各级政府的扶持政策也大多向城镇建设倾斜,向农村延伸力度不足。在社会化公共服务上,公益性服务政策和经营主体向农村社区延伸缓慢,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生产生活需求。在社会保障方面,近年虽然有了很大进步,但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和城镇相比政策缺失仍然明显。这些政策上的不足,导致城乡二元经济的壁垒难以打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城乡统筹发展的进程。

  要关注广大农民参与的积极性。目前,我国已开展建设的农村新型社区基本上实行“转与并”的方式,有的由原行政村直接转变为社区,有的由多个行政村合并而成,原行政村撤并,实行社区统一管理;有的则在社区统一管理下,继续保留原行政村管理体制。不论哪种情况,其基本特征都维系着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变、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债权债务不变、土地承包经营关系不变。这种做法虽然保障了农民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但在客观上也造成了社区居民表面上同为“社区人”,实际上仍然是“村庄人”,导致资源整合难、资产管理难、社会管理难,农民并没有真正融入社区,严重影响了农民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

  要关注管理人才支撑。农村新型社区管理者和服务人才是社区建设的主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这支队伍的素质高低、能力强弱、作风的端正与否直接影响着新型农村社区工作的整体水平。虽然农村传统社区已开始步入向农村新型社区转型发展的轨道,但社区管理人员大部分仍是原来的村干部,他们中虽然不乏能力强、影响力大的农村能人,但新型农村社区功能对社区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也提出了全新的要求。目前,高素质、懂管理、善服务的农村社区管理服务人员依然缺乏,不少乡村出现了“人难选、心难稳、才难留”的现象。

  要关注就业保障。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农村新型社区的迅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源源不断地向城市转移,这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问题成了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一个重大压力。

  农村社区集中居住后,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改善,但农村居民不再以农耕为谋生手段,住房、教育、医疗、生活消费等方面支出对于农村家庭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村民普遍文化程度不高,但就业期望值偏高。择业观念陈旧,要求的报酬与自身素质极不相称;自主创业意识弱,很多有自主创业条件的农民宁可将多余的房屋出租,自己也不愿经营;社区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许多企业不愿为进城务工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农村居民享受不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资源和服务,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村民流动就业的积极性,个别农村居民依靠拆迁补偿款“坐吃山空”。

  要关注治理机制的完善。社区“善治”需要构建多元主体的治理结构,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推广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实施村民自治,村民享有充分的选举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和基层民主的发展;但是,在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多元共治的乡村治理体系中,依然存在许多问题,治理效能有待提高。表现在,“三治”体系不健全,工作抓手少。由于村民自治、德治、法治三治结合的治理体系不完善,“三治”工作缺乏有效措施,村民在治理过程中的地位与功能发挥受到一定限制,村民自治的意识与能力普遍较低,参与村庄管理的热情不高,村民自治一定程度上异化为村官自治,“家长制”“一言堂”现象屡有发生。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乡镇政府承担了过多的事务性职能,而公共服务的职能却相对缺位,这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乡政村治边界的模糊,甚至使村委会(社区)成了乡镇政府权力在农村的延伸,影响了其作为农村社区治理的主体之一所应该发挥的功能。社区自治机制不完善,社区事务公开、民主评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等各项制度都不够完善,缺乏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能有效约束村干部的权力,在村庄治理上沿袭旧观念,沿用老办法,不适应新型社区管理服务的新要求。服务尚未形成专业化、网格化,便民服务资源仍然薄弱,一些专业化服务难以到位。

  (作者单位: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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