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村宅基地产权结构开放性较低,外迁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缺乏顺畅的退出通道,外来的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缺乏顺畅的进入通道。这种局面不利于城乡融合发展,需要采取突破性举措加以改变。总体思路是:“‘三权分置’、差别赋权,立足存量、先房后地,保障居住、拒绝投机”。“‘三权分置’、差别赋权”,就是在落实集体所有权、保障成员使用权的基础上,着力放活农民房屋和宅基地的流转使用权,赋予集体所有权、成员使用权、流转使用权不同的向外部人员流转的空间。“立足存量、先房后地”,就是停止宅基地的福利分配、着力提高存量农房和宅基地的利用率,优先扩大现有农民住房财产权对外流转的空间,稳慎扩大宅基地使用权对外流转的空间。“保障居住、拒绝投机”,就是扩大宅基地产权结构开放性的出发点是满足外来的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实际居住需求,同时要防止资本圈地和游资炒作,防止将城市的房地产泡沫蔓延到乡下,真正做到住而不炒。(来源:《农业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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