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脱贫攻坚内生动力,需优化各种社会力量和资源,把以往相对割裂、相对分散的工作结合起来,使之系统化。为此,须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第一,鼓励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组织。根据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特征,发展区域内部合作社、跨区域合作社、“互联网+”合作社等各种组织形式的合作组织。第二,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构建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健全贫困户基础信息和扶贫项目库,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保证扶贫工作的有效落实。第三,优化财政资金的转移支付,发挥兜底民生的保障功能。完善税收优惠、贴息支持、财政奖补、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转移支付机制,鼓励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创新扶贫产品和服务。第四,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要大力发展不同类型的社会中介组织,如扶贫协会等。(来源:《光明日报》)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