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农村电商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农产品电商总体规模仍然较小。农村地区网络购物规模远大于网络销售规模,部分地区工业品下行与农产品上行的比例高达10:1,农产品上行依然困难重重。为此,建议:一是加强标准化。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申报“三品一标”认证,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指导和规范,加强产品品控和分等、分级,建立农户会用、市场认可、管理方便的农产品线上交易分类标准。二是推进规模化。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合当地的土地、人力、营销等资源,推动农产品产业化、规模化生产,确保持续稳定的供应能力。三是加速电商化。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农产品的多元化、规范化开发,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加强符合电商要求的农产品包装的设计、研发,加速实现农产品由普通商品到电商商品的转变。四是促进品牌化。五是创新农村电商综合金融服务。引导建立“农村电商发展基金”,为农村电商创业者提供贷款担保、资金注入、贷款贴息等金融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三农”服务,开发保证类小额贷款、农产品收益预期贷款等适合农村电商发展的金融产品等。六是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
(本刊记者李姗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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