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乡村建设的做法、经验和启示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宁启文 陈忠毅 李飞 字号:【

  台湾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有计划地全面推动农村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至今已近半个世纪。其中,20世纪70至90年代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加大农村公共投资等为重点;20世纪90年代至2008年以“富丽农村”为目标,着力建设农村新生活圈,塑造农村新风貌;2008年以来,以“农村再生”为主导,强化城乡互动,促进永续发展,维护农村生态和文化。

  台湾乡村建设重视解决“人、钱、地”从哪来问题

  20世纪90年代初起,台湾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农村社区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的改善,提高农村居民的荣誉感和幸福感。针对乡村资源禀赋相对有限的情况,台湾通过“培根计划”、设置农村再生基金、农村社区土地重划等措施,着力解决乡村建设所需的“人、钱、地”从哪里来的问题,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取得显著改善。

  始终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作为重要的制度设计着眼点。20世纪70年代,受制于农村老龄化、空心化和农业规模小、效益低的发展状况,台湾城乡和工农差距不断拉大,迫使台湾当局逐步调整政策方向,转而更加重视农村建设,并明确提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目标。

  1990年,台湾出台《农业综合调整方案》,首次提出“三生(生产、生活、生态)农业”发展理念和“富丽农渔村”建设目标,标志着台湾农村建设由关注农业产出和农民增收逐渐拓展到了关心农村生态的新阶段。进入21世纪,台湾不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相关政策,提出建设农村新生活圈、塑造农村新风貌,倡导营造“与农共生”的农村生活环境,构建农村社区生活圈。

  2008年,台湾开始推动实施农村再生,并于2010年8月通过《农村再生条例》,提出“以美化农村景观,维护农村生态及产业文化,提升农村居住及人文质量,恢复农村居民在地居住尊严,以达成新农村总体建设,农村生命力之再现”的发展目标,开启了台湾农村建设与发展的新局面。

  此后,台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均在此条例指导下开展,以农村社区为中心,采取自下而上、多方参与的方式推进规划的制定和执行。由村民主体提出的建设计划可否获准执行,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看该计划能否促进社区生产、生活及生态环境改善。

  2017年起,台湾推动“农村再生2.0”,通过扩大多元参与,推动友善农业等方式,着力将农村社区打造成既有地方特色,又具整体风貌的富丽新农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备。

  依托“培根计划”构建村民主体、多元参与的乡村建设格局。当前,台湾推动农村再生主要依靠“三类人”:一是广泛纳入“培根计划”的当地村民;二是回乡创业创新的青年人才;三是社区精英或公益人士。三类人共同构成了村民主体、多元参与的乡村建设格局。

  台湾乡村建设重视依靠农民这个主体,由村民共同参与社区发展治理,提出基于村民需求的发展规划;由农业主管部门根据规划的合理性和社区需求进行资源投入,并辅导社区具体落实。

  为提升村民建设、治理乡村的意识和能力,台湾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即“培根计划”。该计划组织台湾各院校的专家学者组成培训团队,分关怀班(理念沟通)、进阶班(发掘问题)、核心班(凝聚共识)和再生班(提出愿景)4个阶段,对社区居民进行时长为92学时(后改为68学时)的逐级课程训练,激发村民主动参与社区建设、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的意愿和能力。

  同时,台湾积极鼓励城市青年返乡创业,倡导社会精英参与乡村建设,并整合科研单位技术服务资源为青年农民提供专案辅导,包括提供宣传体验、合作实践、创新延续和创业回馈等不同层次的内容。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严格过程管控,全体村民参与后期维护。台湾乡村人居环境提升所需资金,主要来源有三个渠道:一是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专项资金和各县市社会福利基金,村民可自下而上编制和报送人居环境提升的规划方案,到相关部门争取资金补助。二是农村再生基金,台湾于2010年通过《农村再生条例》,设置农村再生基金,专项用于富丽新农村建设。三是社会募集,如企业认捐、机构和个人善款、国际志愿机构援助等。

  在乡村硬件建设上,除技术难度较高、项目成本较大的项目须由相关部门专项推动外,凡农村可自行组织人力营造的建设项目,均采取雇工购料方式,由社区自主设计、村民参与施工,不仅有效解决了项目建设中有关土地征用、施工质量及后期维护等一系列问题,而且强化了村民的参与感和责任意识。在软环境建设上,鼓励社区居民自主改善脏乱破败的空间,达到“花钱少、提升大”的效果。

  通过土地重划、农村再生等提升农村社区人居环境质量。农村土地整治,即台湾所称的“农村土地重划”,一直是台湾农村环境改善的重要途径。回顾发展历程,台湾农村土地重划主要包括农地重划、农村社区土地重划和农村再生三个阶段。

  20世纪80年代之前,台湾的农村土地重划主要指耕地整治。其后,由于多数农渔村社区长期自由发展,缺乏系统性的规划,导致社区道路狭窄、公共设施严重不足、居住环境恶劣,产业发展也因此受限。为解决这些问题,台湾于1985年开始针对农村农地综合整治项目修正《农业发展条例》,此后不断完善政策,为提升农村人居质量解决“地”的问题。

  台湾农地重划主要着眼于解决农业生产规模小、经营效率低等问题,同时辅以居民生活环境改善,配合公共设施的加强与更新。农村社区土地重划则主要着眼于土地权属复杂、公共设施不足、老化残破的农渔村社区聚落,通过办理地籍整理,配合办理农宅整建、环境美化绿化等,促进社区土地合理利用、方便农村公共设施建设、促进区域整体发展。

  与农地重划和农村社区土地重划不同,农村再生不以增加耕地效益为唯一或最主要目标,也不仅着眼于规模增加和环境改善的经济效益,而是旨在促进农村社区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其中包括控制农村环境污染源、妥善处理废弃物、美化农村景观等多方面内容,特别是在倡导“垃圾不落地”的基础上,还提出“公厕管理洁净化、在地环境舒适化、清沟除污通畅化、空屋空地绿美化、居家外围洁净化、路面无坑平坦化、健康环境无毒化、环保有机生态村”的要求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台湾乡村建设的成功经验

  倡导共生理念。台湾农村社区建设的宗旨是建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生活共同体,将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培育社区精神的重要一环。其中,特别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如参照德国乡村建设经验,将自然生态工法融入乡村建设,通过“去水泥化”,为乡村建设做减法,为生态多样性提供更大空间。

  如苗栗县铜镜社区在村内道路两侧种植农作物或花草,园圃外围砌建路边凳,供村民休憩;南投县桃米社区将修建好的马路和河流间的护栏拆除,改种乔灌木植物,形成了植物护栏;台中市兴隆社区通过雇工购料形式,完成了顶坪公园周边环境改善、简易引水设施铺设、枫香林道、巷弄艺术,以最小的成本创造最大的效应,实现了减灾害、减破败屋舍、减脏乱点、减闲置空间。

  摸清生态家底。台湾很多乡村在乡村建设规划制定之前,很重视依托村民主体加强对乡村资源环境的调查与监测,不仅增强了村民对乡村生态优势的自豪感,而且有助于对资源环境进行保护性利用。

  如南投县桃米社区本是环境脏乱、经济薄弱的贫弱村,在台湾“9.21”大地震中更是受损严重。震后重建前,村民通过开展农村生态环境资源调查,发现社区有23种青蛙、56种蜻蜓、72种鸟类。社区提出“生态环境绿色素、生产过程无毒素、桃米生活零碳素”的发展目标,并在培根计划中开设生态教育课程,内容包括“蛙类识别”(4小时×2次)“蛙类夜间调查”(6小时×3次)及蜻蜓、鸟、萤火虫保护知识等。社区依托生态优势,开展乡村休闲旅游和民宿经营,2016年吸引游客71万人,实现旅游收入1.2亿元新台币,成为农村再生的“明星社区”和声名远播的生态村。

  鼓励村民参与。台湾农村再生计划执行过程中,从资源调查到规划制定和实施,再到公共设施和空间的管护,均十分重视村民共同参与。在制定村庄发展规划环节,让村民推举成立单一组织或团体作为社区组织代表,具体承担农村再生计划项目申请,变“被规划”为“规划者”,从第一环节就参与其中;通过雇工购料的形式,让村民参与到村庄建设过程中来,主管部门仅对实施过程进行管控,确保按计划推进。建成后,通过社区居民公约,由村民共同管护农村公共设施、建筑物及生态景观,进一步深化社区居民参与程度。

  如新竹县南埔社区,在乡村建设过程中计划在公共空间搭建一座凉亭,村民通过电商渠道联系厂家将制作好的凉亭整体发货至社区。南埔社区发展协会认为,搭建凉亭的价值不仅在于美化村庄环境,更重要的是增强村民在村庄建设中的参与感,所以重购了原料,由村民亲自设计搭建了凉亭。南埔社区在台湾农村再生中荣获“金牌农村”“环境教育特优奖”等荣誉,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村民共同参与。

  发展绿色产业。生态为农业增值,农业为生态添绿。台湾十分注重通过农夫市集、农会直销等形式将生态优势变为农产品市场优势。

  如新北市三芝社区八连溪村农夫市集,农田边立有生产者信息牌,上有农民姓名、照片、主要产品、产品特点等信息,可供市民参考。凡参与农夫市集的农场,均由专业机构对土壤进行环境监测,确保无重金属超标等污染问题,农民生产过程由农村发展协会监控,确保不使用高毒农药。

  再如北埔乡农会直销店里销售的农特产品,完全是由21位农户会员直接供货,产品自产自销,产品的系列品牌LOGO都是农户自己设计的。每一包蔬菜的外包装上都覆有一个印有生产者信息的二维码,扫描即可打开“台湾农产品生产追溯系统”,可查询生产者及生产过程信息。

  重视环境教育。台湾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典型案例入教材、进课堂;让中小学生态环境教育入农家、进乡村;开发林下课堂,三五棵树之间空地即可作为课堂,宣教绿色发展理念、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及措施等。小学阶段开始“农村青少年小区服务及产业创新计划”,以农田为教室,让小学生认识农业、亲近农村;“食农教育”从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安全切入,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食物和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将农耕知识和生产技能,如插秧、收获、编织等纳入小学教育计划。

  如苗栗县大湖乡姜麻园休闲农业园区串联周边休闲农业园区,打造二日游线路,随季节更替推出草莓季、桃李季、萤火虫季、姜麻季等不同季节的露营活动,开发“姜”特色产品,该案例被选入小学三年级语文教材。再如,新竹县南埔社区与周边社区及专业师资合作开展生态调查与保护、环境教育体验、环境教育、食农教育等,并开展草编、染布等农事体验。

  改造废弃空间。台湾针对乡村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脏乱破败废弃空间,积极鼓励社区居民自己动手改善,以干净整洁、农村文化呈现为基础,加上农村美学与故事性导入,将社区打造成吸引居民回乡的宜居家园。

  如南投县竹山台西老客运站经返乡创业大学生改造后,成为一个集提供有机食材餐饮、竹子创意产品和小镇文化的“竹青庭人文空间”。再如,台中市雾峰农会故事馆利用荒废老宅(当地医生的故居),将医生故事馆与健康食宿餐馆融为一体,既讲述台湾历史、人物故事也传递绿色农业理念,通过完整连贯的故事,将理念传递给参访者。

  台湾乡村建设的启示

  回顾近30年来两岸农业农村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两岸存在明显的阶段性差异,但发展的趋势与目标,以及不同阶段的建设内容与任务重点都有很强的相似性。台湾在推进农村再生过程中的一些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对大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第一,台湾乡村建设过程中注重本地人才的培育,强调农村居民自主参与的地位和作用。台湾推进“农村再生”首要的工作是在农村社区开展“培根计划”,由农村社区发展协会组织农民接受课程训练,激发社区居民主动参与的意愿和能力,将村民的“要我发展”转化为“我要发展”,培育热爱社区、服务社区的本地人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政府不能当无限政府,对一切事务大包大揽,应充分重视和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特别是在政策制定、产业选择、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与管理等重要环节,要认真考虑农民对乡村振兴的意见、建议和感受,切实结合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台湾乡村的建设和治理重视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多元主体参与是台湾乡村建设与治理的特色,实践中形成了不少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据了解,台湾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组织包括村(里)办公室、社区发展协会以及乡镇农会。村(里)是最基层的行政组织,主要负责村(里)的自治和行政职能。社区发展协会是民间社会团体,主要进行公共设施建设、生产福利建设和精神伦理建设。基层农会侧重在农村产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培训、技术推广、金融服务等方面,为农村社区发展提供重要的产业支撑。大陆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鼓励和支持多方力量参与,探索建立农民为主体、其他为补充的协同分工机制,尤其要引导和发挥好农民组织的作用,强化对农民的专业辅导和技能培训。

  第三,台湾乡村建设中同时兼顾农村居住环境和产业全面发展,并将生态环境和文化资源作为产业提升的重要支点。台湾推进农村再生有别于以往推动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的阶段性政策,并没有单纯以新农村风貌或精致农业发展为单一目标,而是在传承与开发农村环境资源、文化资源和营造宜居社区的同时,将特色产业的培育和活化也作为重要的政策目标,使农村社区建设具有持久发展和永续经营的支撑。其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对乡村生态资源、传统文化资源的重视,无论是发展特色产业还是打造宜居环境,无不以良好生态为本底。大陆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同样需要处理好环境治理与产业兴旺的关系,实现产业发展与环境承载相适宜、生活改善与生态保护相统一、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交互。

  第四,台湾乡村建设着眼政策措施的稳定落实和持续推进。台湾推进农村再生集成了近几十年来农村发展政策的结果,不仅政策内涵丰富、全面,而且在推进方式上也具有突出的创新优势。一方面,农村再生的推动以法规条例的形式确定下来,赋予了该项政策持久稳定的法规保障,不会因为政党轮替或政局改变而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农村再生条例》明确分10年编列1500亿元新台币的农村再生基金,可供延续性使用,不受年度预算及期限的限制,从资金上赋予了该计划可持续执行的保障。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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