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中国5000多年的治乱历史经验昭示我们,基层治,则国家稳、百姓安;反之,就会国家动乱、民不聊生。乡村治理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决定着乡村社会的发展、繁荣和稳定,也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保障,是巩固和完善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压舱”工作。党的十九大将“治理有效”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之一,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
当前,我们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但仍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比如,一些村庄缺人气、缺活力、缺生机;一些村庄“形虽在,神已散”,优秀道德规范、公序良俗失效;乡土社会的血缘性和地缘性减弱,农民组织化程度低、集体意识弱。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发轫于浙江省桐乡市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模式,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为我们推进新时代乡村治理拓宽了视野,打开了空间,提供了路径。
要在打造“千千万万”上下功夫,强化农村党建引领。“农村富不富,全靠党支部!集体强不强,就看领头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提衣提领子,牵牛牵鼻子。推进乡村治理,办好农村的事情,关键要靠一个好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将党管农村这一原则落到实处,旗帜鲜明地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全面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各项事务的领导,完善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体系,确保党在乡村治理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农村党组织战斗堡垒建设,关键是党组织书记这个“带头人”。
要在实现“当家作主”上下功夫,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农村基本制度,是还权于民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村民自治,关键要有实现自治的民主形式。要大力推广浙江省象山县“村民说事”制度、天津市宝坻区六步决策法、湖北省秭归县治理单元下沉模式、湖南省新化县油溪桥村村级事务管理积分制等,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做到村里的事村民商量着办。要厘清村级事务清单,明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让村里干该干的事。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打好“乡情牌”“乡愁牌”,吸引新乡贤回归家乡,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要在推动“法治乡村”上下功夫,全面推进依法办事。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前提和保障,要把政府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农村法治服务,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秩序。要加强法律服务供给,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大平台”建设,推动法律服务乡村全覆盖。要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全面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查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
要在营造“春风化雨”上下功夫,加快建设德润乡村。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德治在乡村治理中显得尤为重要。要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中蕴含的潜在道德力量,结合时代要求在继承中创新、在融合中丰富、在浸润中升华,强化和提升道德对社会、个体的教化、调节、约束作用,实现生活水平和精神境界的同步提升。乡村社会有着丰富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要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大力建设文明村镇、文明家庭、书香家庭、健康家庭,在乡村社会形成守望相助、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途径。“三治结合”乡村治理的创新之处和最大生命力在于在党的领导下,将自治、法治、德治熔于一炉,形成体系化的合力,统揽协调条块资源,做到整体联动、强势推进。“三治结合”的核心在互动共治,关键在发动群众,它是一种社会治理理念的创新和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变,是乡村振兴“治理有效”的实现途径。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们正面临着实现乡村振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众多重大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完善各有关部门衔接有效、上下联动、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乡村善治之路,让乡村社会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安定有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