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经营风险探析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徐功学 字号:【

  近年来,随着工商资本对农业的介入、一二三产的融合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壮大,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但是在加速聚集的同时,也正在孕育着诸如自然、市场、投资、竞争、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如果没有充分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有效的风险化解措施,难免会出现生产经营不稳的问题,甚至影响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健康发展。

  因此,提前进行风险防范,对农业经营主体来说非常重要。笔者通过对皖北地区土地规模经营中的风险点分析,为农业经营主体提出了一些风险防范措施,目的是让他们在土地规模经营中不走或少走弯路。

  现状分析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合作社、家庭农场的队伍快速壮大,皖北地区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基本上村村都有,有的村多达20家以上。在组织形式上:有种养大户领办型、龙头企业带动型、科技人员示范型、返乡农民创业型、产业转移入置型等。在分工分业上:传统的生产方式方法被打破,农民开始由“兼业化”走向“职业化”“专业化”;生产上开始由“通用化”走向“专用化”“特色化”“区域化”“标准化”“订单化”;技术上开始由“经验型”走向“数字型”“智慧型”。种菜的专业种菜、育菌的专业育菌、养殖的专业养殖,劳动者、劳动技能、生产工具日趋职业和专业。在发展态势上:经营主体正在走向本土化、集群化、专业化、精英化;产业链条正在向二三产业延伸;一二三产业融合、田园综合体、休闲观光农业,为新型经营主体打开了新的增收空间。在经营规模上:基本上是几十亩一个家庭农场,几百亩一个合作社,上千亩一个龙头企业。分散的小农户经营,正在向适度规模经营过渡,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率已达40%以上。在生产成本上:皖北地区土地租金标准相对较高,一般是每亩在800元左右,前几年在1000元以上;目前劳动用工日工资在60元以上,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其他生产资料一直在高位徘徊。在经营效益上:粮食生产收益较为稳定,但效益不高,正常年景下租地雇工经营一般亩均纯收入在300元至500元之间;其他特色农作物生产效益较高,但受市场因素的影响起伏较大,一旦结构调整踏不住市场节拍,就会入不敷出。在经营管理上:合作社、家庭农场,大部分采取的是家庭经营管理模式,缺乏企业管理理念,规模一旦扩大,管理起来捉襟见肘。

  风险提示

  (一)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在流转土地进行规模经营时,有两个方面的风险值得注意:一是流转规模。适度规模经营,说着容易做着难。每个经营主体受文化水平、实践经验、专业技能、管理能力、资本状况、主导产业的限制,对规模的管控能力差别是比较大的,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检验出自己真正的规模经营能力。就像举重一样,一把一把往上加,稳中求进,最后才能找到合适的“度”。个别经营主体,由于对自己的管控能力估计不足,认为“100亩地是种,1000亩地也是种”,在不知道深浅的情况下,盲目扩大规模,结果深陷其中,难以自拔。二是土地用途。大部分合作社、家庭农场在租赁土地经营时,并不知道租赁的土地是基本农田,是一般耕地,还是集体建设用地?是粮食生产功能区,是重要农产品保护区,还是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是禁养区,还是准养区?搞不清楚。自我认为,搞个仓储、晒场、冷库、圈舍之类的,天经地义,不会违规违法。事实上违规违法占用了基本农田,自己还稀里糊涂的,违建的“大棚房”清理整治就是例证。

  (二)产业选择。最近几年,下乡、返乡、本乡人员纷纷在农村租地创业,有内行的、有外行的、有转行的,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等等,都想出奇制胜,大部分都是选择从特色产业入手,这种产业选择的思路是正确的,但是在选择特色产业上,有两个方面的风险不得不防。一是警惕误入“炒种”怪圈。所谓“炒种”就是制造虚假供求信息,抬高种源价格,从而获得非法的利益。“炒种”大多发生在特种养殖行业或者是特种种植行业,如:稀有动物、昆虫、珍禽养殖和滋补之类的作物种植,经营主体在决策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虽然物以稀为贵,但是“物稀”品种商品化生产很难,多数靠出售种源获利。同时“物稀”就意味着量小,量小就很难形成市场,只能是各自为战、各自为大。二是警惕所选产业“不服水土”。所谓“不服水土”,就是当地不长,老百姓不认;市场不在当地、原料不在当地、技术不在当地;生产需要人工影响气候或人工改良土壤;产品即便生产出来,由于成本过高或者是不能正常供给,结果昙花一现。

  (三)劳动用工。经营主体在劳动用工时有两点需要提示,即用工方式和用工密集度。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用工方式基本上都是雇工制,雇工又分为常年性固定用工、季节性临时用工、管理用工和勤杂用工,随着工资标准的上涨,3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年亩均雇工工资已上升到500元左右。问题还不在于雇工工资标准的高低,关键是雇工与雇主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有着不同的想法。雇主想降低工资标准、延长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要求雇工干活认真负责,像干自己家的活一样,事实上雇工的想法截然不同,因为多干不能多得,多收不能多获,自然不会尽心尽力。除非是让雇工意识到种的是自己的地,打的是自己的粮,干活才能积极主动。就经营主体的用工机制而言,应该认真总结一下,对雇工制加以完善,避免“大呼隆”式干活。同时,凡是用工密集的产业,要谨慎选择,并想办法提高机械化率,尽量减少活劳动的投入量。

  (四)资本下乡。随着农业现代化以及乡村振兴的推进,农业农村开始受到工商资本的追逐。资本下乡改变了资本从农村向城市的单向流动,为农业农村的发展增添了活力,增加了动力。随着资本下乡,企业将多年积累的营销理念、管理经验运用到农业,示范给农民,有力推动了农业品牌建设、延伸了农业产业链条,尤其是田园综合体、休闲农业、智慧农业的发展,让农民耳目一新。而企业在带着资本、人才、技术下乡的同时也尝到了不少酸甜苦辣。首先就是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考验。原来企业在二三产业考虑更多的是市场风险,很少考虑风霜雪雨病虫灾害等,但是资本转移到一产就不一样了,因为受自然灾害影响最大的就是一产。像2017年,皖北地区年初岁尾一年两头雪灾,设施农业大部分都未能幸免。而一产面临的市场风险与二三产业差别也大,2018年皖北地区的小青菜市场价最高时两块多钱一斤,最低时两毛多钱一斤,提前和滞后上市的小青菜价格悬殊10倍。在市场竞争中,一家一户的生产由于体量小可以不计成本的抛售,但是规模经营就经不起折腾。其次是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技术人员要聘、农民工要雇、病虫草害要治,生产设施、配套设施、附属设施要建,由于缺乏成熟的经验,很容易形成外行指挥内行的尴尬局面。

  (五)经营管理。如果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经营300亩地时赚钱,而经营500亩地时不赚钱了,当经营到1000亩地时却赔了,这里面影响因素虽多,但更多的是经营管理上出了问题。因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经营者多为职业农民,虽拥有一技之长,但在管理上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培训和教育,有的甚至初中都没毕业,干活、指挥、进货、销售甚至保管、会计都靠自己一个人,没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所以当规模超出了可控范围时,风险就随之而来。就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的规模经营而言,技术不是问题,因为他们就是靠丰富的实践经验而起家的,一旦自己解决不了,可以高薪聘请技术人员,很快就会解决。而管理上出了问题就很麻烦,不是朝夕之间能够解决的,也不一定是用钱能够解决的。因此,培养团队的管理人才,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早作打算,作长远的打算。

  风险防范

  (一)准确把握规模经营中的“度”。皖北地区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中有五种形式比较普遍,即园区式规模经营、合作式规模经营、农场式规模经营、订单式规模经营、托管式规模经营。对土地规模经营者来说,机械、仓储、晒场等固定性资产投资,高配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和闲置,低配满足不了自己生产的需要。作为规模经营者在投资时,不是“投了算”,应当“算着投”。实践证明,300亩地一个家庭农场比较适宜:一是300亩地为一个作业单元,优化配置一套农机具恰到好处,不仅能自给自足,空闲时间还可以外援。如果作业单元面积过大,集约程度跟不上,很难保证效益。如果作业单元面积过小,会增加农机养护负担;二是在购买生产资料和开展社会化服务中,已经具备了话语权;三是300亩地的经营规模,当年“固定+流动”资产投资一般200万元即可,对经营主体来说基本上能够承受,压力不大,风险可控;四是300亩地的经营规模,在皖北地区劳动力资源能够就地解决;五是一般情况下,单季按2亩地产1吨粮食计算,150吨粮食的仓储、晒场压力不大。实践证明,经营主体的生产规模凡是“由小做大”者,大部分都有小成,凡是“由大做小”者,大部分都以交纳高额的学费而告终。

  (二)科学定位特色产业中的“特”。经营主体的盈亏,就市场因素而言,“亏”往往与“多”有缘,当市场供过于求时,价格才会下跌,价格下跌才会导致亏本。供过于求的原因无外乎是:参与生产经营的主体太多了,生产的面积太大了,因此只要“亏”就是一大片,这就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多而不特,特而不多”,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就要发展特色产业,生产特色产品。我有、你有、他有,大家都有,不叫特色。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廉,才叫特色。特色产业具有区域性,在乡镇有特色,不代表在全县有特色,在全县有特色不代表在全省乃至全国有特色,所以在选择特色产业时,尽量放眼全省乃至全国,要清楚原产地在哪、主要市场在哪、竞争的焦点是啥,这样才能有针对性的入手。而特色产品不同于特色产业,特色产品不仅涉及生产环节,同时还涉及经营环节,其中在生产环节包括地标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在经营环节包括品牌、文化、故事等。一般情况下特色产品是依托特色产业发展起来的,但也不尽然,有的特色产业,是在传统的优势特色产品基础上因势利导发展起来的。因此,对产业做出最终选择时一定要客观冷静,反复推敲与权衡,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头脑发热,引进不服水土的产业。

  (三)灵活运用家庭承包中的“包”。实践证明,解决劳动用工最为有效的办法是:把雇工制和承包制有机结合,坚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充分调动雇工的积极性。比如:将雇工工资与产量挂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雇主统一支付租金、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供给种子、统一完善基础设施、统一配备农机具、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订单销售,除此之外的施肥、除草、喷药、搬运、装卸、杂工等,全部按工段(面积)雇工承包到人,雇工工资在农作物收获时结算,与产量挂钩,平均单产作为雇工基本工资核定的标准,上下按比例浮动,雇工多劳多获,多产多得。或者将雇工工资与生产标准挂钩,实行“一事一议”承包责任制,只包工不包料,每亩雇工工资包干。总之“包”字到田、到棚、到人、到事,大“包”套小“包”,“包”中有“包”,把“包”字用活,变大呼隆式的雇工制为班组式的承包制。

  (四)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培育人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要有自己的人才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否则动辄就要请人,动辄就要“交学费”,自己没有主动权、没有话语权、没有市场竞争力,处处受制于人。要解决人才问题,目前有效的路径:一是推行“务工伴学”。从自己的团队或家庭成员中挑选一些能吃苦、爱学习、爱农业,同时愿意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的年轻人,到知名的一些业内生产基地去打工,通过实践锻炼,让他们充分掌握本行业的关键技术在哪、交易市场在哪、原材料在哪,全产业链跟踪学习,一年不行,两年!直到学会贯通为止,最终由学生变成老师、专家,从根本上解决实用人才问题。二是实施“定向委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人才需求,委托职业技术学校、学院等,代为定向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采取协议出资、协议召回办法培育人才。目前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尤其是互联网、物联网、传感器、遥感技术、移动终端、农产品电子商务等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颠覆了传统农业的生产经营模式。农业已经打破了一产的局限,上中下游一体,一二三产融合,产供销加互促的多功能复合型产业体系正在形成,从生产起点到消费终端的完整产业链条正在完善,如果没有人才支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很难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因此创新人才培育机制,推行“务工伴学”“定向委培”,不失为良策。

  (作者系安徽省太和县农经站高级经济师、高级农艺师)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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