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景观的有效保护和挖掘,可以打造地区旅游品牌,带动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协调发展,从而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湖南长沙、株洲、湘潭三个城市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湘江下游,包括12个县市,177个建制镇,人口1238万。2007年,长株潭城市群获批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为长株潭文化景观的整合发展提供了契机。
湖湘文化是长株潭城市群文化景观发展的根基,纵观长株潭文化景观的构成,根据景观的文化属性将长株潭文化景观大致可分为:“农耕文化”“民居文化”“红色旅游文化”“江滩文化”“名人文化”“历史古城文化”“湖湘书院文化”等文化景观类型。
农耕文化类型及特征。长株潭作为湖湘文化的集中地,拥有历史悠久的稻作文化和渔民文化传承,在历史的传承中形成丰富而独特的农耕文化类型,如湖湘特色农居建筑群、传统农耕用具、农家节气、生态园、农村书画院非遗博物馆等。长沙全市拥有众多的非遗博物馆,这些非遗博物馆既有综合性的,如长沙非遗展示馆,也有主题性的,如铜官窑博物馆,无论是其建筑景观本身还是其陈列内容均呈现出浓郁的农耕文化风情。
株洲是中华民族农耕文化发源地之一。中华民族始祖炎帝神农氏的陵寝就坐落在株洲市境内的炎陵县。炎帝陵已成为当今海内外炎黄子孙寻根谒祖、凭吊先尊的圣地。湖南省每年定期在这里举行盛大的祭典活动。
湘潭历史悠久,有地方特色的民俗艺术,形成异彩纷呈的农耕文化景观。湘潭纸影戏、舞火龙灯、花鼓戏,端午节湘江龙舟赛等都是颇具特色的农耕文化传承下来的文化景观。
景观特征:农耕文化往往以动态的形式得以体现,在每年的节气举行相关的仪式庆典活动,体现出尊重自然、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深度体验农耕文化,能感受劳动与自然之美。
代表景观:长沙非遗展示馆、雨花非遗保护展示中心、天心非遗馆、铜官窑博物馆、沙坪湘绣博物馆、火神庙博物馆;株洲炎帝陵、炎陵广场;湘潭湘江龙舟赛、皮影戏陈列馆等。
民居文化类型及特征。长株潭城市群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地域建筑景观,长株潭区域就其街道、巷子、民居、古建而言,外在朴素。它们的产生、存在、流传、甚至沿用,已经不单是存在意义,时间的磨砺已赋予它更多的内涵,它既是物质实体、又是精神的载体,其物质文化中渗透的精神文化,精神文化又将物化为具体的物质文化,不断的积淀催生出传统文化基因,具有浓厚的湖湘文化底蕴,这一文化成为连接过去、现在、将来的生命之源,是一个区域得以支撑人的主流精神。
景观特征:长株潭民居往往以堂屋为中心,正屋为主体,中轴对称,厢房杂物均衡扩展,天井院落有序变化的基本格局。造型均衡简洁、色调素净明雅,承载了一座城市的往昔与传承,多为木造和石造。
代表景观:长沙坡子街、太平街、潮宗街、化龙池等为代表的古街小巷以及长沙靖港古镇、乔口古镇、铜关古镇;株洲朱亭古镇、淦田古镇、建宁古镇;湘潭窑湾古镇、洛口古镇等。
红色旅游文化类型及特征。长株潭地区具有悠久的革命传统,在中国革命史上起着关键的历史作用。这里既有重要的革命历史文化遗址,又有著名的纪念场所,涵盖了建党初期、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社会主义建设五个时期一系列的革命活动、革命事迹、革命遗址等,构成了长株潭革命文化的主要内容,是极其宝贵的革命文化资源。
景观特征:红色文化往往以会议遗址、纪念地、领袖故居、标志物等物质载体成为人们瞻仰、凭吊和缅怀先烈的重要场所。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革命理论、精神、传统等精神遗产成为宣扬爱国爱民的宝贵财富,长株潭红色文化景观历史遗留下来的革命遗址和纪念性建筑如今遍布长株潭三地,且构成长株潭一项特殊的景观资源。
代表景观:长沙秋收起义会师旧址纪念馆、影珠山抗战遗址文化公园;株洲茶陵县工农兵政府遗址、炎陵红军标语博物馆、株洲工农义勇军指挥部旧址、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军指挥部旧址等;湘潭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等。
江滩文化类型及特征。浩浩湘江,作为湖南人民的母亲河,千百年来,奔腾不息。湘江成就了长株潭区域的人文景观气质。在历史的长河中,三市依水而建,随着城市的发展,昔日荒芜遍野、杂乱无章的江滩,今日变成了集城市防洪、道路、景观、文化、旅游、休闲、体育健身为一体,地域文化为底蕴、人与自然相和谐、城市与江河互融合的风景长卷,成为镶嵌在湘江中游的一颗璀璨明珠。目前,长株潭的后续江滩工程——湘潭九华段,河东连接长沙、株洲段;“株洲市百亿工程”河东段等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力求打造更为壮观的江滩美景。
景观特征:湘江如一根连绵的纽带,将三地景观串联起来,熠熠生辉。长株潭三地各自的人文风貌,赋予了江滩丰富的人文内涵,使江滩文化更加多元化,成为多种文化的复合体,融休闲文化、湖湘文化、码头文化、抗洪文化、体育文化、科普文化等于一身,新建景观和原有景观有机结合又相互映衬,使长株潭区域的江滩的文化底蕴更加深厚。
代表景观:长沙沿江风光带、橘子洲;株洲沿江风光带、白石港、建宁港、枫溪港;湘潭沿江风光带、杨梅洲、十八总、建宁港等。
名人文化类型及特征。长株潭区域自古人杰地灵,群英荟萃。三国蜀国宰相蒋琬、名将蒋斌;唐朝书法家欧阳询;明首辅大学士李东阳;明清思想家王夫之;清朝军事家、政治家曾国藩;近代政治家、革命家毛泽东、刘少奇、彭德怀、陈赓、谭政等;近代人民艺术家齐白石、作曲家田汉、中国流行音乐奠基人李锦晖等这些湘籍历史名人对中国的政治、军事、艺术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景观特征:旅游者愿意亲近和了解名人主要原因在于可以用他们的事迹来教育激励现在的人们,当人们了解到这些文化精英在中国历史上所产生的重要作用,不仅会加深对长株潭城市的热爱,同时还会通过审视名人在这些地方留下的遗迹,并有所感悟和借鉴。
代表景观:长沙谭嗣同故居、刘少奇故居等;株洲李立三故居、秋瑾故居、杨得志故居;湘潭齐白石故居、毛泽东故居、毛泽东纪念馆、彭德怀纪念馆、陈赓故居、谭政故居等。
历史古城文化类型及特征。历史文化名城是“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长株潭区域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长沙是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历经3000年城名、城址不变,这在中国乃至世界建城史中,极为罕见。有“屈贾之乡”“潇湘洙泗”之称。株洲是炎黄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有“中国陶瓷历史文化古城”之称,历经各朝各代,具有厚重的历史沉淀。湘潭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湖湘文化的发源地,湘潭市境内自汉代建立第一个县治——湘南县并构筑县城,迄今2200余年,湖湘文化重镇是湘潭城市文化的主要特色。
景观特征:历史文化名城具有自身城市的历史特点、地方特色、文化特色和民族民俗特色,历史名城往往具有古文明遗址、历史建筑等历史文物,他们具有巨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有助于增强人们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也为人们进行历史文化研究和现代科技文化创新提供了活化石。
代表景观:长沙马王堆汉墓、天心阁、南宋古城墙、杜甫江阁;株洲茶陵南宋古城;湘潭窑湾古街、明清古建筑万楼、晋朝古建筑望衡亭等。
湖湘书院文化类型及特征。长株潭境内传统书院具有历史悠久、数量众多的特点。这些书院大多建于南宋,兴于明。反映出长株潭区域历来重教兴学的传统。
长沙岳麓书院是著名的中国四大书院之一,始建于北宋初年。位于岳麓山;城南书院始建于南宋初年,位于妙高峰上,与岳麓书院隔江相望。株洲是一个人杰地灵的书香之地,历朝历代共有一百余座书院出现于这片土地,保存较为完好的书院有渌江书院、洣泉书院、洣江书院、长桥书屋等。湘潭东山书院创建于1890年,具有典型的湖湘书院文化特色。
景观特征:在上千年的发展历程中,湖湘书院文化内涵丰富、博大精深。这些书院根植于湖湘大地的山水文化中,其景观形态朴素而雅致,色调以青灰、粉绿、深棕、黑白居多。古建筑在布局上采用中轴对称,空间层次丰富,倚势而建,注重虚实渗透、迂回曲折,建筑与周边山林融为一体,体现了“天人合一”的思想。其凸显出来的实用性、地域性和文化性对当代景观建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代表景观:长沙岳麓书院、城南书院、南轩书院;株洲渌江书院、洣江书院、雩江书院;湘潭东山书院等。
保护文化景观,是传承历史文化的需要。文化景观离不开历史文化的熏陶,其中,历史文化景观更是文化景观重要的组成部分。构成历史文化景观的历史建筑、观念文化、信仰文化、审美文化、农耕文化等历经缓慢的发展历程,承袭着历史文化的基因,形成稳定的、可延续性的、具有典型区域文化特征的文化形态,这些文化景观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传承意义。
文化景观将地域历史文化采用片段再现的方式,以一种可视、可感、可听的形式呈现出来,对文化景观类型的挖掘,以及对不同类型的文化景观特质的梳理,有助于形成区域性文化景观,提升文化景观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增强区域认同感以及历史文化的自豪感。
保护文化景观,就是保护和发展绿水青山。2005年习近平同志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成为指导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理论,建构了为实现城乡文明共生、城乡均衡发展的中国特色城镇化模式。文化景观往往与自然景观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古民居、古村落离不开自然景观的协调发展,文化景观与绿水青山浑然一体,才能增强文化景观的可观赏性,为文化景观的长久保护和创新发展提供无限空间。
保护文化景观,体现了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观,与“保护和发展绿水青山”异曲同工。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性的生态恶化、资源短缺、人口激增等问题日益严重,文化景观生态价值的研究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重视。英国园林设计师麦克哈格在《设计结合自然》一书中提出注重生态的自然价值观,其“设计尊重自然”的理论对研究文化景观的可持续性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保护文化景观,是新时代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课题。新农村文化景观的保护和创建有助于构建和谐发展的社会新局面。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乡村文化景观受到了各地政府的重视,通过建设农村民俗博物馆、举办节庆民俗活动等,增强村民凝聚力和文化自信,新农村文化景观如今已经成为乡村振兴的软实力。
乡村文化景观类型丰富,审美文化、农耕文化、建筑文化、制度文化等构成立体的文化景观类型。新农村文化景观的建设一方面需要深层次挖掘,尤其是很少引起重视的古民居、古歌谣、农田水利等,这些本身就是乡村文化中的重要文化景观,他们承载了劳动人民的生产活动,是历代先人为生存适应环境的人工景观,具有历史和精神双重意义。在城镇景观改造中部分乡村景观延续了历史文脉,保存了城镇及乡土记忆,提高了乡村文化内涵。但也存在改造过程中文化景观地域特性缺乏,人文关怀缺少、理念和策略单一等问题。构筑符合乡村性格又具有时代感的新农村形象,成为当前市政规划者和公众共同关注的问题。
保护文化景观,是新时代创造美好生活,促进人文素养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文化景观的保护,需要政府部门和公众的共同参与。文化景观作为一门交叉学科,是多种学科的综合,涉及社会学、艺术学、景观规划学等多个研究领域。对文化景观类型的认定及保护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一方面政府部门需要引导,制订相关的文化景观政策与管理体制及运作模式等;公民需要提升自身素质自觉认识到文化景观的历史意义及价值;文化景观工作者需要加强文化景观场所精神与当前社会价值观的同构、文化景观公共性与公众精神诉求等的研究,为保护和创新文化景观做出贡献。
保护文化景观也是基于其经济价值的考虑,文化景观带动经济发展已经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通过文化景观的有效保护和挖掘,可以打造地区旅游品牌,带动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协调发展,从而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保护文化景观,已然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作者系湖南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副教授、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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