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忙活大半年,该领工资回家团圆时却被老板恶意拖欠,这让一些在磴口县务工的农民工很“受伤”。原来,内蒙古磴口县“黄河渔村”风情小镇工程建设工地已于2018年11月初停了工,可老板却迟迟不给工人结算工资,没钱回家,工人们只能滞留在寒冷的工棚里。2018年11月16日,通过多部门联合行动,磴口县为100余名农民工讨回275万元工资。这是近年来政府不断重视农民工欠薪问题的一个实践缩影。
“锲而不舍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决不允许他们的辛勤付出得不到应有回报。”李克强总理的话掷地有声。近年来,各地高度关注农民工欠薪问题,联合督察、综合执法、法律惩戒重拳频出,有效维护了农民工权益。毋庸置疑,近年来,在化解农民工欠薪问题上,相关部门做了很多努力:“恶意欠薪罪”入刑了,行政执法更主动,监察执法与法律援助联动更通畅,工资保证金等制度也在完善之中……
但各地欠薪事件依然时有发生,分析起来,除了老板无良、无赖,劳资双方权利地位不对等以外,还在于社会信用机制缺失、执法执行力度不够、劳动者维权渠道不畅通。在此背景下,各级管理部门、监督部门更要承担起劳动者“强势维权代表”的责任,帮助农民工从被动讨薪,向以预防欠薪的管理机制方面完善。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治理欠薪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深挖现象背后的深层问题,从源头上进行治理,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以制度代替突击,以“护薪”取代“讨薪”,方为治本之策。一方面,治理欠薪过程中要关注拖欠的重灾区。对拖欠工程款问题较为严重的政府投资工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督促其设立工资保障金,制定清欠计划,并采取措施予以落实;对建筑、餐饮、加工等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行业,制定有针对性的工资支付办法,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等。另一方面,防范欠薪更需把治理关口前移,把治理欠薪变成制度常态,不能停留于年终集中算总账。政府部门要日常化落实好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总之,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需要政府担起更多责任,对事后追讨和事前预防双管齐下,改变导致欠薪的体制性问题,从而让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新疆石河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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