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农业交流凝聚着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访原福建省农业厅厅长吴建华、陈绍军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杨勇 朱文馨 字号:【

  吴建华,1945年出生,福建仙游人。曾任福建省政府副秘书长,莆田市市长,1998年9月至2005年7月任福建省农业厅厅长。

  陈绍军,1952年出生,福建省福鼎市人,2008年5月-2013年任福建省农业厅厅长;2013年1月-2018年1月,任福建省政协副主席。

  海峡农业合作不仅给民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也为两岸进一步融合发展带来机遇。福建省是海峡农业合作起步最早、成效最显著的地方之一,记者分别采访了福建省农业厅原厅长吴建华和陈绍军,请他们谈一谈福建省是如何开展两岸农业合作交流工作。

  开启两岸农业交流序幕

  记 者:1997年,在福建福州和漳州设立的全国首家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为两岸农业交流拉开了序幕。请您给我们讲讲,当时建立试验区的背景是什么?

  吴建华:建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第一个背景就是地缘相近。福建漳浦跟台湾自古就是一家人,关系特别密切。

  第二个背景是商缘相连。闽台农业交流密切,包括技术层面交流,共享农产品市场。福建为台湾水果销售做了很多工作,千方百计打通各类销售渠道。当时省里提出开放18种水果零关税进入福建和内陆地区,这对于台湾中南部的农民来说是一个利好政策。

  第三个背景是人缘相亲。两岸人民通过宗亲会不断加强联系,交流十分密切。当时建立试验区,台湾的主政人员也很支持。

  基于这三方面的背景,建立试验区初期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了很多成效。

  记 者:在试验区和台创园建立过程中,两岸农业界有哪些同志发挥了重要作用?能不能给我们讲一个给您留下深刻印象的故事?

  吴建华:2006年4月,农业部、国台办批准设立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创业园总面积30万亩,产品远销欧美、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各国。

  台创园成立前,我以省政协委员的身份,写过“关于要求设立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的提案。漳浦农业局副局长王建文对此作了很多贡献。万事开头难,一开始就是他牵头筹建台创园。当时福建省委派到漳浦挂职的干部卢沛伦认为漳浦马口镇这个地方很有潜力,提出建立台创园的构想,王建文与他一起策划,并上报到省农业厅。我们也认为这确实是一个发展方向,于是把创建漳州漳浦台创园写进试验区规划。当时的马口镇属于基础设施较落后的地方,所以我们的工作要从交通设施、生活设施做起,我也从省里为他们申请了一些配套项目。

  2006年到创业园投资创业的台商卢哲民先生,建立漳州杰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种植兰花的现代化玻璃温室从4000平方米扩大到13000平方米,成为福建最大的蝴蝶兰生产基地之一。当时,马口镇官坂村主要种植粮食,没有人种植兰花,是台商带来了栽培技术,如今兰花栽培已经成为福建的一个重要产业,官坂村也成为花卉集散中心,经济效益明显,人均收入7万元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活力村。

  在大陆发展比较成功的台商还有天福集团的李瑞河,他带着弟弟来到福建漳浦投资做茶叶生意。后来生意越做越大,不断研发创新,除了茶叶还开发茶食品系列,做茶饮料,远销到国外,很受市场欢迎。更可贵的是他还办了一所专门教授做茶叶的学校,培养了很多茶产业相关人才,他搜集各类材料,专门建了一个茶叶博物馆,对整个福建、全国茶产业的发展作出很大贡献。

  记 者:您第一次去台湾,与台湾进行农业交流,有什么感受?刚开始这种交流开展起来困难吗?双方是如何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

  吴建华:我第一次去台湾是在1995年,是莆田市台胞联谊会会长邀请我们去的。当时我任莆田市市长,是全国第一位去台湾的地级市市长。那时台湾地区审查卡得非常严,海峡两岸交流有些隔阂,台湾方面对我们戒心很重。我们从攀老乡慢慢拉近距离,先是从台商办鞋业的话题谈起,慢慢又扩大到农业交流等经济领域,谈到双方合作可以做到优势互补。我前前后后去台湾十几次,今年6月我又去台湾,感觉那边市场有些萧条,审查管控又像第一次去的时候那样严,这说明两岸交流不容易,是会经历一些波折的。

  记 者:您在考察调研台湾农业发展情况的时候,有什么样的感受?两岸农业交流合作给彼此带来了什么变化?

  吴建华:我担任福建省农业厅厅长的时候,台湾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是王友钊,通过交流接触,我们把台湾许多先进的技术移植过来。我总结出三大法宝。第一是永春县的芦柑。当时芦柑优质品率比较低,后来台湾农民在云村做了一系列实验,发现优质品率低的原因是因为树叶过于密集,使得阳光无法照射进来,光合作用不足。台湾农民想到一个办法,把中间的开心锯掉,再将上面的枝条拉下来用绳子固定,这样树木就可以充分进行光合作用,没花太多成本就提高了果品品质。第二个是香蕉树的加固。以前大家普遍认为三点支撑是最牢固的,所以在香蕉树周边插三根加固桩。其实并不然,台风来的时候把加固桩和树都刮倒了。台湾农民只在距离香蕉树一定距离的地方插一根加固桩,台风来了,香蕉树跟加固桩朝一个方向弯,等台风停了,又会恢复原状,不仅节省了材料,香蕉树被刮倒的情况也减少了。第三个是斜插种竹。以前当地人种竹子都是直直插下去,一次只能抽一个芽。台湾人种竹子都是斜插种植,一次能冒5、6个芽,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以前我们喷洒农药都是用在表面,花钱多不说,还污染了土地。台湾农民采用的方法是,把农药倒入细管中,再把细管插到土地中,不仅减少了用量,还不容易造成流失。事实上这些技术并不高深,但是却很有技巧,具有使用价值。台湾农民聪明又爱钻研,一代代人不断总结经验,他们有着跟精深农业相配套的研究精神。

  优势互补 互惠共赢

  记 者:从2006年国家在福建漳浦设立首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始,十多年来台创园在福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闽台农业交流合作进入了大发展阶段。您在对台交流中有什么样的体会?

  陈绍军:我在福建农业厅任职期间,闽台交流比较活跃。我们经常到台湾跟南部的农民,特别是与茶农交流互动、合作联谊。2013年,当时福建省政府规划一个茶产业项目,需要我们去台湾打前战。南投县主要做乌龙茶,是台湾种植茶叶最多的地方,占种植面积的一半左右,其中鹿谷乡又是南投各乡中种植面积最大的。我带着考察团一路南下,来到南投县鹿谷乡考察调研。台湾每年茶叶产量大约在1.5万吨,70%的茶叶都销往大陆,海峡两岸互动交流得很好,当地茶农对这样的农业交流也很欢迎。漳平是两岸合作的一面旗帜,许多台农台商在这里定居,他们用先进的技术,以茶叶为媒介不断加强两岸人民的合作交流,值得我们学习借鉴推广。

  总结闽台合作,我有几点体会:第一,在与台湾的合作交流中,福建农业得到较快发展。台湾在农业技术发展方面走在我们前面,台农台商来到这里,用他们带来的技术指导当地农民进行技术改造、升级,用他们的农业意识促进当地农民进一步发展自己的产业。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台湾茶叶技术传到安溪,教会当地一批茶农做乌龙茶,大大提高了当地的茶叶品质,产生很大效益,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除了引进栽培技术,更新换代农机设备,我们还从台湾引进柿子、枣等水果蔬菜上百个品种。如果我们自己做品种培育,花了时间、金钱,最后也不一定能做出来,但是从台湾引进品种就可以立刻种植推广,确实对福建农业品种快速提升起到很大作用。当然在闽台合作中,台湾也从中获益,大陆广阔的市场、廉价劳动力等,都是他们向往的。总体看,两岸农业交流合作是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

  第二,台湾农民对于两岸农业交流很热情。我在与台湾农民交流过程中,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他们“一个中国”的情怀,大家都是中华民族的子孙,他们追求的是过上更美好的生活,因此和他们的交流很顺畅。

  记 者:福建是对台农业交流合作的“排头兵”,中央领导也多次来福建视察,他们对闽台农业交流合作有什么指示和要求?

  陈绍军: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极为重视两岸农民的交流合作,没有中央的支持我们很难进展得这么顺利。越来越多台商来到大陆从事农业生产,甚至“台二代”“台三代”也定居在这里。

  中央历任总书记、领导经常来福建,少不了到台湾企业,特别是台湾农业企业参观。2010年,胡锦涛总书记到漳浦台创园视察,亲切看望在此创业的台湾农民,称赞这个园区办得好。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经常与台湾农民互动,后来他到北京工作,也要求我们继续做好对台工作,把工作做细做实。中央对台工作是持续一贯的,无论台湾是哪个党派执政,我们与台湾农民的合作还是一以贯之的。中央制定了很多政策都是有利于促进两岸合作交流,也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支持台创园发展,各地政府也大力投资支持台创园建设。福建每年对台创园的投入大约是3900万,现在的投入日后都能看到效益的,台农台商来到这里建基地,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很多本地甚至外地农民都过来参观学习。

  福建与台湾遥遥相对,很多对台工作需要我们来做。中央对我们有特殊期望,我们提出的很多构想中央也都大力支持,包括台湾农业创业园的建设,我们提出这个构想后,中央很快就批准了,还给予了政策、资金、项目合作等方面的支持。福建省各级领导也很关注闽台农业合作。台创园建立以后,省委开过很多次农业工作座谈会,邀请台湾农民参加,询问他们在大陆投资有什么困难,再把这些问题一一落实。比如台农提出用电问题,当时创业园用电还是工业用电标准,和农业用电费用有一定差距,了解到这个问题后,经过多方协调,我们制定了台创园内的台资种养企业用电一律采取7折电价的优惠政策,这项政策现在还在施行。贷款方面,我们也尽量给他们争取低息甚至无息贷款等优惠政策。

  记 者:2009年,福建省人大出台了我国第一个优惠台农的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将过去一段时间省内支持台农台商的政策法规化,在这个过程中福建省农业厅发挥了怎样的作用?法规出台后台商的反响如何?

  陈绍军:当时政协委员把制定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的提案提交后,省人大十分重视。在建立法律规划的时候,多次邀请农业厅参与讨论交流,把每一个环节和细节都考虑清楚。能做到我们要尽量做,短时期不能做到的我们也要分期分批做,整个条例的制定征求了多个部门的意见。经过几议修改后,《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终于出台了,也成为国内第一个省级出台的闽台合作法律草案。

  文件出台后很受台农台商欢迎,因为里面都是对他们有利的干货,对他们生产资料的获取、生产各环节、产品销售等方面都提供了很大支持。

  后来国家出台了31条(《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福建省又出台了66条(《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这样我们的工作就更加有据可依,给我们提供了更好的支撑。

  记 者:您多次率团到台湾交流,与台湾乡镇、台农代表多次接触。在这个过程中,有哪些事情给您留下深刻印象?

  陈绍军:对台工作的许多实践都是来自福建,包括重要平台的建设。我有一个体会,基层创造的模式是经过实践证明的,因此在推广中具有很强的生命力。我们要继续做好对台工作,要用情留住他们,以台引台,让台商愿意来、留得下,不断总结经验、示范推广、全面展开,只有让他们实实在在获利,他们才会安定下来。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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