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持续快速增长。调研发现,目前存在大量有名无实、没有开展任何业务活动的空壳社。空壳社的产生主要有政策投机、地方政府政绩工程、经营主体套取税收优惠、业务停止后未及时注销等原因。解决空壳社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取消农民合作社发展数量的考核要求,坚决抵制地方政府“大跃进”式的行政推动行为。二是简化注销法人资格的程序,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纳入到《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适用范围,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简易注销,及时让空壳社退出。三是尽早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修订版,进一步完善、细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法人资格和登记条件的相关规定,从源头上净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群体。(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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