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简称“三资”),是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是农村最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历来也是一个“老大难”问题。近几年来,湖北省农业经管部门在深化农村改革过程中,把解决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的突出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到改革的总体部署,不断攻坚克难、探索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认可。目前,湖北省有27个县(市、区)被农业部认定为全国“三资”管理示范县,位居全国前列。
健全新制度
找出监管漏洞、堵住问题管涌、扎牢制度篱笆,是当前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湖北省各级农业经管部门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健全新制度,努力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惩防工作新体系,切实为全省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保障。
完善政策革故鼎新。湖北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建制度、立规矩、抓执行,统筹解决“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的问题,有力推动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落地见效。2014年湖北省农业厅、财政厅、民政厅联合下发了《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2016年湖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湖北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2017年湖北省农业厅制定了《关于严格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管理的指导意见》。从委托代理、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债务管理、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农村审计监督等多方面提出规范要求,为全面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提供了完善的政策支持。
健全制度推陈出新。除积弊必须在制度上既破又立,确保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问责。2016年,湖北制定下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十不准”“十严禁”规定》,该规定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便于基层遵循、落实。各地根据省里规定,结合实际,对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有漏洞的环节,进一步制定、调整、完善,全省共建立修订各类制度4407个。形成了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实施细则为主,财务预决算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公开招投标制度、产权交易制度、资产资源处置制度、农村工程项目建设制度等配套的制度体系,健全了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工作新机制。
教育培训与时俱进。围绕“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明确相应机构承担农村经管工作职责,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的目标定位,以专业知识为基础,以履职尽责为抓手,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省一级根据农村改革新目标、经管工作新内容、“三资”监管新要求,开展经管局长、分管负责人和审计师资培训。市、县两级围绕提高基层干部履职尽责能力,突出专业知识专项技能培训,兼顾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基层干部树立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三农”服务的意识和观念。省级每年培训经管骨干3000多人,湖北省每年培训农村集体资产财会人员1万余人。
强化新手段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社会关注度高。面对新的形势,湖北省各级农业经管部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以综合监管平台和大数据开放共享为基础,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管理效能,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大数据比对顺应新形势。2016年,湖北顺应科技防腐新形势,运用大数据比对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按照逐条逐项、见人见事、证据扎实、分析精准、意见具体的工作标准,进村入户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8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大体检”。坚持边核查边问责边整改,比对锁定问题线索185.3万条,整改问题24.3万个,退交违规资金1.22亿元,补发1982万元惠民资金。同时,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问题,处分3240人,移送司法机关41人。
专项治理解决新问题。2016年,以集中整治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民主管理违规问题为重点,在全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消除了一批基层“微腐败”的苗头隐患、化解了一批乡镇积压的信访案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农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专项治理共发现问题62839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867件。当年整改问题54128件,退赔2亿元,党纪政纪处分1300人,组织处理537人,刑事处理25人。
“回头看”适应新常态。2017年,紧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顾盘点,全面、深入进行“三看”:看问题是否查清、看整改是否到位、看成果是否巩固,进一步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回头看”中查实问题15497件,整改问题12153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303件,退赔1.77亿元。同时,党纪政纪处分486人,通报113期315人,释放强烈信号,形成持续震慑。
搭建新平台
加快建设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产权交易”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2017年底,初步建成以武汉农交所为龙头,以县级交易市场为基础,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初步建成省、市、县、乡、村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体系,实现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等功能。
监管软件呈现新特点。全省统一开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产权交易”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依托“楚天云”大数据服务中心,实现“六统一分”(“六统”即统一监管职能、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流程、统一收费标准;“一分”即各交易市场分级办理业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备“管理全面、交易分级、数据共享、综合监督”等特点,满足各地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办理农村产权交易业务的客观需求。2017年7月底,系统软件在潜江市试点并完成首次试运行,陆续在十堰、宜昌、荆门、恩施等8个市(州)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推广运用。10月底,陆续在天门、十堰、鄂州等地开展操作培训,黄州、咸安、宣恩等8个县(市、区)基本完成账目导入和新软件启用,进行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系统专设“三资”公开和股权管理功能模块,满足村级“四务”公开有关内容的推送和发布需要,同时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股权改革奠定了基础。
“三资”监管寻找新结合。一方面,与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有机结合。黄梅、大冶、远安、巴东等地,积极探索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新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村级账务,通过监管平台,全面实现会计处理、财务监管、村务公开等职能,增加管理透明度,节省行政成本,真正使乡镇经管站(财政所)从“运动员、裁判员”双重角色中解脱出来,成为监管第三方。另一方面,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机结合。以全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将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登记造册纳入平台管理,初步实现股权登记、收益分配等功能,进一步推进“三变”即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集体“三资”产权不清、责任不明、效率不高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产权交易取得新成就。全省已建成市、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69个,其中市级10个(含3个直管市),县级59个,均按照“六统一分”标准联网运行;相继出台《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湖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信息服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关于湖北省农村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则(试行)》等文件,规范指导各地交易市场建设。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实现全覆盖,成交量持续高位运行。截至2017年6月底,全省各级产权交易中心累计办理交易10.1万宗、交易额达到240亿元,依托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办理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超过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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