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 水稻收入和生猪价格尝试“联办共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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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点批复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深化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的统一部署,苏州市由市财政局牵头,联合市农委、金融办、物价局、苏州保监分局等部门组建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农险办),积极探索水稻、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收入保险改革试点。

  做法

  做好调查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市农险办先后于2016年10月、11月组织前往江苏常州武进和山东枣庄考察学习,吸收先进经验。并围绕全国农村改革试验项目要求,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完善细化了21项工作任务。按照调研准备、产品开发、实施准备、试点实施、总结评估等五个工作阶段,力争于今年全面完成试验任务。

  加强部门协作,落实数据采集。数据采集是设计收入保险产品的重要环节,除了采集历年产量数据还要有价格数据。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市农险办召集市粮食、物价、统计、农委、各承保保险公司、市国发安农公司等部门专题研究数据采集工作。到2017年1月,两个试点保险产品的数据采集全面完成,给产品开发环节争取了时间。

  组建开发团队,完成产品开发。市农险办会同人保、太保苏州分公司组建产品开发团队,每周围绕任务关键节点狠抓工作进度。在2017年2月,水稻收入保险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均顺利完成产品开发任务。其中人保开发的水稻收入保险,在现有水稻种植保险基础上,叠加增设水稻收入保险,保险总金额设1200元/亩、1300元/亩、1400元/亩、1500元/亩四档,保险费率5%。太保开发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保险金额设1000元/头、1200元/头、1400元/头三档,保险费率5%,当出栏月当期猪粮比价低于6.2:1(不含)时,启动理赔程序。

  组织专家论证,完善优化方案。2017年3月,市农险办组织由市人大、政协农业专家,上海、苏州等地保险专家参加的专家论证会,对人保、太保苏州分公司分别提交的水稻收入保险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方案进行论证。7位专家原则同意两家保险公司的总体方案,并提出了完善意见。

  明确试点区域,进行专项奖补。在前期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市农险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水稻收入保险在张家港选点试点,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在常熟选点试点。试点险种实行“联办共保”,政府承担保费补贴,保险公司负责保险业务操作,政府和保险公司按照5:5比例享受保险权利、承担保险责任。张家港和常熟财政分别承担80%的保费补贴,投保农户自负20%的保费,苏州市级财政对试点区域进行专项奖补。

  成功推出水稻收入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经过近一年的精心组织,2017年全面完成重要农产品收入保险试点的各项相关工作,在常熟试点推出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承保生猪1.02万头,为养猪农户提供1020万元风险保障。在张家港试点推出的水稻收入保险,承保水稻面积1.85万亩,为种粮农户提供1295万元风险保障。

  做好首轮试点赔付工作。2017年,张家港市因水稻生长期发生8级大风天气,水稻发生倒伏,产量受到损失,触发了水稻收入保险理赔。2018年3月,45名农户(合作社)在水稻种植保险赔付23.62万元基础上,额外获得水稻收入保险赔款25.96万元。2018年3月以来,受市场波动影响,猪肉价格持续下降,玉米等饲料价格持续上涨,导致猪粮比价一路走低。3月27日,猪粮比价已跌至5.05, 3月份的猪粮比价平均值为5.42,低于条款规定的猪粮比价6.2,触发了生猪价格指数理赔,养猪农户已收到赔款40.67万元。

  做好第二轮试点条款优化工作。市农险办在充分总结首轮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研究条款优化方案。其中,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方面,猪粮比自今年3月份开始持续走低,已触发理赔,预计今年赔付率会达到145%左右,但为了不增加农户负担,目前第二轮试点对保额金额、费率等暂不调整。水稻收入保险方面,今年水稻收购指导价从3.1元/公斤调整到2.6元/公斤,下调幅度为27%。市农险办研究了对应的条款优化方案,已于6月6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通过了水稻收入保险条款优化方案。

  成果

  保障农户收入。水稻收入保险在原有水稻种植保险覆盖生产成本的基础上,农户通过投保水稻收入保险,财政提供80%的保费补贴,农户只要自负20%保费,每亩仅多支付7元保费,就能将风险保障提高到每亩1400元,达到生产收入的60%-75%,有效化解生产风险和市场风险。这意味着,水稻因灾害等导致产量损失时,已有的水稻种植保险每亩最高可赔700元;水稻因减产或价格波动导致投保人收入低于预期收入时,水稻“收入保险”每亩可最高再赔700元。该险种既是保障农民“钱袋子”的坚强后盾,更是保障群众“米袋子”的重要举措,真正起到了农业保险的“稳定器”和“助推器”作用。

  稳定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在保险期内生猪实际价格指数低于约定价格指数时,即猪粮比价低于6.2:1的,由保险公司对差额进行赔偿。通过引入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以减少生猪价格波动对养殖户产生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少养殖户的损失,保障养殖户利益,使养殖户在价格过低时,依然能维持一定的收入水平,保证养殖户的养殖积极性,确保市场供应相对平稳,避免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

  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财政局长及市政府分管金融和分管农业的秘书长任副组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市农险办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由市财政局牵头做好试点组织、调研工作,明确各级财政补贴比例,积极向省财政汇报试点情况,争取政策支持;苏州保监分局对保险条款进行合规性、符合性检查,组织试点工作核查,严查违规行为;市农委加强农户种养指导,加强田间、用药管理,协助采集水稻和生猪历史成本、产量、收益、品种等情况;市物价局协助做好价格数据采集工作;安农公司负责组织专家论证、绩效评估,做好宣传工作;人保、太保苏州分公司组织开发小组,做好保险条款设计开发工作。

  完善制度建设。为了保障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除了出台《苏州市重要农产品收入保险试点实施细则》以外,还出台了《苏州市农业保险指导意见》,以落实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任务为契机,促进全市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要求各市、区积极适应农业保险从“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延伸的趋势,不断开发推广价格型、收入型等保障水平更高的新型农业保险险种。同时参加试点的张家港和常熟两地农险办也分别出台《张家港市水稻收入保险试点实施意见》和《常熟市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完善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化操作。

  问题

  由于尚未建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体系,道德风险难以有效控制。一方面由于收入保险高保障的特殊性,出险后很容易产生农户弃管等道德风险问题,一旦出险会扩大损失,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没有建立,失信行为得不到全方位制约。

  监管体系尚未全面覆盖。农业保险产品普遍存在标的金额小、投保主体多等特点。面对千家万户的农户,监管体系还未能全面覆盖,监管能力不足,如果出险后管控不严,极有可能出现理赔面积、产量失真等风险。

  推广扶持压力大。现在江苏省实施的水稻政策性农业保险省级以上补贴比例为60%(其中中央35%,省25%)。而收入保险试点目前未纳入省级以上补贴范围,属于地方自费改革项目,全靠地方财政补贴。如果未来大规模推广收入保险,没有上级财政的支持,推广的资金压力较大。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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