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仆“表情”随意不得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段旭昌 字号:【

  日前,湖北荆门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日,几张两名民警露出笑容的照片在荆门当地传播开来,此事引起争议。针对“民警在事故现场露出笑容”的情况,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情况说明称,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交通秩序恢复正常。但在组织清理受损护栏期间,两名现场处置民警不合时宜面露笑容,被网民拍摄上网,伤害了死者家属和市民网友感情,影响了公安队伍形象。

  俗话说:“相由心生,境随心转”,人之面相,会随情境而变。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每个生命的伤逝都是人类社会群体的共同悲哀和不幸。切肤体感往往会流诸表情,面对他人不幸,尤其是公仆人员,如果面无悲相,反倒面呈微笑,难免让人感到不适,那种微笑是一种对人民的感情麻木,对工作的责任麻木。

  “群众利益无小事”,小事面前也是官员是不是有爱心和同情心的表现。当年,毛泽东在《人民日报》上读到报道,得知余江县消灭了血吸虫,“浮想联翩,夜不能寐。微风拂煦,旭日临窗。遥望南天,欣然命笔”,写下了脍炙人口的《送瘟神》。1983年,时任中共正定县委书记的习近平心系群众,在大街上听取来访群众的意见,和大家一起排队吃食堂的“大锅饭”,端着碗与群众拉家常;骑着自行车到各地了解情况,与群众打成一片,心中要始终装着老百姓。只有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视为自己的喜怒哀乐,才能与人民群众息息相通,休戚与共。

  我们公职人员要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要有爱心、同情心,真正做到“以百姓之心为心”,把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视为自己的喜怒哀乐,才能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特殊场合,公职人员 “一言一行总关情”,公职人员必须保持正常仪态举止,在严肃的场合不能随便笑,特别是在这样车祸现场,应当肃穆庄重,以体现对死者的尊重,决不能面带笑容,这也关乎公职人员形象和公信力。

  在这样一个全媒体时代,任何一个细节上的“不小心”,比如一支烟、一个微笑的表情或者一块名表都会让一个官员陷入舆论的焦点关注中。妥当的言行是文明和素质的体现,希望这件事引以为戒。

  (湖北荆州市)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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