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田园综合体建设打“脱农”擦边球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卞文志 字号:【

  近日,许多人收到一条这样的“卖房”广告短信,内容声称;“本地首家特色主题式生态庄园,独门独院,开盘特价14.3万/套起,交通便利,30分钟直达市区,天然气入户……”便宜的价格,便利的区位优势,度假庄园的噱头,一下子吸引了人们的目光。打电话咨询,项目地不在市区附近,而是在一个乡镇的农村,项目名称是“紫薇庄园”,14.3万元是承包28年的价格。人们不禁有疑问,这样的“生态庄园”合法吗?

  这是典型的假借田园综合体建设实为房地产开发的案例。“田园综合体”一词2017年被正式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其作为一种全新概念或业态,目前依然处于摸索中,尚未形成足以为行业借鉴的发展模式。土地问题、三产融合与农民增收等目前仍是其中的难点。建设过程中也不乏“脱农”现象。尤其在资本逐利中,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如何体现,农业在整体产业布局中如何发展,如何做好利益平衡,让农民成为真正主体并由此获益,还存在着诸多挑战。

  近年来,土地问题一直被认为是田园综合体落地的难点之一。按照要求,农民是田园综合体的主体,且农业是产业链中的基础性产业,在一二三产业的互促融合发展形成大农业范畴。土地的有效足够供给,成为田园综合体建设的关键。作为休闲农业或田园综合体用地的门类存在多样性,包括农民自有住宅、闲置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和荒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但也存在多条用地红线: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超越土地利用规划、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

  调查显示,目前有些田园综合体建设采取的规避办法是:用设施农用地的名义直接进行餐饮住宿的建设;以建设临时生产用房名义进行修建;建筑采用架空结构,以满足不破坏耕作层的要求;修建木屋或钢架房,即使查处也能低成本拆除;以建设温室大棚的方式建餐厅;用可移动的集装箱和房车进行餐饮住宿活动。对此,有关专家表示,以上“擦边球”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建议必要建筑设施应通过立项审批,申请建设用地。但这一办法实施起来相对困难,且拿地费用也相对较高。

  真正的田园综合体应该是以农民为主体,老农民与新农民交互融合共同发展。

  (山东省临沂市)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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