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首先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陈锡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字号:【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坚持党的农村政策,首要就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三个要求:一是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和本位。二是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这集中体现在农民家庭是承包集体土地的法定主体,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可以由农民家庭自己经营,也可以通过流转经营权由其他经营主体经营。但不论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三是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党的十九大报告又明确了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要看到,只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才能实行“三权分置”。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确权、登记、颁证后,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才能踏实、放心。(来源:《瞭望》)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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