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杜绝农村基层干部的“微腐败”?山东省招远市在多年农村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行以农村经济事务管理为核心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用制度把农村基层干部的权力关进“笼子里”,使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成为农村和谐的真法宝,成为农村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金钥匙。全市农村经济事务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全市农村两委换届、群众满意度测评、信访稳定等各项工作中都在烟台市处于领先位置。
从不规范到规范
多年前,招远市岭上村东河套有片杨树林,因树龄及病虫害等原因树木枯死严重,又不断出现盗伐事件,村干部便自作主张以5万元的低价卖给了招远城的两位买家。买家付款后,办理了林木砍伐证,但在进行砍伐时,引发不知情群众的强烈不满,认为村干部营私舞弊,少卖了钱,阻挠了买家砍伐,支部书记不能自圆其说,卖树钱已花完又不能纠正过错,只好辞了职。买家这边钱花上了,木材价格不断上涨,但树就是砍不了,便想到法院立案执行,事情陷入两难境地。类似这样因农村经济事务管理的不规范引发的许多热点、难点问题,成为农村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招远市制定出台了《招远市村级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提出了农村经济事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该办法成为解决农村重大问题的“法宝”。岭上村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很快解决了卖树纠纷。村党支部在进行实地丈量打价、确定估价21万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一个“叫行”采伐方案,经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顺利解决了问题。最终,在还上了买方的买树款、利息及经济补偿款8.2万元后,村集体还有了12.8万元的收入,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规范化促进“循规蹈矩”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就是将涉及村级经济事务等所有重大事项都要通过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进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规范管理。招远市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现了农村工作的“循规蹈矩”。
一是准确选择议题。议题准确,方案完善,群众才能赞成拥护。近年来,凡是涉及美丽乡村建设、危房改造、土地综合治理、土地流转、农村低保户办理、集体资产处置等一系列想解决又不好解决的大事、难事都可以列为议题;村党支部结合本村实际,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其他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可以列为议题。例如:毕郭一、二、三村向企业流转土地,工作方案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时,采纳了群众提出的“要在每年550元的保底租金基础上,依据年度小麦价格浮动比例设定相应浮动价”意见,最后方案顺利通过,3个村一次性向企业流转土地1500亩,不仅推动了该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也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了有益探索。
二是规范操作程序。为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关键是着力抓好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两个步骤,党员大会审议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并由实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过半数同意后,工作方案方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村民会议决议时,村民会议应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由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经应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决议方为有效;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时,会议必须由四分之三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方能开会,所作决定经应到会村民代表过半数通过,决议方为有效。程序更加严格,操作更加规范,决议更加有力。
三是及时公开结果。所有决议结果和实施结果要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把好事办好办实。各村将通过“四议两公开”确定的村“两委”及村干部三年任期目标、村级年度工作计划、各村为群众办好事干实事等决议的事项通过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全镇群众公开承诺。同时,利用半年、年终述职,村两委班子向党员、村民代表践诺,并在年底通过一封信、图片、挂历等方式,向每位党员、村民代表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让群众吃了“定心丸”,方便了农民随时监督,调动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规范化促进农村和谐
一是体现了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有机统一。在推行过程中,村党组织把村级组织和不同利益的群众,纳入到“四议两公开”框架中,引导他们有序参与村级政治活动,规范了“两委”关系,解决了村“两委”存在的“两张皮”“两套马车”现象。村党支部会提议、党员大会审议体现了党的领导,村“两委”会商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体现了村民自治,在“四议”框架内实现了党的领导与群众自治的有机统一,以制度化的方式把民主的理念变成了一种具体的可操作性的程序,把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贯穿到党组织工作的各个环节,形成了在党的领导下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的生动局面。
二是体现了干部作风与群众意志的有机统一。“四议两公开”实质就是放权给群众,使广大群众参与有渠道、管理有资格、诉求有回应、监督有保障,让群众成为农村经济事务的参与者、决策者,抓住了民主决策这一核心,实现了决策过程让群众参与、决策效果由群众检查,促使基层干部讲方法、讲程序、讲协商,主动问政于民、问计于民,从“我说你听、我定你办”转到民主、法制、服务、示范上来,把农村干部的权力关进了制度笼子,使农村干部既不能越权又不能失职,有效地预防了权力的滥用乱用。村干部感慨地评价“四议两公开”:“过去干部光杆跳舞,有理也说不清;现在有权大家当,群众说一句,顶上干部解释十句。”
三是体现了发展与和谐的有机统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如一剂良药,畅通了干部群众的心气、理顺了民主管理的脉络、增强了基层组织的体魄、健壮了农村的筋骨,使基层党组织把上级交办的事情办好了,把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许多难题解决好了。既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出来了,又把许多干部从矛盾纠纷中解脱出来了,一心一意带领农民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了发展与和谐的有机统一,为实现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正如群众顺口溜所总结的那样:“支部提议好,体现党领导;‘两委’商议到,决策科学了;党员审议清,完善要补充;代表行决议,公正又透明;事事公布到,群众不会闹;‘四议两公开’,和谐真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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