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监管与农业绿色发展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吕运涛 字号:【

  在乡村振兴的征程上,绿色发展是“产业兴旺”的主旋律。大力发展低毒低残留和生物农药,是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的源头保障;着力提高农药利用率,是促进农业生产节本增效、保护资源的重要手段;大力实施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是打赢农业面源污染攻坚战的有力武器、是农药绿色发展的有力举措。

  近年来,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农药行业正在整体上台阶。2017年6月1日,新《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开始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农药行业发展和农药管理工作面临深刻调整,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新《条例》将原来工信、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农药管理职能统一划归农业部门,实现农药登记、生产、经营和使用全程监管。新《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破解“多龙治水”困局提供了法律依据。

  农药产品登记日渐均衡。根据农业部令2017年6号文件,《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已经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适应绿色发展要求,强化安全性评价,明确取消了农药临时登记,提高了登记门槛、鼓励产品创新、减少重复试验、完善标签标注。湖南登记有效期内农药产品总数658个,其中原药84个,制剂574个,登记有效成分180个。

  农药生产经营正在走向规范。湖南省农药检定所积极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同时采取分片包干、分组检查的形式,对全省14个市州进行农药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省农委结合湖南实际,制定了《湖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对农药进销台账、农药可追溯系统、限制使用农药管理等进行了严格规范,进一步强化了湖南农药经营许可管理,规范了农药经营行为。

  农药监管与绿色发展要求存在差距

  农药经营不规范。一是经营门店不规范。湖南共有农药经营单位3万多家,80%以上为个体经营且分布在乡、村一级,而乡村农药经营门店大多存在店面面积过小、农药杂乱摆放、餐具在门店随意搁置、没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等问题;二是进销台账不规范。乡村农药经营门店并没有完全落实农药进销台账制度、实施可溯源管理,部分门店为了应付农药进销台账制度的检查,仅在县农药监管站发放的台账本上稍作记录;三是高毒农药经营不规范。部分乡村存在未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未落实购买高毒农药实名登记制度、未履行高毒农药专柜销售制度等情况。

  农药使用不科学。一是滥用农药。有些种植户不按规范打药,过多过量使用农药,农药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有数据表明,我国目前的农药平均利用率仅为35%,欧美发达国家的这一指标则是50%~60%;二是错用农药。有些种植户不了解病虫害发生规律,不了解发生病虫害该用哪种农药进行防治,盲目使用农药,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时甚至会导致绝产绝收,危及农户生命安全;三是乱用农药。有些种植户忽视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导致农药残留超标。尤其是将高毒农药施用在蔬菜、瓜果、茶叶上面的情况,严重影响舌尖上的安全,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有的已构成犯罪。

  监管体系不到位。2010年湖南开始建设农药监管体系,到目前为止,已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农药监管体系,但乡村农药监管体系甚至县级农药监管体系建设仍存在各方面问题。一是人员不到位。乡村农业执法队伍普遍存在人员不足、编制不够等情况;二是执法人员老龄化。由于工资待遇、城市建设“抽水”等问题,执法队伍老龄化问题日益彰显;三是体制不明确。乡村甚至市县一级农药监管站通常没有独立体制,挂靠在执法队、植保站等部门,人员不到位、职责不到位。

  如何引导农药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

  政策导绿。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优化产业布局,推进绿色集约生产。一是控制农药生产规模,坚持适度、有序的原则,加快淘汰高污染、高风险的落后产能,遏制农药企业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优化农药产业布局,引导农药企业移入工业园区,实施“三废”集中处理,降低乡村环境污染风险;二是研究探索农药登记分类指导,适时开辟绿色通道,支持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登记、小作物用药登记、生物农药登记,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适当简化登记资料,加快审批进程。限制高毒高风险农药登记,对安全性存在较大风险或隐患的产品不予登记,对在生产或使用中缺乏有效安全防范和监管措施的产品不予登记;三是在全省规划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在满足地方实际需求基础上,引领农药产品使用向安全高效、低毒低残留转型,实现“保供给、保收入、保生态的协调统一”。

  科技强绿。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鼓励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推动实现更具价值、更高水平的绿色发展。一是产品创新。据统计,现在我国登记的农药产品98%以上为同质化产品,就是等待国外产品保护期一过就申报,湖南应大力加快推进农药创新体制改革、完善,支持研发机构、科研人员等申请新农药登记,制定细化措施,落实农药创制者知识产权、商业开发权、登记转让权的有效保护,推动农药创新向绿色化、市场化、产学研一体化方向转变;二是技术创新。建立健全农药绿色技术标准体系,开展农药技术创新政策研究,增强技术创新对农药行业发展的支撑引领能力。通过农药协会这个平台,组织农药技术创新论坛,交流科技前沿和产业动态。鼓励企业联合项目申报、联合技术攻关,形成创新合力。

  监管兴绿。一是健全农药管理机构,提升各级农药监管机构的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构建农药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坚持人本管理;二是规范农药市场行为,强化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对问题农药产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农药产品质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利益;三是定期组织宣传培训,通过开展农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选药用药知识的宣传培训,提升农民安全用药意识、减少农作物药害和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避免乡村环境污染,同时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药管理工作队伍。

  信息助绿。一是运用信息技术助力农药产业。支持无人机飞防等高效施药技术的发展,综合利用器械、技术、服务等手段,推进技药结合、精准施药,极大提高农药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升农药产业水平。例如,现如今高速发展的无人机飞防技术,防效好的同时省药省水、节省人工,还能有效降低对土壤的污染和农药残留。这里有一组数据:目前全国在用的植保无人机数量达到1.4万架,总作业面积1.09亿亩次;通过无人机飞防技术,每亩耕地的药剂使用量仅为40~50克,是传统防治技术用药量的25%~50%;一架无人机,十分钟左右就可以喷完10亩耕地,比传统的人工作业效率提高了30倍。二是运用信息技术助力农药管理。按照标准优先、强化共享、统一规划、试点先行、协同推进的原则和信息资源共享要求,加快建立覆盖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执法监管及诚信体系建设等数据的农药监管信息平台,用数据全面支撑农药经营许可审查、执法监管、行业监测、公众查询、科普宣传工作,实现监管信息化,做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辖区内所有农药产品100%纳入信息平台管理。

  (作者系湖南省农药检定所所长)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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