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吴兴以“三集中”改革推动乡村振兴
时间: 来源: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政协调研组 作者: 字号:【

  吴兴区位于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平原,是湖州市中心城市所在地。自2008年就开始试点“以土地集中流转为前提、人口集中居住为核心、产业集中建设为抓手”的“三集中”改革,探索出了一条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

  改革成效:“农业规模化、农村城镇化、农民非农化”

  八里店南片辖6个行政村,农户4406户,人口16083人,总面积34平方公里,其中现代农业综合区面积25平方公里。自2008年试验区成立以来,加快农业资源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村工业向功能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水平、提高城乡一体化水平为主要内容的“三集中”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乡村建设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通过居住集聚,南片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农民居住不断向新型农村社区集中,永福、尹家圩、移沿山、紫金桥安置社区初具规模,住房居住面积达67.9万平方米,农民入驻社区率达到70.9%,自然村从101个减少到24个。土地集约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经土地综合整治,宅基地面积从3719.7亩减少到2607.8亩,腾出空间1111.9亩,新增建设用地824.9亩。

  产业发展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乡村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一二产业集中度大幅提高。农业不断向规模经营集中,土地流转累计达24385亩,规模化经营达92%以上,粮食、瓜果蔬菜、特种水产“三个万亩”基本成型,培育和引进了尹家圩植保、金农瓜果、明锋湖羊等一批农业示范企业。工业不断向功能园区集中,创办了经编小微园区等平台,工业产值由20.1亿元增长至29.7亿元,增长了47.8%。

  农民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民收入得到较快增长,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农民逐渐向市民转型。农民就业结构发生转变,纯农就业占比逐年下降,从事二三产业人数由48.9%上升到69.3%;人均纯收入由11378元增长到31191元,年均增长11.9%。农民生活质量极大改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数提高24.5%;社会保障不断健全,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占到45.8%。教育、卫生等综合配套设施得到完善,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三个坚持”助力改革迈上新台阶

  坚持拉高标杆、规划引领。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农村“三集中”改革必须以顶层设计来统筹推进。八里店南片试验区立足现实,把握发展趋势,从一开始就以更高的站位进行超前谋划,牢牢抓住规划引领,进行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通过以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将产业平台打造、农村新社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结合,兼顾推进速度、发展规模与农民可承受程度,从而有效实现了人口集聚、产业集中、土地集约、功能集成的新农村建设目标。

  坚持党政主导、合力推动。“三集中”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次深刻的社会变革,必须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试验区建设推进中,各级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湖州市委、市政府专门建立了试验区建设协调小组,多位市、区领导亲自到试验区蹲点调研,调动市、区各部门资源支持试验区建设。区委、区政府成立试验区建设推进指挥部,形成了举全区之力打造农村综合改革样板区的有力态势,为试验区发展提供了强力组织保障。

  坚持深化改革、机制创新。改革创新是破解农村发展问题的总钥匙。试验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体制机制创新作用,先后推出米票、粮票、房票、股票“四票制”和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区域建设投资融资机制等“七大创新机制”,探索实践农村土地流转、基层治理、农村产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为试验区发展注入了深厚广阔持续的生机活力,也为吴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先行探索并取得实践经验。

  构建“三区”共融的乡村振兴新格局

  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前列,必须立足现有高起点,把握未来新趋势,以农村“三集中”改革为突破口,努力构建社区、园区、景区“三区”共融共生的乡村振兴战略格局。

  突出规划引领,坚定乡村振兴战略定力。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延续发展、节约土地、生态优先等原则,在区级和乡镇两个层面进行全域农民集中居住规划设计,尤其是要加强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四规”有机衔接,使之相互配套,形成一体。从全区统筹来算土地和资金平衡账,一般本乡镇区域内能平衡的,就地在本区域置换平衡;不能平衡的,土地指标跨区域置换到东部新城区域平衡。注重提升规划品位,强化居住环境整体功能,将城市设计理念渗透到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各个环节,打造农民“幸福家园”,实现农村区域一体的重整之路。

  明确实施主体,形成乡村振兴广泛合力。明确乡镇层面作为项目的建设主体。原则上由各乡镇按规定确定专门的建设开发公司,具体负责项目施工建设、管理和土地复垦。落实区级层面实施统筹的开发主体。主要依托现有区级平台(区城投公司或产投公司),或通过区级层面引入的市场化运作主体,作为承担土地指标置换的受让方。具体负责通过区级空间统筹后新增建设用地的运作与开发、融资及规划设计等指导工作。明确区镇两级共同推动的大农经营主体。坚持“一二三产互动”理念,在区级层面和有条件的乡镇建立独立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对区域内的农民土地统一流转、统一经营,提供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支持等系列服务,走出一条融合开发的联动之路。

  强化产业支撑,激发乡村振兴内生潜力。在市镇,通过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做大做强市镇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使之成为民众创业的产业集聚区和区域创新发展的增长极。在中心村,充分发挥乡村农家文化和自然风貌的魅力,经营好具有浓厚乡村特色的旅游资源,扩大农民创业就业。做大做强村级集体经济,在优化村庄布局中,落实好村级留用地政策。创新“抱团飞地”发展模式,通过区域统筹、跨村发展、股份经营、保底分红,拓宽强村富民之路。

  深化机制创新,注入乡村振兴全新活力。健全政策引导体系。尽快制订出台全区层面的推进农村集中居住的指导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机制和责任分工,充分调动乡镇、行政村和农民“三个积极性”。创新土地利用机制。进一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村庄整治,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以全面实行土地确权颁证为前提,稳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国家政策,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项目信贷资金,争取发行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鼓励引导本区域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模式和产品,吸引社会投资参与新农村建设,走社会化、多元化的投资之路。

  加强组织保障,汇聚乡村振兴强大动力。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始终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在区级层面成立领导机构和专门班子,负责农村集中居住的规划指导和审核等,统筹协调发改、财政、住建、农业、环保、国土、规划等部门力量。各乡镇作为推进本地区的项目实施主体,由乡镇主要领导牵头。加强“三农”干部队伍建设,树立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凝聚全社会力量共促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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