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日前披露,河南尉氏县水坡镇横堤村的村干部,采取“抓阄”的办法确定“贫困户”并上报扶贫办,导致有15户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家庭名列其中;贵州省望谟县猫寨村党支部书记陈正权,也是用“抓阄”的结果来确定危房改造户的补助级别,造成评定结果与实际不符,导致困难群众没有得到应有的资金补助。上述两起“抓阄扶贫”的违规违纪荒唐做法,分别被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
脱贫攻坚是一项非常紧迫、任务艰巨的硬仗和大仗,需要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精准施策、认真落实。如果采取“抓阄扶贫”的做法确定贫困户名单、危房改造户评级等,不仅是对扶贫工作的极大讽刺,更暴露了一些基层干部视扶贫工作当“儿戏”,对扶贫工作不负责、不担当、乱作为的不正之风。
众所周知,“抓阄”一般是社会民间解决“供不应求”和“利益分配”的简单办法。抓到的眉开眼笑,属于“幸运者”;没抓到的垂头丧气、自称“倒霉郎”。如果把“抓阄”用在扶贫上,把严肃问题简单化,不仅人为造成目标跑偏、使扶贫政策措施落空,也是践踏社会公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的形象和政府公信力。由此说来,“抓阄扶贫”不可取,是与扶贫政策规定相悖的违规违纪行为,此风当严厉狠刹!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脱贫攻坚工作要实打实干,一切工作都要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到脱真贫、真脱贫。中纪委监察委也专门下发通知,未来3年专项治理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并把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问题列为治理重点。脱贫攻坚是全国的大局,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胜利,是全党全国全民的共同意志、愿望和期盼,决不允许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各种腐败现象“搅局”。对扶贫领域的腐败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要瞄准靶向,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一件、警示一片,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精准发力、科学有序的良好扶贫氛围,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河北省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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