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小岗村似乎有些不同的声音。大体是这样的意思:当年的大包干,分田单干,只是适合当时的情况;现在,要搞现代农业,小岗村的那一套已经过时了。我认为,小岗村“分田单干”包含的本质意义非常重要。这是一个“金蛋”,时移年变,价值不减。小岗村的“大包干”直接解决了利益机制问题,把土地分给了每一个农户,让你自己去种、去管理、去收获。这样的利益机制,实际上,就是权责利的高度结合。农民有了生产决策经营管理的权利,也有了承担相应后果的责任。小岗村经验成为金蛋,本质意义就是顺应农业生产经营规律,解决了利益机制问题。在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为了克服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出现了一些新型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从表面看,好像是又“合”了,是对小岗村“分”的否定。其实,并非如此。本质上,其中的利益机制,农民的权责利关系,并没有根本改变。加入合作社,还是不加入;土地自己种,还是租出去,或者入股,农民都有充分的自主权利,都是以收益最大化为标准。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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