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三农”问题解决好了,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推进、蓬勃发展;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三农”发展就会事半功倍。一是将人民群众作为乡村振兴的服务对象。只有以高品质、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城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将服务全体人民作为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走出一条可持续的乡村振兴之路。二是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着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通过激发农民创造力提升农业农村生产力。三是围绕人民群众制定乡村振兴政策措施。各地制定乡村振兴政策措施应充分尊重历史文化传统和人民群众现实需要,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四是让人民群众共享乡村振兴成果。应做到乡村振兴同脱贫攻坚有机衔接,实现理念相融、规划相融、目标相融、行动相融,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掉队。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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