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河长”大有可为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李英锋 字号:【

  “新学期开始,我又得跟学校联系,开始计划组织环保活动了。”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百姓河长”杨明栋今年70岁,参加、宣传环保活动已有10多年。他每天巡查家附近的敖江河段,及时发现、上报河流污染现象;定期带领志愿者到城区巡查内河河道;在学校、家长的配合下,组织学生学习内河保护知识、捡拾垃圾、植树保护水土……

  据悉,截至目前,福建省各地市像杨明栋这样的“百姓河长”已有50多人。显然,“百姓河长”已经成了一种独特的河流环境监督体系。这些“百姓河长”积极履行环保监督责任,卓有成效地开展与河流治污有关的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可以说,“百姓河长”开创了河流治理的新模式。

  河流环境关乎民众切身利益,民众对河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很多人都有参与河流环境治理的意愿,都有监督河流环境的热情。“百姓河长”制则给人们提供了参与监督的平台,提供了释放监督热情的出口。民众以公民身份单枪匹马或分散监督河流环境的影响力有限,而民众加入“百姓河长”队伍,就等于找到了“组织”,就能够明确监督的目标,统一监督的方案、标准和措施,整合监督的力量,拧成一股绳。同时,“百姓河长”更接近政府的环境监管力量,更容易把相关的线索、建议和诉求提供或反映到政府监管部门、决策部门,更容易引起政府以及舆论的重视。

  “百姓河长”是“政府河长”的有益补充,是“政府河长”履职的好帮手。“政府河长”的监督视野和监督精力有限,难以面面俱到。“百姓河长”则能够提供更多的监督角度、监督线索、监督行动,提供更多与河流环境有关的民意信息,有助于消除环保监管部门的监管死角,增强监管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提升监管的效率。“百姓河长”属于环保公益岗位,“河长”们都属于自愿服务,不领工资和补助,“百姓河长”的付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分担政府监管河流环境的压力,减少政府监管河流环境的经费开支。

  “百姓河长”大有可为,多多益善。福建应该进一步探索“百姓河长”的监督模式,让“百姓河长”参与到“政府河长”的河流治理目标制定、治理计划实施以及沿河企业治理、水质监测、案件督办、治理决策听证等环节,给“百姓河长”创造更大的平台,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

  (河北省滦南县)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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