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作为“十三五”乃至今后更长时期必须坚持的重要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要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当前,我国农业主要依靠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方式没有根本改变,农业绿色发展才刚刚起步。
水稻不仅是我国最重要的口粮作物,稻田更是最大的人工湿地。推进水稻绿色发展事关国家粮食安全、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也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和主攻方向。2004年以来,我国农业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粮食生产首次实现“十二连增”,水稻产量连续七年稳定在2亿吨以上水平,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我国稻米产业发展面临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绿色优质产品供给不足、生产成本上涨以及国外大米进口增加等一系列困难和挑战,需要加快构建一整套适应水稻绿色发展的支撑保障体系,以水稻绿色发展引领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农村绿色发展,为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我国水稻绿色发展主要实践与制约因素
2016年12月,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揭开了公共财政政策转型、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序幕。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是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关于农业绿色发展的文件。农业部将高产创建调整为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引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国家级)》修订,将绿色优质、专用特用指标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全程机械化、精准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稻田综合种养等推广面积继续扩大,各地探索实施了一些绿色政策措施、集成了一批绿色技术模式,为推进水稻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绿色政策措施方面,如江苏、浙江实施水稻生态补贴政策,2010年,苏州出台《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率先在全国建立水稻生态补偿机制,浙江2012年起对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水稻实施生态补贴,每亩补贴10元;浙江遂昌首创“绿色惠农卡”,整合规模种粮、病虫统防统治等惠农补贴资金,向有机肥、高效低毒环保药剂及诱虫板、性诱剂等绿色防控物资倾斜,引导农民应用新技术,实现“肥药双减”目标;江苏武进实施生物农药购买补贴,农户可凭借发放到户的身份识别卡,前往有“绿色农药销售点”标志的29家农资店刷卡购买农药,购买目录内农药可享受化学农药15%、生物农药25%的购药补贴;浙江“广通”植保服务模式,地方政府按照每亩14元的服务费标准补贴给杭州广通植保防治服务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承包区域内5万亩水稻的病虫害监测和防治工作,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服务;山东实行农药全环节信息化监管与服务,购买农药的农民可以在线查询所购农药生产厂家资质、农药生产标准、流通等资料,从源头上保障农药产品质量安全。
在绿色技术集成与服务模式方面,中国农科院推广水稻绿色增产增效技术集成新模式,以品种为核心,集成机插叠盘出苗育秧、精准播种与机插、机械精量直播、机插侧深施肥、节水增氧灌溉、“三防两控”病虫防控等10项核心技术及多项配套技术,实现肥料、农药分别减施10%和30%;华中农业大学等集成绿色超级稻品种及配套栽培技术,以“少打农药、少施化肥、节水抗旱、优质高产”为目标,推广满足氮肥、磷肥和水分利用率比对照品种提高5%以上、中抗1种或以上中至少两项(含)以上的绿色超级稻品种;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推广“生态治虫”模式,集成了一套较完整的水稻害虫生态工程控制技术,制定了地方标准,通过选用抗病虫品种,种植诱虫植物和应用性诱剂诱杀害虫、种植开花植物保护天敌,在确保水稻产量无显著差异的同时,杀虫剂使用量降低70%;中国水稻研究所和浙江大学集成池塘种稻新模式,直接将高壮秆专用稻品种种植于养殖池塘底泥中,水稻生长所需肥料完全由池塘冗余养分供给,不打药、不施肥,既大幅改良池塘尾水水质,促进水产养殖发展,又增加一季生态型水稻生产,增加稻谷产量;湖南人工释放赤眼蜂防治二化螟,成功研制了国内第一台赤眼蜂寄居卵自动包装机,能做到“批量化、周年性”生产,每年培育赤眼蜂等各类天敌150亿只。在加强虫情监测的基础上,通过人工或无人机释放赤眼蜂,生态防治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湖北推广“稻虾共作”生态种养模式,全程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通过扫描小龙虾产品二维码,销售日期、生产单位、种苗来源等信息一目了然,稻农亩增收3000多元。
推进水稻绿色发展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比较突出的制约因素有:一是调减面积增大平衡压力。推广优质、绿色大米品种和技术,单产水平相对低一些,增大了确保口粮绝对安全的难度。农业农村部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一轮种植业结构调整,明确调减水稻面积1000万亩以上,可能加快南方双季稻面积下滑。二是化肥农药用量仍呈增加趋势。近十10年我国水稻生产亩均化肥用量增长了10%,稻田土壤酸化明显、有机肥用量不足;亩均农药费用增长超过50%。随着南方粳稻、直播稻面积逐年扩大,除草剂和化肥用量也将相应增加,据调查,直播稻田除草剂使用多1~2次、总剂量大2~3倍。三是绿色品种和技术储备不足、标准化不够。推进水稻品种选育、栽培和植保技术创新从高产优先,转型为绿色优先尚需时间。近5年我国通过省级以上审定品种年均450多个,但均没有体现养分高效利用等绿色性状指标,既缺审定标准也缺技术储备。化肥减施增效、农药减量控害等单项技术效果明显,但技术协同的保绿、提质和增产机理不清,集成创新不足、技术标准化不够,难以有效支撑水稻绿色生产。此外,绿色技术还难被农户采用。据调查,56.8%的受调查农户在选择品种时仍优先考虑产量,70%以上的施肥基本属于经验性施肥,有机肥几乎不用,他们也知道采用绿色品种、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对环境有利,但用工增加、成本提高,而化肥施用便捷、肥效快,化学防治成本少、效果好,2018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再次降低,稻谷优质优价难以较好体现,高投入可能面临低产出,很难说服农户采用绿色技术。
发达国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主要经验
20世纪80年代开始,不少发达国家开始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以期在生态环境保护、农作物产量稳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之间找到平衡点,实现农业绿色生态发展。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制定专门法律法规,强制规范农业生产行为。韩国1994年设立“亲环境”行政组织、1997年颁布《环境农业培养法》、2001年修改为《亲环境农业培育法》,明确农民农药减量责任和农药减量的奖励依据,2000-2010年农药施用量减少50%以上。英国1991年按照欧盟《硝酸盐指令》,规定水中硝酸盐含量不得超过50mg/L,在划定的32个硝酸盐脆弱区域与农民签订环境改进协议,明确对减量使用化肥或不使用化肥带来损失给予每公顷65~625英镑补偿,2006年90%土地达到欧盟环境标准。
加强绿色认证与标识,保障生态农民权益。日本实施“认定与标识制度”,包括“特别栽培农产品标识”“生态农民标识”等,“特别栽培农产品”要求农药施用量比当地习惯施用减少50%,并在外包装上公开农药减量施用情况、生产者、联系方法等信息;认定为“生态农民”,可享受无息贷款、税收减免、现金补贴等政策优惠。韩国2001年实行亲环境农产品认证标识制度,只有亲环境农业的农民才可以获得相应商标使用权,如农民出现冒牌等违规行为,将被处3年以下监禁或罚款2.5万美元。
强化经济手段,引导农民理性减量施肥用药。丹麦1996年开征农药税,其中农药税率54%,除草剂与杀菌剂税率33%,提高生产成本,农民施药行为更加理性、减量效果显著,2015年农药用量比2011年下降40%。美国控制化肥减量和农业面源污染依托最佳管理实践(BMPs)政策,强调污染源头治理,政府对自愿参与到BMPs政策体系中的农场主给予农业补贴、技术支持和金融优惠,2014年农业面源污染面积比1990年减少66%。韩国对从事“亲环境农业”的农户给予每公顷400~650美元的直接支付。
重视教育培训,转变传统习惯、提高生态素质。加拿大将对农户的教育培训作为永久性安排,安大略省1987年起执行农药安全施用教育培训计划,农民施用农药需持证上岗,否则将被罚款250~350加元;1991年起有毒农药销售与施用人员必须参加强制性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可获得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丹麦农民需要经过学习、实习、继续学习等环节,获得相关资格证后才能从事农业生产。其中,获得“技术农民”资格需要学习42个月,获得“绿色教育证书”还需继续学习和实习24个月。
推进我国水稻绿色发展的措施建议
推进水稻绿色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政策扶持、科技支撑、主体认定、教育培训等多方面综合施策,加快构建适应我国水稻绿色发展的支撑保障体系,促进水稻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建议:
警惕水稻生产市场异常波动。加强监测预警,把握好面积调减的“度”和“量”,警惕“双改单”、抛荒撂荒、粮改经等问题导致水稻面积大幅减少和产量下降,引发市场异常波动;跟踪东南亚主产国水稻生产动态,严厉查处大米走私,防范大米进口波动影响水稻绿色发展环境;严防稻田综合种养过度发展,避免对水稻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加强绿色政策创新。试点建立水稻生态补偿制度,加快在划定的粮食功能区内建立水稻生态补偿制度,每亩补贴100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鼓励采用绿色优质品种和绿色生产技术;补贴推广绿色品种和技术,提高化肥和化学农药市场准入门槛,采取补贴奖励、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措施,加大对绿色品种、有机肥、缓控释肥、生物农药和天敌等产品,以及生态治虫、池塘种稻等绿色技术的补贴力度;创新政府购买绿色服务,鼓励各地以招投标形式开展政府购买绿色防控公共服务,以认定的“绿色技术服务主体”为依托,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提高防治效果。惠农补贴资金统一应用“绿色惠农卡”,实行专款专用。
加强绿色品种和技术供给。建议制定绿色品种标准,加强绿色品种筛选与认定。细化《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国家级)》,制定水稻绿色品种审定标准。优先从现有推广品种中认定一批适宜不同生态区种植的具备养分高效利用(如氮肥、磷肥、水分利用率分别比对照高10%以上)、中抗1种以上主要病虫、镉低积累等2项以上特性的绿色水稻品种。建立绿色水稻品种目录,逐步淘汰无绿色指标品种,部分重金属污染严重区域应强制选用镉低积累品种;制定绿色技术标准,加强研发与综合集成。明确分区域、分品种绿色技术评价标准,制定绿色技术和装备推广方案,加快绿色环保、节本高效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如有机肥替代化肥、化肥机械深施、秸秆还田等技术,天敌生物防治和生态控制等绿色防控技术的示范推广;因地制宜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包括稻田养殖和池塘种稻技术;系统提炼提升,加快推广一批成熟绿色模式。包括 “生态治虫”模式、“人工释放赤眼蜂防治二化螟”技术模式、“池塘种稻”技术模式、“冬种油菜”绿肥种植模式等。
加强绿色生产经营和服务主体认定。借鉴日本、丹麦经验,选择试点省份开展“生态农民”资格认定,规定只有取得该资格的农户,才能享受惠农补贴、试验示范、订单收购、低息贷款等各类优惠政策。同时加快认定培育“绿色技术经营服务主体”,明确农资经营者、技术服务主体负责人的专业、教育培训等领域的认定要求,规定只有认定为“绿色技术服务主体”,才可以在试验示范、资金借贷等方面享受更多优惠政策。
加强教育培训。加强绿色水稻品种、技术等相关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生产者的绿色生产技能;打造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通过典型示范、展览展示、经验交流等形式,提高农户参与绿色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对绿色理念、政策措施等各方面充分解读,使每一位种粮农民、农资经营者和技术服务主体都能理解“绿色发展”的深刻内涵,提高绿色生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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