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是传统农区,受资源禀赋影响,农业生产“小而散”。为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自2015年以来,梁平区大力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针对基层干部认识模糊动力差、服务组织数量不足能力弱、服务对象小型分散难管理、基础设施短板凸显效率低等问题,探索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以政府购买为支点撬动社会化服务大发展,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服务主体增实力,政府、农民、服务主体“三满意”。
建立服务内容优选机制,解决“购买啥服务”问题
一是坚持保供给与特色优先原则,确定以保供给为主导的水稻种植和特色优势农产品梁平柚种植为试点产业。二是坚持“可量化、易监管、增产增效”原则,确定服务环节。既优选生产主体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划算的关键或薄弱环节,又力求服务环节全程化。水稻选择机耕、集中代育秧、机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收5个环节;梁平柚选择机耕、施肥、统防、修枝、销售5个环节。服务组织需开展所有确定环节的服务,并按照服务环节中的最小面积兑付补助资金,避免个别组织只服务简单环节,失去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意义。三是坚持“相对集中、受益面广”原则,试点向两大产业的重点区域倾斜,并以普通农户生产托管方式为主。
建立服务组织遴选机制,解决“谁来服务”问题
坚持公开、透明、择优的原则,遴选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网站公告、下发文件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信息,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自愿申报(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服务对象),区农业、财政部门组织专家通过对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服务能力、技术水平、群众口碑、服务价格和服务对象意愿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择优选择,并在网上公示后确定。参与试点的服务组织原则上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市场化运作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合作社、协会、公司、从事农机作业服务的家庭农场等多种主体;二是服务组织有经营服务从业经验且经营正常,拟从事的社会化服务等主营业务收入占该组织收入的一半以上;三是有相应的技术力量和物质技术装备等;四是依法在工商部门等注册登记。
建立试点运行监管机制,解决“怎样购买服务”问题
一是广泛调研、组织专家论证,合理确定服务标准、服务要求与同期社会公允价格,并按不超过该环节同期社会公允价格的一定比例的原则确定各环节财政资金补助标准。服务标准、服务要求与补助标准在公开发布遴选服务组织公告时同时发布。公益性服务作业机具购置补贴(包含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不超过总价的50%。二是加强服务监管。建立服务卡制度,卡上列有服务时间与面积,服务内容与服务满意度、服务人员与生产主体签字等内容,真实、简洁地记录服务过程;建立监管制度,乡镇(街道)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地项目的实施与验收,全程指导与监管,确保服务质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满意度达到90%以上;建立督导制度,区农委组建由技术专家和农改办人员组成的指导小组,划定区域,明确任务,责任包干,蹲点指导,督促各地按期、保质保量开展公益性服务,复查项目实施的真实性。三是严格验收兑付。公益性服务实行乡镇(街道)验收,区级抽查。公益性服务作业机具由服务组织自愿申请,经批准后再行购买。验收合格后,按确定的补贴标准和购机数量,将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服务组织。可分环节验收,分批次拨付补贴资金,缓解服务组织资金压力。四是规范有序推进。制定统一、规范、简便、务实的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业务工作流程,突出可操作性、可持续性、可复制性。统一制作服务组织服务承诺书、服务合同、服务卡等示范文本,规范生产主体与服务组织的行为,减少纠纷发生。
建立可持续服务机制,
解决“政府怎么退出”问题
一是培大育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确保政府退出购买服务后“有人有能力搞服务”。加强技术培训,补贴购买作业装备,引导支持服务组织建立育秧中心、农资超市、加工中心、烘干中心、培训中心等,为农业生产提供全面、全程服务,促使服务组织具有完善的装备设施、良好的运行机制、健全的管理制度、较大的服务规模、自主商标品牌和显著的综合效益。二是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确保政府退出购买服务后“有人愿意接受服务”。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农村经纪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以及农业科技人员从事农业创业,采取流转土地、投资入股、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扩大种养规模,发展规模种养大户。鼓励和支持有一定生产规模和较高管理能力的种养大户成立家庭农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效益良好的示范场,引领家庭农场健康发展。三是建立长期服务对接机制,确保政府退出购买服务后“服务不中断”。服务主体申报购买公益性服务时,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先行主动与服务对象互动对接,开展机械作业、产品营销、人才培养、农业科技等服务,满足服务对象特定需求,并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补助标准逐年递减,2015-2017年三年分别补助60%、50%、45%,让服务对象有一个适应过程,最终实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可持续发展。
两年多来,梁平区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一是试点逐年扩大。2015年投入资金600万元,开展梁平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12500亩;2016年、2017年分别投入资金1420万元、1560万元,开展梁平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分别达到11760亩、20500亩,水稻面积分别达到22348亩、35000亩。二是促进增产增收。据统计,试点区域的梁平柚单果均增重0.1公斤、每公斤售价提高1.2元以上,亩增产400公斤、增收1000元以上;水稻亩增产50公斤,节本增效700元以上。2017年预计可为农民节本增收6000万元。三是加快构建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全区流转面积达49.1万亩,土地流转率为50.6%,较2014年底提高10个百分点;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加速,全区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39.6万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猛,经工商注册登记家庭农场655家,农民合作社942家,农业龙头企业146家,社会化服务组织327家,较2014年底分别增加32%、28%、23%、38%。四是可持续发展态势初显。服务主体初步具备“断奶”后的生存能力,受惠农民越来越离不开社会化服务,政府已把社会化服务作为农业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和支撑,实现了试点初衷与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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